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江苏省**市富-强物资贸易公司。地址:江苏省淮阴市淮海北路142号。法定代表人:丁志春,公司经理。
被告:湖北省大悟县商业局河口采购供应站。地址:湖北省大悟县河口镇。法定代表人:李*和,供应站主任。
第三人:江苏省东台物资经销部。地址:江苏省东台县城。
第三人:**福龙联合经营部。地址:上海市江宁路1036号。
1987年9月30日,湖北省大悟县商业局河口采购供应站(简称"湖北河口")与江苏省**市富-强物资贸易公司(简称"江苏富-强")签订一份购销合同,约定:"湖北河口"供应"江苏富-强"**斯牌18寸彩色电视机100台,单价1555元,货款总计155500元。"江苏富-强"需在同年10月4日前将货款以汇票形式送交"湖北河口","湖北河口"则于同年10月5日前交货。合同还约定:"江苏富-强"向"湖北河口"交付定金2000元,如到期不付款,定金作赔偿费;如"湖北河口"到期不供货,退还定金并依法予以赔偿。10月5日,"江苏富-强"将编号为167591、出票人为江苏省淮阴汽车经营部(案外人,所出汇票金额系"江苏富-强"之借款)、收款人湖北河口"、金额为153500元的汇票复印件交"湖北河口"。该汇票因系复印件遭银行拒收。"湖北河口"与"江苏富-强"又于同年10月8日签订补充协议,商定:原2000元定金按"江苏富-强"违约处理;"江苏富-强"须另交2000元给"湖北河口",如"湖北河口"违约,此款退还;如"江苏富-强"违约,此款则付给"湖北河口";交货期变更为同月11日。补充协议签订后,除"江苏富-强"交付2000元外,双方并无其他履约行为。梃{1987年10月22日,"江苏富-强"以同样标的物与江苏省东台物资经营部(简称"江苏东台")签订一份购销合同。之后江苏富-强"将前述167591号汇票正本作为货款交付"江苏东台"。"江苏东台"未依约供货,却以还款名义将该汇票交付**福龙联合经营部(简称"**福龙"),后者又以退还预付款和偿还利息名义将该汇票交付"湖北河口"。最后,"湖北河口"收取了汇票所载款项。又,"湖北河口"曾于1987年7月11日与"**福龙"签订一份由"**福龙"为供方的购销100台**斯牌彩电的合同。"**福龙"称彩电系从"江苏东台"进货,而"江苏东台"承认实际并无彩电可供。"江苏富-强"因付款后未得到货物,遂诉诸于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请求"湖北河口"返还货款、定金并承担违约责任湖北河口"在一审中以从未收到"江苏富-强"货款为理由提起反诉,请求驳回"江苏富-强"的诉请,并判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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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是代购加工订货合同纠纷还是购销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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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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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供应商货款采购员要还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18不需要。合同具有相对性,采购员只是代表公司采购货物,由此产生的一切权利和义务都由公司来承担,采购员个人不用承担责任和债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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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出了采购合同纠纷收款不发货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05诉求根据自己的意愿,有两种选择: (1)要求对方发货,可以同时要求支付违约金,也就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2)要求解除合同,要求对方退款并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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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供应商返点属于受贿吗海南在线咨询 2023-04-11一般大量采购,采购达到一定规模时,供应商都会给经销商返点,这个是合法的。但如果是给采购个人返点,就是违法的,是变相的行贿。商业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商业受贿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法律规定 《刑法》 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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