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借条后谎称受债权人委托而收账的行为构成犯罪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9 09:12:24 475 人看过

盗借条后谎称受债权人委托而收账的行为构成犯罪。

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盗窃罪。虽然现有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借条也是一种有价证券,但从事实上看,当犯罪嫌疑人占有该借条后;

即取得了向债务人索要债款的权利,而相应地真正的债权人因失去了该借条,就丧失了追索权,从而失去了借条所记载金额的财产的所有权。

因此盗窃借条类似于盗窃银行存单的性质,侵犯了真正债权人的财产所有权,应构成盗窃罪。

一、民间借贷要哪些证据

一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的身份,需要提供债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债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律师调取债务人的户籍信息;

二是借款合同或者借条等,一般借条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利息和还款期限等;

三是借款人已经将借款交给债务人的凭证,例如银行流水、支付宝、微信转账记录等;

四是向债务人索要欠款的记录,例如短信记录、微信记录等,证明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二、欠条和借条的区别是什么呢

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应用文。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二者区别如下:

一、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二、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

三、诉讼时效起算点不同。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债务人拒绝偿还之次日起开始计算。而欠条,债务人在向债权人出具欠条时,就已构成了对债权人权利的侵害,诉讼时效期间从出具欠条之次日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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