涉外仲裁申请、抗辩和反诉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5:50:51 373 人看过

涉外仲裁的申请、答辩和反诉的具体程序是什么?1.申请人提出仲裁申请时,应当提交一份由申请人和/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和/或盖章的仲裁申请。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地址、申请人根据案件事实和争议要点所依据的仲裁协议、申请人的请求及其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申请人提交仲裁申请时,如果仲裁委员会认为程序完备,应附上申请人请求所依据事实的证明文件,并在审查仲裁申请书及其附件后提前支付仲裁费,应向双方发送仲裁通知,仲裁程序自发出仲裁通知之日起开始。被申请人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时间内向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明文件。如有反请求,还应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交仲裁委员会,说明具体反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并附有关证明文件。如果被申请人未能提交书面答复和/或申请人未能对被申请人的反请求提交书面答复,仲裁程序不受影响,仲裁庭和/或仲裁委员会秘书处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应的中文译本或其他语言译本

4.当事人可以委托仲裁代理人处理有关仲裁事项,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均可接受委托担任仲裁代理人。受委托的仲裁代理人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委托书,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裁决。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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