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的逮捕程序如下:1。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并立即执行。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在实施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其在逮捕证上签字(盖章)或按手印。被捕人拒绝在逮捕证上签字或者按票据的,应当在逮捕证上注明。
3、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提交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批准或者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作出逮捕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24小时内讯问。发现不应逮捕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立即释放。立即释放的,应当出具释放证明。除了妨碍调查或无法通知的情况外,逮捕的原因和拘留地点应在24小时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单位。不方便通知的,应当在案卷中注明不通知的原因。
4、异地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被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到异地执行逮捕时,应携带批准逮捕决定书及其副本、逮捕证、介绍信以及被逮捕人犯罪的主要材料等,被逮捕地的公安机关应当协助执行。
5、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人,或者将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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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格的一种,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依法拘留嫌疑犯、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逮捕不仅剥夺了嫌疑犯和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拘留时间也很长,一般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前。...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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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中止审理的具体程序山西在线咨询 2023-03-08刑事诉讼中止审理的条件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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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逮捕的具体程序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18简单来说犯罪嫌疑人由公安机关呈请逮捕,检察院批准,公安机关执行。 1.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立即执行。 2.执行逮捕的人员需两年以上,执行需持逮捕证。 3.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提请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作出逮捕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对于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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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条文属于刑事诉讼的哪条内容宁夏在线咨询 2022-12-16为了防止逮捕的过量适用,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可以逮捕。这一规定要求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根据有关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单一犯罪行为的事实,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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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中批捕和逮捕的区别甘肃在线咨询 2021-03-09(一)、决定逮捕和批准逮捕的区别是什么 (1)对于公安机关报请批准逮捕的,在行文时用“批准逮捕”。检察院对于直接受理的案件,对犯罪嫌疑人逮捕时,行文中使用“决定逮捕”。 (2)《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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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的内容是什么,逮捕的程序和通知的内容是什么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1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的内容是:【逮捕的程序、通知】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条文注释本条规定了执行逮捕的程序。逮捕作为剥夺人身自由的严厉的强制措施,在执行时必须要有严格的法律程序。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由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由执行人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