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GATT1994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基本特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7 06:40:21 464 人看过

1、是指给惠国承担条约义务,将它已经给予或将来给予第三国的公民或法人的优惠同样给予缔约他方的自然人或法人。

2、特点:第一,最惠国待遇是根据某一项双边条约或多边条约的规定,授予国给予受惠国约定范围的优惠待遇。

第二,当授予国给予任何第三国最优惠待遇时,受惠国即可根据最惠国待遇条款的规定,取得与该第三国相同的待遇,而无需向授予国履行任何申请手续。

第三,最惠国待遇是通过一国的自然人、法人、商船、产品等所得到的待遇表现出来的。

第四,主要是在经济贸易的某些事项上适用。

试析保险合同中的几对基本概念是什么

1、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2、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3、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4、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保险法》

第十条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第十二条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服务贸易总协定》第8条目的在于,通过最惠国待遇原则,防止处于垄断地位的服务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力阻碍国外服务经营者的进入;但是如果国内服务经营者之间的卡特尔行为也有同样效果时,也被禁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13: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险费相关文章
  • 贸易条约与最惠国待遇条款
    (一)、最惠国待遇条款(Most-FavoredNationTreatment)1、含义:是指缔约国一方现在和将来所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一切特权、优惠及豁免,也同样给予缔约对方。它是贸易条约和协定的一项重要和常用条款。2、最惠国待遇的基本要求:是使缔约一方在缔约另一方享有不低于任何第三国享有的待遇。3、最惠国待遇的种类:①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欧洲式的待遇条款)②有条件的最惠国待遇(美洲式的待遇条款)现在的国际条约与协定一般都采用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条款,也就是欧洲式的待遇条款。4、最惠国待遇条款适用的范围在贸易条约和协定中,通常会对最惠国待遇的范围加以列举。(二)、国民待遇条款1、含义:是指缔约国一方保证缔约国另一方的公民、企业和船舶在本国境内享受与本国公民、企业和船舶同等的待遇。2、一般适用于外国公民或企业的经济权利。3、国民待遇条款的例外规定:沿海航行权、领海捕鱼权、购买土地权等。
    2023-06-12
    464人看过
  • 最惠国待遇
    财产继承
    最惠国待遇是指授予国(也叫施惠国)给予某外国(受惠国)的待遇,不低于或不少于授予国已给予或将要给予任何第三国(最惠国)的待遇。实行最惠国待遇的结果是使不同的外国国家的自然人和法人在内国享受相同的优惠和处于相同的地位。1、最惠国待遇的类型互惠的和非互惠的最惠国待遇。互惠的最惠国是指缔约国双方相互给予对方公民和法人以最惠国待遇。目前各国给予他国的最惠国待遇都是互惠的最惠国。非互惠的最惠国待遇是指缔约国一方单方面享受最惠国待遇,这是通过不平等条约获得的一种特权地位,现在已不复存在。有条件的和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有条件的最惠国待遇是指在最惠国条件中规定,只要缔约对方未能在给予第三国某些优惠时,向它提供同等的报偿,它就不把给予第三国的优惠提供给缔约对方。因此,有条件的最惠国待遇都是互惠的,而且要求实质互惠。历史上,美国为了保护本国的经济利益,首先采用了有条件的最惠国待遇,因此,它又称为美国式最惠国条
    2023-06-07
    54人看过
  • 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的区别
    一、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的区别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的区别:1.最惠国待遇必须由条约规定,而不能由国内立法规定;国民待遇既可以在国内立法中可以在国际条约中规定。2.最惠国待遇的受惠国可以根据最惠国条款的规定,自动取得与第三国同等的待遇,无须再与施惠国订立新条约或再做请求;国民待遇不涉及第三方,而且需要在法律或条约中明确规定。3.最惠国待遇的使用范围一般限制在经济贸易领域,通过自然人、法人、货物、商船等所享受的待遇表现出来;国民待遇的适用范围一般是在物权、债权、婚姻家庭、财产继承等民事关系方面。4.最惠国待遇的作用是保证在内国的有关各外国公民和法人的民事权利地位平等,从而排除或防止某一外国的公民和法人的权利地位地狱第三国公民或法人;国民待遇是以内活人的待遇为标准,作用是使在内国的外国人在某些领域与内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相同。二、国民待遇原则内容国民待遇原则内容:1.一成员不能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
    2023-04-25
    332人看过
  • 何谓最惠国待遇
    1948年1月1日临时生效的《关贸总协定》首次在全球范围内将最惠国待遇条款纳入多边贸易体制中,并使之成为多边贸易体制赖以生存的基石。最惠国待遇可以按照不同标准划分为有条件或无条件最惠国待遇、单方或相互最惠国待遇、双边或多边最惠国待遇、积极或消极最惠国待遇以及有限度或无限度最惠国待遇等。如前所述,最惠国待遇就是甲给予乙的有关待遇也要无条件地给予丙。显然,最惠国待遇至少涉及三个缔约方的利益,其具体条款涉及以下内容:(1)所有与进出口商品及服务有关的关税及费用;(2)与进出口商品及服务有关的国际收支转帐所征收的关税及费用;(3)征收上述第(1)和(2)款的关税及费用的方法;(4)进出口贸易的规则制度及手续方法;(5)与进出口商品及服务有关的国内税收及国内规章制度的国民待遇。在具体操作中,最惠国待遇是指将各种待遇直接给予原产于各缔约方的产品或服务,凡属于原产于缔约方境内生产或加工的产品,即使经非缔
    2023-06-12
    181人看过
  • 最惠国待遇原则
    根据最惠国待遇原则,最惠国税率一般不得高于现在或将来来自于第三国同类产品所享受的关税税率。所谓最惠国待遇原则,是指缔结经济贸易条约协定的一项法律原则,又称无歧视待遇原则,指缔约一方在贸易、航海、关税、公民的法律地位等方面给予缔约国第一方的优惠待遇。最惠国待遇原则的具体规定有四种形式:1)片面的(单方面受惠);2)相互的(双方受惠);3)有条件的(如第三国为享有优惠已经或将要和作出相应的补偿,缔约的有关方需作出同样的补偿才能享有这样特定的优惠);4)无条件的(缔约一方将新的优惠提供给第三国时,应自动地,无条件地提供给缔约的另一方)。早期,大多采取片面的形式,属于不平等条约。欧洲国家最先采取无条件的形式,美国最先采取有条件的形式。《关税及贸易总协定》在第一条第一款式规定:缔约国对来自或运往其它国家的产品所给予的利益,优待,特权或豁免,应无条件地给予来自或运往所有其他缔约国的相同产品。即原《关税
    2023-04-24
    452人看过
  • 什么是最惠国待遇
    1948年1月1日临时生效的关税及贸易总协定(GATT)在世界上首次将最惠国待遇条款纳入多边贸易体系,并使其成为多边贸易体系的基石。最惠国待遇按上述不同标准可分为有条件或无条件最惠国待遇、单方面或相互最惠国待遇、双边或多边最惠国待遇、积极或消极最惠国待遇和有限或无限最惠国待遇,最惠国待遇是指a给予B的相关待遇也应无条件给予C。显然,最惠国待遇涉及至少三方的利益,其具体规定包括以下内容:(一)与进出口货物和服务有关的一切关税和费用;(二)与进出口货物和服务有关的国际收支转移支付所征收的关税和费用;(三)上述第(一)、(二)项关税和费用的征收办法(四)进出口贸易规则、制度和程序(5)国内税收的国民待遇以及与进出口货物和服务有关的国内规则和条例。在具体操作中,最惠国待遇是指对源自每一缔约方的产品或服务直接给予各种待遇。在一缔约方领土内生产或加工的所有产品,即使通过非缔约方再出口到另一缔约方领土,
    2023-05-07
    492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费
    词条

    保险费是指当投保人参加保险时,根据其投保时所订的保险费率,向保险人交付的费用。当保险财产遭受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全部或部分损失,或人身保险中人身发生意外时,保险人均要付给保险金。保险费由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构成。... 更多>

    #保险费
    相关咨询
    • 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3
      最惠国待遇是指一国在贸易、航海、关税、国民法律地位等方面给予另一国的优惠待遇不得低于现时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优惠待遇。该项待遇的给予通常是通过签订双边贸易条约并在其中订入最惠国待遇条款得以进行。 国民待遇是指内国给与外国人的待遇和给与本国人的待遇相同,即在同样的条件下外国人和内国人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相同. 国民待遇是赋予与本国有特定关系的外国人享有与本国国民同等的民事权利的一种制度。
    • 简述犯罪的基本特征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01
      我国《刑法》对犯罪作了明确规定,犯罪具有的基本特征是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处罚性。 (1)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最本质的特征。我国刑法之所以将某种行为规定为犯罪,是因为该行为危害了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具有社会危害性。如果某种行为根本不可能给社会造成危害,就不可能构成犯罪,更不可能加以惩罚。如果某种行为虽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
    • 最惠国待遇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23
      最惠国待遇是国际经济贸易关系中常用的一项制度,是国与国之间贸易条约和协定的法律待遇条款,在进出口贸易、税收、通航等方面互相给予优惠利益、提供必要的方便、享受某些特权等方面的一项制度,又称“无歧视待遇”。它通常指的是缔约国双方在通商、航海、关税、公民法律地位等方面相互给予的不低于现时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优惠、特权或豁免待遇。
    • 简述我国继承制度的法律基本特征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26
      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的原则主要有以下表现: 第一,凡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均为遗产,全得由其继承人继承。 第二,继承人的继承权不得非法剥夺或限制。 第三,继承权为绝对权,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害的义务。 1、比父母先过世的子女如果有子女的情况下,他们的子女享有代位继承权,但他们的配偶没有继承权; 2、代位继承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
    • 简述法律关系的基本特征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19
      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民事法律关系作为法律关系的一种,它有着法律关系的一般特征,如它是人和人的关系,是体现国家意志的社会关系等,同时它也有自己的具体特征。 1.民事法律关系是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民事法律关系产生以后,民事法律规范便落实为约束当事人行为的具体权利和义务。民事权利的实现和民事义务的履行,是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的,违反民事义务会产生不利的法律后果,即承担民事责任。民事法律规范是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