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哪些可变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8 12:10:08 417 人看过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采购合同只有在继续履行会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时才可以变更合同的内容,只能变更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

一、什么是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是企业(供方)与分供方,经过双方谈判协商一致同意而签订的“供需关系”的法律性文件,合同双方都应遵守和履行,并且是双方联系的共同语言基础。签订合同的双方都有各自的经济目的,采购合同是经济合同,双方受《民法典》保护和承担责任。

二、采购合同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签约双方之间达成的一致意见的各项条款构成经济合同的内容。经济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合同的标的,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和酬金,履行的地点、期限和方式,违约责任,合同附则与签署等。因此,零售企业采购合同的条款,应当在力求具体明确,便于执行,避免不必要纠纷的前提下,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一)商品的品种、规格和数量

商品的品种应具体,避免使用综合品名;商品的规格应具体规定颜色、式样、尺码和牌号等;商品的数量多少应按国家统一的计量单位标出;必要时可附上商品品种、规格、数量明细表。

(二)商品的质量和包装

合同中应规定商品所应符合的质量标准,注明是国家或部颁标准;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应由双方协商或凭样订(交)货;对于副、次品应规定出一定的比例,并注明其标准;对实行保换、保修、保退办法的商品,应写明具体条款;对商品包装的方法,使用的包装材料,包装式样、规格、体积,重量、标志、及包装物的处理等,均应有详细规定。

(三)商品的价格和结算方式

合同中对商品的价格要作具体的规定,规定作价的办法和变价处理等,以及规定对副品、次品的扣价办法;规定结算方式和结算程序。

(四)交货期限、地点和发送方式。

交(提)货期限(日期)要按照有关规定,并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商品特点和交通运输条件等确定。同时,应明确商品的发送方式是送货、代运,还是自提。

(五)商品验收办法

合同中要具体规定在数量上验收和在质量上验收商品的办法、期限和地点。

(六)违约责任

签约一方不履行合同,必将影响另一方经济活动的进行,因此违约方应负物质责任,赔偿对方遭受的损失。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规定,供应者有以下三种情况时应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1、不按合同规定的商品数量、品种、规格供应商品;

2、不按合同中所规定商品质量标准交货;

3、逾期发送商品。购买者有逾期结算货款或提货,临时更改到货地点等,应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合同中应规定,在什么情况下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什么情况下不可变更或解除合同,通过什么手续来变更或解除合同等。

此外,采购合同应视实际情况,增加若干具体的补充规定,使签订的合同更切实际,行之有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12: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续履行相关文章
  • 招标采购中标后如何变更合同
    在招标活动中,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文本往往包含着一些合同的变更条款,并约定了变更规则。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关于变更和价格调整的规定中,对于招投标合同实质性的变更情形都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如由于不可抗力、变更估价、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物价波动、法律变化等原因引起的价格调整从而引发合同实质性内容变更的情况是被允许的,只要建设工程招标文件中约定了相应变更条款,价款、工期等调整就可依据招标文件约定进行变更。此种约定在招标活动开始时便公平公开的展现在每一位投标人面前,且未损害其他未中标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应当是正当的变更。中标后的合同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变更如果双方未就合同实质性内容变更进行约定的,则下列内容应视为可以正当变更的情形(一)不可抗力自然因素:如地震、洪水、台风等。社会因素:如政府政策的变更,规划的调整等。(二)意外事件,一般是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过失以外
    2023-06-23
    168人看过
  • 采用哪些采购方式更好
    策略一:集中采购——采购规模优势更大化“涨”声一片之中,考虑如何控制采购成本,很容易想到的解决之道是采取集中采购。以钢筋、水泥、混凝土为主要原材料的房地产业,深受原材料价格上涨的拖累,已经开始采取措施,加强集中采购、集中管理进货。北京一位地产公司的老总说,目前我国建筑企业钢材进货还比较分散。一些企业的进货权是分散到项目部甚至项目经理一级的,而且每批的进货数量不大。如果公司统一采购钢材,然后根据各工程的需要统一调配,不仅可以做到大批进货节约成本,更可以通过分析市场趋势决定是否应储备钢材,从而规避价格上涨带来的风险。集中采购的优势在家电行业同样显现。**集团采购部一位张-姓经理说,整个集团光是通过对钢板、化工物料、电子零部件等大宗原材料实行集中采购,就为公司节省成本达到20%到30%.针对本次涨价风潮,**集团特别提出了“四大”集中采购策略,即“大订单、大客户、大市场和大资源。”然而,要做到集
    2023-05-02
    306人看过
  • 采购合同变更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采购合同,其实是买卖合同的一种变化形式,它与买卖合同的要求基本上是一样的。采购合同变更的方式包括两种:一种是双方当事人协商变更;另一种是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变更。采购合同变更说明包含以下内容:(1)标的物数量的增减;(2)标的物品质的改变;(3)价款的增减;(4)履行期限、地点的改变;(5)结算方式的改变;(6)违约金的变更等。采购合同纠纷处理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但是协商往往难以达成,并且协商达成的协商只是新的一种合同,没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容易反悔。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3、仲裁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
    2023-07-15
    424人看过
  • 合同变更应采取哪种形式
    一、合同变更应采取哪种形式双方经过协商取得一致,变更合同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以便查考,特别是原来的合同为书面形式的,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不然用口头形式改变书面合同无凭无据,极易发生纠纷。如果对合同的变更约定不明确,或者变更采用口头形式,发生纠纷后又无其他证据证明合同变更内容的,视为合同没有变更。当事人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未变更。如果原来的合同是经过公证、鉴证的,变更后的合同应报原公证、鉴证机关备案,必要时还可以对变更的事实予以公证、鉴证,如果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原来的合同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登记的,合同变更后仍应报原批准机关批准、登记,未经批准、登记的,变更不生效,仍应按原合同执行。二、合同变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协议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五百四十四条【变更不明确推定为未变更】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第六百九
    2023-05-03
    406人看过
  • 哪些采购合同无效
    1、不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的,合同无效。如果该房屋未正式办理过户登记,即使出卖人已收取房价并将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当事人仍可以主张合同无效。二是由于产权问题导致合同无效。卖方必须是房子的主人。出卖人无所有权出卖他人房屋的,交易无效。房屋产权为多人共有,只有经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售。出售共有房屋时,必须提交共有人的同意书,否则合同无效。第三,违反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房屋所有人出售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售出租房屋,应当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共有人和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和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第四,由于交易欺诈,合同无效。如果出卖人对房屋质量有欺诈、隐瞒行为,或者在合同生效后发现有质量问题,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重新议价。如果谈判失败,买方可以向法院起诉。
    2023-05-08
    449人看过
  • 政府采购中标后变更采购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对政府采购合同的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问题作出了特别规定,即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一、立法目的明确政府采购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的原则和条件以及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后责任如何承担。政府采购合同虽然是一种民事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但是,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经过法定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确定的中标、成交结果,这个结果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人都不能非法改变。基于政府采购合同的特殊性,必须禁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同时,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由于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的原因,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会导致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
    2023-03-21
    210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续履行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履行合同义务。 继续履行可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在出现违约行为时,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并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 更多>

    #继续履行
    相关咨询
    • 法律法规可以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8-10
      政府采购合同型号不可以变更。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 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如何变更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07
      合同变更需要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而且不可实质性变更合同内容。
    • 2022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可以变更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20
      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是可以变更合同的,而政府采购合同一般是经过招标后签订的,同时《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因而政府采购合同是涉及招投标签订的,是不能实质性变更的,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可以
    • 采购合同变更承诺书是否有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7
      首先看采购合同当中怎么约定的,是否允许变更。如果允许或者对此没有约定,则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办理完相关手续,变更才发生效力)。 二者发生冲突首先也是看双方之间对此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则以补充协议为准。 但是如果你们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 采购合同变更通知单书怎么写?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17
      采购合同变更单需方:合同编号:盖章:签订时间:修改单编号:供方:盖章: 原合同内容变更后内容变更原因名称规格数量单价交期结算其他合计金额:大写:经办:审核: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