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的哪些行为属于破坏监管秩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4 09:04:23 326 人看过

我国法律规定破坏监管秩序的行为包括:

(一)聚众哄闹,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二)辱骂或者殴打民警的;(三)欺压其他罪犯的;(四)偷窃赌博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的;(五)有劳动能力拒不参加劳动或者消极怠工,经教育不改的;(六)以自伤、自残手段逃避劳动的;(七)在生产劳动中故意违反操作规程,或者有意损坏生产工具的;(八)有违反看守所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的。有上述情况,情节较轻的,予以警告;情节较重的,予以记过;情节严重的,予以禁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

第七十一条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情形之一,情节较轻的,予以警告;情节较重的,予以记过;情节严重的,予以禁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聚众哄闹,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

(二)辱骂或者殴打民警的;

(三)欺压其他罪犯的;

(四)偷窃、赌博、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的;

(五)有劳动能力拒不参加劳动或者消极怠工,经教育不改的;

(六)以自伤、自残手段逃避劳动的;

(七)在生产劳动中故意违反操作规程,或者有意损坏生产工具的;

(八)有违反看守所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的。

对罪犯的记过、禁闭由管教民警提出意见,报看守所领导批准。禁闭时间为五至十日,禁闭期间暂停会见、通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6日 13: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警告相关文章
  • 破坏监管秩序罪主体应为“在押人员”
    一般而言,刑法及司法解释中的在押人员指的是在押的罪犯、已决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而破坏监管秩序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殴打监管人员,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监管秩序,或者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情节严重的行为,其主体是已决犯。在司法实践中,在看守所内出现的一些符合破坏监管秩序罪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却无相应的法条对之处罚,因此,笔者认为,破坏监管秩序罪的主体应当包括在押人员,理由如下:一是维护法律的神圣性的需要。本罪的客体是我国监管机关的监押管理秩序。而实践中,一些在押人员(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视监纪监规,肆意破坏监管秩序,对监管工作危害极大,必须予以刑罚处罚。二是加强刑罚执行场所的安全管理的需要。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破坏监管秩序的行为。而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进行拘留逮捕、羁押、监管,是司法机关依法定条件和程序施加于犯罪嫌
    2023-04-25
    176人看过
  • 监管秩序被破坏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一、监管秩序被破坏的表现形式有哪些1.聚众哄闹,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2.辱骂或者殴打民警的;3.欺压其他罪犯的;4.偷窃、赌博、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的;5.有劳动能力拒不参加劳动或者消极怠工,经教育不改的;6.以自伤、自残手段逃避劳动的;7.在生产劳动中故意违反操作规程,或者有意损坏生产工具的;8.有违反看守所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的。二、破坏监管秩序罪立案标准是什么破坏监管秩序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法定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的,情节严重的行为。破坏监管秩序罪的立案标椎,《刑法》第三百一十五条规定,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殴打监管人员的;(二)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的;(三)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四)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的。该罪的主体是犯有罪行的,经司法机关判决或决定而被收押在劳改机关。侵犯的
    2023-08-19
    183人看过
  •  研究:罪犯破坏监管秩序的刑罚及其影响
    罪犯违反监管规定,殴打监管人员导致其重伤或死亡,将面临故意伤害罪和本罪的法律责任。数罪并罚时,应根据情节轻重进行选择,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包括多次殴打监管人员、多次组织破坏监管秩序、多次聚众扰乱监管秩序等行为。罪犯违反监管规定的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如果罪犯殴打监管人员导致其重伤或死亡,这种行为同时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和本罪,应当根据法律规定进行数罪并罚,并选择较重的一种进行处罚;2.只有当情节严重时,才能被认定为犯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情节严重是指:1、多次殴打监管人员或者殴打监管人员的;2、多次组织其他监管人员破坏监管秩序或者组织人数众多或者建立严格组织形式破坏监管秩序的;3、多次聚众闹事扰乱监管秩序或者聚众绝食影响恶劣或者聚众冲击办公场所破坏财产的;4、多次殴打、体罚、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或者造成伤害的;5、其余各种破坏监管秩序的行为监狱霸。 罪 犯
    2023-09-10
    290人看过
  • 破坏社会秩序行为
    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结伙斗殴的、追逐、拦截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其他寻衅滋事的行为。它的表现形式主要有: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如何判断寻衅滋事行为是否严重?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应该综合以下几个方面因素进行分析:1、行为的方式和手段。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对危害结果的大小具有决定性作用,对社会心理的伤害程度也有很大影响。因此在认定情节是否严重时,应该考察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胁等手段,是否采用了公开或者组织的方式等。2、行为的直接危害结果和间接不良后果。直接危害结果是行为直接对社会造成损害。间接不良后果是指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或间接引起的损害。行为人是否造成被害人自杀,是否引起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重要因素。3、
    2023-07-04
    64人看过
  • 破坏监管秩序罪的概念及其构成
    破坏监管秩序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法定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的,情节严重的行为。(一)破坏监管秩序罪的客体要件破坏监管秩序罪所侵犯的客体,就是我国劳改机关的监押管理秩序。详言之,破坏监管秩序罪的客体要件,就是我国劳改机关在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则的调节下,形成的监押、管理犯人的一种正常的社会状态。监管秩序是社会秩序的一种,是社会秩序在劳改机关这个特殊场所的特殊表现。其一,监管秩序是劳改机关、劳改机关的干警和劳改机关中服刑的罪犯相互间形成的惩罚与被惩罚、强制与被强制、改造与被改造的活动状态。其二,监管秩序是在国家有关劳动改造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各个劳动机关的纪律、制度等行为规则、规范的调节下形成的。监管秩序是罪犯遵守监狱等的规章纪律,服从管理,履行改造义务的行为,其三,监管秩序具有明确的目的性。任何社会秩序的建立,都是为了实现一定自的,建立监管秩序的目的,就宏观而言,是为了维护一定
    2023-03-06
    128人看过
  • 破坏监管秩序罪的相关解释如何?
    破坏监管秩序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被依法判处刑罚,并被强制在劳改机关服刑的罪犯。破坏监管秩序罪情节严重的,既遂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破坏监管秩序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法定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的,情节严重的行为。破坏监管秩序罪的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必须具有抗拒改造的犯罪意图,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危害劳改机关监管秩序的行为,而故意实施该行为以追求对监管秩序之危害的心理状态。犯罪动机则可能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为了发泄对司法机关的不满情绪,有的是为了满思某种私欲,有的则是为了达到一些非法的要求。但不管出于什么动机,一般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看完上文后,我们知道破坏监管秩序罪的主体主要是被依法判处刑罚,并被强制在劳改机关服刑的罪犯。而行为人在主观方面一般表现为直接故意。《刑法》第三百一十五条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情
    2023-08-11
    147人看过
  • 破坏监管秩序罪的认罪与从宽处理
    破坏监管秩序罪的认定条件是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下列法定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1.殴打监管人员的;2.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的;3.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4.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的。破坏监管秩序罪的主体是什么1、该罪规定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所谓罪犯,是指经法院生效判决认定犯有罪行的人。可见破坏监秩序的犯罪主体仅限于被关押的罪犯。2、由于对该罪犯罪主体的限制,会出现罪刑不一致的情况。上列案件中,对何某的行为,以何某犯有故意伤害(轻伤)罪提起公诉,而轻伤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如能对何某以破坏监管秩序罪提起公诉,量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显然破坏监管秩序罪与故意伤害(轻伤)罪相比属重罪。这就出现了在同一场所,实施了具有相同社会危害性的行为而受到不同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五条依法被关押的罪犯,
    2023-07-05
    119人看过
  • 哪个法律对破坏监管秩序罪有责任
    《刑法》第三百一十五条: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殴打监管人员的;(二)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的;(三)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四)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的。一、监狱真的会打人吗监狱不可以打人。根据规定,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情形之一的,监狱可以给予警告、记过或者禁闭:(一)聚众哄闹监狱,扰乱正常秩序的。(二)辱骂或者殴打人民警察的。(三)欺压其他罪犯的。(四)偷窃、赌博、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的;(五)有劳动能力拒不参加劳动或者消极怠工,经教育不改的。(六)以自伤、自残手段逃避劳动的。(七)在生产劳动中故意违反操作规程,或者有意损坏生产工具的。(八)有违反监规纪律的其他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对罪犯实行禁闭的期限为七天至十五天。罪犯在服刑期间有第一款所列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虐待被监管
    2023-03-22
    295人看过
  • 破坏监管秩序罪可以判缓刑吗
    破坏监管秩序罪可以判缓刑,因为我们国家的缓刑制度当中所明确规定的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犯罪行为都是有可能会被判处缓刑的,当然具体能否进行一个缓刑方面的适用的话还需要看当事人的认罪的态度,还有他的具体行为的危害程度。《刑法》第三百一十五条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殴打监管人员的;(二)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的;(三)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四)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的。依法管理监狱,保障良好的监狱管理秩序,对于促使罪犯认罪服法、改过自新,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在实践中,有些犯人无视监规,肆意破坏监管秩序,有的甚至成为了所谓的“牢头狱霸”,严重破坏了监管工作的正常进行。对这些人,除了监狱管理部门进行教育和行政处罚外,对其中情节严重、性质恶劣,构成破坏监管秩序罪的,应当予以刑事制裁
    2023-08-05
    369人看过
  • 应该怎么认定破坏监管秩序罪?
    (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客体,就是我国劳改机关的监押管理秩序。详言之,破坏监管秩序罪的客体要件,就是我国劳改机关在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则的调节下,形成的监押、管理犯人的一种正常的社会状态。监管秩序是社会秩序的一种,是社会秩序在劳改机关这个特殊场所的特殊表现。(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法定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行为。法定破坏监管秩序的行为主要表现为:(1)殴打监管人员。(2)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3)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监管秩序。(4)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员。破坏监管秩序行为,只有在情节严重时,才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指多次殴打监管人员或者为抗拒改造而殴打监管人员或者殴打监管人员致伤的;多次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或者组织的人数众多或者建立了较严密组织形式破坏监管秩序的;多次聚众闹事扰乱监管秩序或者聚众绝
    2023-02-20
    452人看过
  • 监狱对破坏监管秩序的犯罪分子可给予处罚吗
    监狱对有聚众哄闹监狱,扰乱正常秩序的、辱骂或者殴打人民警察、破坏监管秩序行为、偷窃、赌博、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有劳动能力拒不参加劳动或者消极怠工,经教育不改、以自伤、自残手段逃避劳动等罪犯可给予处罚。监狱里立功可以被免除处罚吗1、监狱里立功不一定可以被免除处罚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对于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2、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五十八条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情形之一的,监狱可以给予警告、记过或者禁闭:(一
    2023-08-03
    458人看过
  • 破坏共享单车的行为属于扰乱公共秩序吗
    一、扰乱公共秩序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是指聚首纠集多人扰乱公共场所和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行为。有关扰乱公共秩序罪的条款: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第二百七十八条煽动群众暴力抗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
    2023-06-18
    58人看过
  • 脱逃罪和破坏监管秩序组的主体有哪些不同
    一、脱逃罪的犯罪主体是谁实际上无罪的人能否成为脱逃罪的主体?对于这个问题有教授认为是本无罪的人脱逃不构成脱逃罪主体,理论争议很大。理解该问题的焦点集中在,如果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确实无罪而脱逃的,应不应该认定为犯罪。正确答案应是:确实无罪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可以成为脱逃罪的犯罪主体。《刑法》第316条第1款规定了脱逃罪:“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据此,脱逃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从羁押、刑罚执行场所或者押解途中逃走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依法被关押的罪犯(已决犯)、被告人与犯罪嫌疑人(未决犯)。被劳动教养或者行政拘留的人,被司法机关采取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判处管制、判处拘役、徒刑宣告缓刑的罪犯以及被假释的罪犯不是本罪的主体。二、破坏监管秩序罪的主体是
    2023-02-25
    388人看过
  • 破坏监管秩序的表现有如何的
    (一)殴打监管人员。所谓殴打,是指对监管人员实施拳打脚踢等轻微的暴力,其意在造成监管人员的肉体痛苦,一般不会造成被殴打者身体组织完整及身体器官功能的破坏。即使造成破坏,也只限于轻伤的范围。如果致人重伤甚或死亡的,则应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论处。所谓监管人员,则是指在监狱、未成年犯管教年、劳动改造队、看守所、拘役所等监管场所依法对罪犯实行监督、管教的工作人员。(二)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所谓组织,是指利用诸如劝说、利诱、蛊惑、勾引、威胁、挑拨等手段召集、纠合他人一起去实施破坏监管秩序的行为。至于组织者本身是否实施破坏行为的实行行为以及被组织者是否实施了破坏行为,则不影响本罪成立。被监管人,在这里不仅指罪犯,也包括与组织者在同一监管场所的所有被监管人员,如看守所中被依法关押、监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三)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监管秩序。所谓聚众,是指聚集、纠合3人以上。所谓闹事,是
    2024-01-12
    302人看过
换一批
#治安处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治安处罚法 知识导航
    展开
    #警告
    词条

    警告的适用指行政主体依法对实施了行政违法行为的相对人作出的书面谴责和训诫。警告既具有教育性质又具有制裁性质。警告的目的是向违法者发出警戒,声明行为人的行为已经违法,使受罚人精神上受到损害,促使其引起应有了的意和警惕,尽力避免再犯。警告一般适... 更多>

    #警告
    相关咨询
    • 监狱中哪些破坏监管秩序行为的罪犯会被给予处罚
      安徽在线咨询 2024-09-30
      1.聚众哄闹监狱,扰乱正常秩序的; 2.辱骂或者殴打人民警察的; 3.欺压其他罪犯的; 4.偷窃、赌博、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的; 5.有劳动能力拒不参加劳动或者消极怠工,经教育不改的; 6.以自伤、自残手段逃避劳动的; 7.在生产劳动中故意违反操作规程,或者有意损坏生产工具的; 8.有违反监规纪律的其他行为的。
    • 对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人构成破坏监管秩序罪的行为应当予以什么制裁?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05
      依法管理监狱,保障良好的监狱管理秩序,对于促使罪犯认罪服法、改过自新,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在实践中,有些犯人无视监规,肆意破坏监管秩序,有的甚至成为了所谓的“牢头狱霸”,严重破坏了监管工作的正常进行。对这些人,除了监狱管理部门进行教育和行政处罚外,对其中情节严重、性质恶劣,构成破坏监管秩序罪的,应当予以刑事制裁。能够构成破坏监管秩序罪的人只能是依法被关押的罪犯,即依照法定程序
    • 有哪些破坏监狱秩序的行为可以构成破坏罪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5-24
      1、聚众哄闹监狱,扰乱正常秩序的; 2、辱骂或者殴打人民警察的; 3、欺压其他罪犯的; 4、偷窃、赌博、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的; 5、有劳动能力拒不参加劳动或者消极怠工,经教育不改的; 6、以自伤、自残手段逃避劳动的; 7、在生产劳动中故意违反操作规程,或者有意损坏生产工具的; 8、有违反监规纪律的其他行为的。
    • 如何判断犯罪行为构成破坏监管秩序罪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2-30
      认定破坏监管秩序罪: 1、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被拘留的罪犯; 2、主观方面一般是直接故意的; 3、侵权对象是我国监护管理秩序; 4、客观上,犯罪分子依法被拘留,严重破坏监管秩序。
    • 破坏监管秩序罪属于累犯吗?能否能够判缓刑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17
      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不得判处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