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企业破产法》第58条第3款的规定,破产债权确认诉讼基本上可分为两种类型:
一种类型是债务人起诉,即债务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有些人表示了不同的见解,认为管理人代表债务人,债务人不应对管理人的工作提出异议和诉讼。笔者认为,管理人系破产财团的代表,在破产程序中具有相对独立和中立的法律地位,它既不代表债务人,也不代表债权人,因此,管理人在审查债权申报资料后编制债权表,是履行企业破产法规定的职责行为,并不代表债务人的意思。在重整、和解程序中,对于申报债权是否真实、合法或者具有强制执行力,直接影响债务人的清偿数额和和解协议草案、重整计划草案的通过;在清算程序中,对申报的债权是否真实等做出承认或否认的表示,直接关系形成破产原因的因素和债务人高管人员的破产法律责任追究,因此应赋予债务人异议权。在债务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而提起诉讼的情况,原告应列债务人,被告应列特定的受到异议的债权人,如有多个受到异议的债权人可列为共同被告。基于管理人的中立地位,此项诉讼不应由管理人作为诉讼代表人,而应由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作为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因为在破产程序中,债务人的法人人格还在,只是其行为能力受到一定限制;如果债务人的法人机构已无法运转,债务人的股东或出资人可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
另一类型是债权人起诉,即债权人或者职工对债权表或清单中记载的债权存在异议,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包括两种情形:第一种情形是债权人或者职工对债权表或清单中记载的本人的债权存在异议,这种情况下提起的诉讼案件,原告应为异议债权人或者职工,被告应为债务人,根据现行《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7)项的规定,应由管理人的负责人作为诉讼代表人代表债务人进行诉讼。如果有其他异议人否认其债权的,可将其他异议人作为第三人。第二种情形是债权人或者职工对债权表或清单中记载的其他债权人或者其他职工的债权有异议,因其他债权的存在与否或者数额的多少,直接影响到异议人的受偿利益,因此在上述情形下,应允许异议债权人或职工对债权表或者清单中记载的他人债权提起诉讼,这种情况下提起的诉讼案件,原告应为异议债权人或者职工,被告应为其他债权人或者其他职工,债务人为共同被告,并由管理人的负责人作为诉讼代表人代表债务人进行诉讼。如果有其他异议人,可将其他异议人作为第三人。
上述诉争内容往往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前既已存在,还有一种情形在出台破产法司法解释时应予明确,即受理破产申请管理人接管破产财产后,债权人或债务人对管理人履行职责有异议而产生的诉讼。笔者认为,应列管理人为被告,应赋予管理人独立的诉讼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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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经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得到查实后,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 破产债权既区别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区别于将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从破产中取回的取回权,以...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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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破产债权确认诉讼, 破产债权确认诉讼的提起应当符合哪些条件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4所谓破产债权确认诉讼是指债务人、债权人对破产管理人审核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以实体判决的形式审查确认有争议的债权。债权确认诉讼,是立法者为了妥当解决对有异议债权的实体争议而设置的特殊诉讼程序,为确定债权的最后司法审查确认程序。故它的提起,应当符合以下要件:1、债权人应依法申报其债权,否则不得行使诉讼权利,法律规定不用申报的特殊债权除外。根据《企业破产法》第48条第1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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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确认之诉诉讼费如何确定的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04破产债权确认之诉诉讼费应依照确认之诉按件收费,而不能依照给付之诉按诉讼标的数额收费。 从规则角度讲,第一,破产程序启动后,债权人未经债权确认程序不得提起对破产债权的确认诉讼。有的债权人尚未经债权确认程序对其债权作出认定就提起诉讼,这是不允许的,法院对此种起诉不应受理。第二,对破产程序启动前已提起诉讼或仲裁的债权争议,破产程序启动后,管理人在审查债权时认为其债权应予确认的,应告知债权人确认结果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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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需要进行破产债权确认破产债权确认之诉诉状内容有什么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19对破产债权争议诉讼的性质有两种观点:其一认为是给付之诉,其二认为是确认之诉认为诉讼属于给付之诉的主要理由是:债权人提起诉讼的目的不是仅仅为了确认债权,而是为了在破产程序中获得给付清偿,所以从诉讼最终目的的角度看应当属于给付之诉,而且当事人也确实是通过这个诉讼才在破产程序中得到了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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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的概念是什么,如何确认破产债权,破产债权的确认是怎样的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141、破产债权的概念:破产债权,除去行使别除权和抵消权之场合,经过申报、调查、确定以后,就可以接受清偿。在我国,破产债权仅指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经依法申报确认,并得由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清偿的可强制执行的财产请求权。债权的确定,是指债权人会议经审查认可的债务人的债务确实存在,债权人的债权确实存在的认可。2、破产债权的确认: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或者清算组申请申报的债权,不是债权的确认。确认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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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确认应承担什么样的诉讼时效河南在线咨询 2023-07-20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一规定赋予了异议债权人债务人的起诉权,但却没有规定其提起诉讼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