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抵押后,附着物是否还能被抵押?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7 21:00:45 488 人看过

不动产抵押权的设立,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因此,无论将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单独抵押还是分别抵押,只要办理了相应的抵押登记,其抵押权的设立应为有效。只要在实现抵押权时,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所有权归属同一竞买人或者买受人,就与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一体化原则并不相悖。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

第十条征收集体土地范围内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应以法定手续为依据,按有关规定勘丈登记。拆迁补偿标准按附件二执行。

其它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附件三执行。

第十一条青苗补偿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粮食作物种植区按季补偿:小春作物每亩补偿900元;大春作物每亩补偿1200元。

(二)经济作物成片种植区每亩补偿2500元。

(三)损失一季补偿一季,成熟作物可收获的不予补偿。

第十二条地上附着物按照先清点(丈量)、公示、登记后补偿的程序进行。据实清点(丈量)补偿后,所有权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清场,逾期未清场的作为弃物处理。

第十三条林木、果树、花卉种植面积在60平方米(含60平方米)以上的,按种植面积丈量补偿;60平方米以下且株距在1米(含1米)以上的,按株清点补偿;株距不足1米的,按每米1株计算补偿。对混合种植(套种)的按补偿标准高的作物种类进行补偿。

林木、果树、花卉补偿标准按附件一执行。

第十四条具备合法用地手续,依法办理工商、税务登记且正在经营的商业性用房和办理了规模养殖、生产、加工农户产品等相关手续且在使用的房屋,按商业性用房予以一次性停业停产补助132元/平方米。

第十五条征收集体土地范围内涉及的水、电、气、通讯、光纤、广播电视等设施,由各主管部门(单位)按规划要求自行拆迁。

第十六条下列情况不予补偿:

(一)自征收集体土地方案公告之日起抢种抢栽的林木、果树、花卉等;

(二)室内和屋顶种植的林木、果树、花卉等。

(三)非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由建设单位或个人自行拆除,拒不拆除的,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第十七条被拆迁户在规定时限内自行拆迁完毕,经验收合格,给予下列奖励和补助:

(一)被拆迁户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拆迁的,给予不超过50元/平方米的奖励;

(二)按被拆迁户户籍人数,每人补助500元搬家费。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七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是,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1日 05: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抵押相关文章
  • 地上有附着物,土地抵押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1、具有法律效力,抵押土地使用权时,土地上有附着物的,连同附着物一并抵押,签订抵押合同并且办理抵押登记后,抵押行为生效。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一、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前提条件有哪些1、土地使用权抵押必须以初始土地登记作为前提,领取土地使用证。2、以划拨、租赁、入股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必须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同抵押。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3、土地使用权抵押应当进行地价评估。(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评
    2023-03-24
    228人看过
  • 地上有附着物,土地抵押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一、地上有附着物,土地抵押是否具有法律效力1、具有法律效力,抵押土地使用权时,土地上有附着物的,连同附着物一并抵押,签订抵押合同并且办理抵押登记后,抵押行为生效。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二、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前提条件有哪些1、土地使用权抵押必须以初始土地登记作为前提,领取土地使用证。2、以划拨、租赁、入股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必须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同抵押。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3、土地使用权抵押应当进行地价评估。(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
    2023-04-19
    287人看过
  • 土地附着物无产权证的土地如何抵押
    土地是不能抵押的。法律明确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土地合同到期附着物怎么处理地上附着物,是指在土地上建造的一切建筑物(如平房,楼房及附属房屋等),构筑物(如水塔,水井,桥梁等)及地上定着物(如花草树木,铺设的电缆等)的总称。土地租赁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应该物归原主;如土地上还有附着物自行处理,达到承包前的状态;如有庄稼或建筑物可与发包人协议处理。在未征得发包人的同意,必须恢复承包时的状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
    2023-08-02
    434人看过
  • 土地附着物无产权证的土地如何抵押
    土地是不能抵押的。法律明确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土地合同到期附着物怎么处理地上附着物,是指在土地上建造的一切建筑物(如平房,楼房及附属房屋等),构筑物(如水塔,水井,桥梁等)及地上定着物(如花草树木,铺设的电缆等)的总称。土地租赁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应该物归原主;如土地上还有附着物自行处理,达到承包前的状态;如有庄稼或建筑物可与发包人协议处理。在未征得发包人的同意,必须恢复承包时的状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
    2023-08-02
    292人看过
  • 土地上的房产抵押后土地能抵押吗
    一、土地上的房产抵押后土地是否能抵押1、土地上的房产抵押后土地不能抵押。2、法律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3、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4、所以土地上的房产抵押后,土地不可以用来再次抵押,房地一体。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条,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第三百九十九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
    2023-06-17
    145人看过
  • 民法典土地附着物无产权证的土地如何抵押
    一、民法典土地附着物无产权证的土地如何抵押民法典规定,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不得抵押,所以地上随着物无产权证的,可以先申请确权,确认所有权后,地上随着物连同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四条【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第三百九十七条【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抵押规则】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第三百九十九条【禁止抵押的财产范围】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
    2023-06-19
    460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
    词条

    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抵押
    相关咨询
    • 土地抵押后地上附着物还能抵押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15
      不动产抵押权的设立,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因此,无论将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单独抵押还是分别抵押,只要办理了相应的抵押登记,其抵押权的设立应为有效。只要在实现抵押权时,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所有权归属同一竞买人或者买受人,就与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一体化原则并不相悖。
    • 土地抵押后地上附着物还能抵押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28
      不动产抵押权的设立,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因此,无论将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单独抵押还是分别抵押,只要办理了相应的抵押登记,其抵押权的设立应为有效。只要在实现抵押权时,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所有权归属同一竞买人或者买受人,就与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一体化原则并不相悖。
    • 土地抵押后,地上附着物还可以抵押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11
      不动产抵押权的设立,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因此,无论将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单独抵押还是分别抵押,只要办理了相应的抵押登记,其抵押权的设立应为有效。只要在实现抵押权时,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所有权归属同一竞买人或者买受人,就与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一体化原则并不相悖。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七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
    • 土地抵押后地上附着物可以抵押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1-24
      不动产抵押权的设立,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因此,无论将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单独抵押还是分别抵押,只要办理了相应的抵押登记,其抵押权的设立应为有效。只要在实现抵押权时,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所有权归属同一竞买人或者买受人,就与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一体化原则并不相悖。
    •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土地上附着物的抵押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9
      我国的国有土地所有权不得买卖,土地使用权可以有偿转让。由于房屋与土地不可分离,所以在以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应当将该土地上的房屋同时抵押。要注意两点,一是如果该国有土地使用权是由国家划拨取得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在拍卖房地产的价款中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才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二是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订立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在拍卖该抵押的国有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