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条款可以是合同的全部条款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9 18:20:28 435 人看过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格式条款可以成为合同的全部条款,但应该依据不同的岗位,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等内容应该不尽相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能向员工收取押金吗

按规定,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为保护公司贵重商品,收取风险抵押金的,满足以下要件的,即可以收取押金:

1、生产经营确有需要;

2、员工本人自愿交付押金;

3、必须在劳动合同签订之后。

除此之外,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按规定,法律上不允许公司收取押金。

具体而言,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受到以下的限制:

1、公司不得扣押员工的身份证和其他证件;

2、公司不得要求员工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向员工财物。

因此,签订劳动合同时,公司是被禁止向员工收取押金的。

并且,公司若是违反规定,向员工收取押金的话将要受到以下的处罚:

1、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押金给员工;

2、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3、给员工造成损害的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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