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逾期利息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17 22:59:00 314 人看过

一、承揽合同逾期利息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所谓承揽合同,乃指承揽方应定做人之需求,按时按质完成所托之事,并将所取得的工作成果如期交付出让,而此过程中,定作人需依据法律规定,向承揽方履行支付报酬的义务。

值得留意的是,在承揽合同关系中,双方权利义务拟定方可以对逾期利息的具体计费方式与标准进行详细的协商与确定。若双方当事人在此方面达成明确共识,则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定作人未能根据约定时间足额支付报酬,承揽人均有权依法提出逾期利息请求。

然而,若双方在订立承揽合同时对此事项缺乏明确约定,则人民法院将不予以支持支付利息之诉请。故在此提醒各位,在签署承揽协议时,双方务必充分考虑到此类潜在风险,并提前做好相关条款的明确表述与约定,从而尽可能地降低可能出现的纠纷风险。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二、承揽合同承揽人死亡怎么办

按照现行施行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各条规定,在民事主体间产生劳动力派遣或劳动雇佣关系的过程中,如果提供劳务的一方因此导致了对第三人的伤害,那么应由接受劳务服务的另一方负担起侵权赔偿责任。

然而,若受雇对方已经处理了这起侵权事故并获得赔偿后,则可享有向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提供劳务的那一方进行追偿的权利。同样地,如果提供劳务的一方因接受劳务而遭受损失,根据双方在劳务过程中的行为过错程度,各自分担相应的责任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所谓承揽合同,其本质上是指,承揽方向定做人承诺按照对方的具体需求,以自身的技术能力或劳动力来完成某项特定任务,并在达成后向定做人交货,而作为回报,定做人则需支付相应的酬金。在这一过程中,合同双方均有权就逾期利息的计算方法以及标准进行自由协商。如果双方已经在合同中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那么当定做人未能按照约定及时、全额地支付报酬时,承揽方便可依据法律法规,提出索要逾期利息的合法诉求。然而,倘若合同中并没有对逾期利息问题做出任何规定,那么法院将不会支持承揽方关于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因此,在签署承揽合同时,我们必须充分预见到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相关条款,从而有效降低日后产生纠纷的可能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5日 07: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加工承揽合同纠纷管辖法律依据
    加工承揽合同纠纷的管辖地为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一、技术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一)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二)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三)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承揽合同的履行地,首先应当以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为准。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履行地,应当以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由于加工承揽合同主要是以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特定要求,完成加工生产任务为履约内
    2023-03-05
    51人看过
  • 共同承揽人承担责任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四条: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八十五条: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第七百八十六条: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七百八十七条: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一、共同承揽人如何承担责任共同承揽,是指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共同完成承揽工作。共同完成承揽工作的人称为共同承揽人。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共同承揽人应当按照约定完成工作,将工作成果交付给定作人。每一个共同承揽人都应对全部工作承揽向定作人负责。若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约定,定作人可以要求共同承揽人中的任何一个人承担违约责任,其都应无条件地承担。承担责任的共同承揽人,可
    2023-03-25
    239人看过
  • 承揽合同中逾期付款能否主张利息
    定作人逾期支付报酬,如果承揽合同有约定的,可以按约定主张利息,如果没有约定的,不能主张利息,但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一、拆迁合同违约金法律规定是什么?拆迁合同违约金法律规定是双方当事人可以自主的协商约定具体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和违约金的具体的金额。1、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2、违约金。《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
    2023-03-07
    480人看过
  • 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期限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期限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住房贷款利息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二、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几个月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2023-06-18
    66人看过
  • 买卖合同请求支付利息有什么法律依据
    依据我国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的规定,买卖合同违约利息的支付,合同有约定的依据合同执行,合同没有约定的,按人民银行同期利率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买卖合同对付款期限作出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约定,但该违约金的起算点应当随之变更。买卖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买受人以出卖人接受价款时未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为由拒绝支付该违约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买卖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但对账单、还款协议等未涉及逾期付款责任,出卖人根据对账单、还款协议等主张欠款时请求买受人依约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对账单、还款协议等明确载有本金及逾期付款利息数额或者已经变更买卖合同中关于本金、利息等约定内容的除外。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
    2023-06-14
    332人看过
  • 未约定利息的欠款主张利息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未约定利息的欠款主张利息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若借款协议未明确约定利息事项,那么借款方将无法就此提出相关请求。关于借贷方面的相关法规主要包含以下几个重要条款:首先,如果借款协议中并未对此进行具体约定,那么相关当事人将不得就利息一事进行主张;其次,对于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关系而言,若利息方面的约定不够清晰明确,那么法院在此情况下将会拒绝支持相关利息请求;再次,当设定的利率未超出合同成立之初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标准时,该利率仍将受到法律保护;然而,当设置的利率超出上述标准时,那么超出部分的利息将被视为无效,借款方有权向出借方要求归还其已经支付的超额利息;此外,如果借款方在本金中预先扣除利息,那么人民法院将根据实际出借金额来确定本金数额;最后,除非借贷双方另有特别约定,否则借款方可提前偿还借款,且应按照实际借款期间来计算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2024-04-07
    365人看过
  • 民间借贷利息与逾期利息如何计算?附法律依据
    一、民间借贷期内利息如何计算1、双方约定利息法院对约定的利息认定,年利率在低于24%区间,法院支持;在24%-36%区间,法院处于中立地位,如果当事人自愿支付,后悔想要回法院不会支持,反之,如果出借人索要此部分利息,法院也不会支持,通俗点理解就是“给了别想要回,不给也别想要”;超过红线36%,法院的强硬态度便立刻闪现,即不论何种情形,一律不予支持。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6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28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
    2023-02-20
    153人看过
  • 公司法借款利息标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关于借款的利率一般以双方的约定为主,但也不是全都如此,应该区别不同情况依法确定。1、国家金融机构做为出借方的借款合同,其利率应该执行国家规定,而国家在不同的时期对利率进行宏观调控,有时一年中会有几次调整。但是,在不同的情况下有些金融单位出于不同的考虑或者根据贷款方贷款的用途及使用的缓急可以与借款方约定高于或低于国家规定的利率。对此,法院不应予以支持,而应该以国家规定为准。2、一方为个人的借款称之为民间借贷,民间借贷最高可以支持到相当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这个4倍是包括本数在内的4倍,不是高于银行贷款利率4倍。有的人理解法院可以支持到4分利,即年利40%,这在前些年银行贷款年息10%时是正确的。但近年来,存款利率和贷款利率都大幅度下调,已经远远不是当年的情况。3、企业间的借贷是违反我国金融法律法规的,法律不予保护。因此,其利息无论高低,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如前所引最高院的答复,对于其双方
    2023-03-12
    473人看过
  • 承揽合同的类型有哪些,承揽合同的法律特征有什么
    一、承揽合同的类型有哪些承揽合同的类型主要有:1.加工合同。加工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具体要求,使用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加工制作出成品,定作人接受该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2.定作合同。定作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具体要求,使用自己的材料和技术制作出成品,定作人接受该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3.修理合同。修理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修复损坏的物品,定作人为此支付报酬的合同。4.复制合同。复制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制作与定作人提供的特定物相同的成品,定作人接受该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5.测试合同。测试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利用自己的设备、技术等条件,对定作人指定的项目进行测试,定作人接受测试结果并支付报酬的合同。6.检验合同。检验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利用自己条件,对定作人指定的项目进行检验,定作人接受检验结果并支付报酬的合同。二、承揽合同的法律
    2023-06-26
    464人看过
  • 承揽合同债务追讨的依据和对策有什么
    承揽合同债务追讨依据、对策和如何防范的具体内容,具体如下所述:(一)依据1、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2、《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五条【定作人提供材料时双方当事人的义务】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承揽人不得擅自更换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3、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承揽人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承揽人不得擅自更换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因定作人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修理、
    2023-03-25
    178人看过
  • 加工承揽合同是要式合同么承揽合同的法律性质是怎样的
    加工承揽合同是要式合同,承揽合同的法律性质如下:1、承揽合同是诺成、不要式合同;2、承揽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3、承揽合同一般是固有继续性合同。一、承揽合同纠纷举证由谁来举证举证责任,又称“举证的必要”。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对其提出的主张中须确定的事实依法负有的提出证据的义务。依照现代各国民事诉讼制度,举证责任根据证明对象由双方当事人分担,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在承揽合同纠纷时,一般来说都是谁主张,谁举证。特殊情况下会举证责任倒置,这要视实际情况而定。证明承揽合同关系及从属的担保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一般有:1、买卖合同、承揽合同;2、订(定)货单;3、证明要约、承诺生效的信函、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4、证明口头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实际履行凭证等;5、证明担保合同关系的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或凭证、保函等。二、装修合同收取
    2023-03-09
    108人看过
  • 承揽合同能否约定利息
    对于承揽合同欠款能否主张利息的问题,要看承揽合同是否有约定利息,有约定的,可以主张,没有约定,人民法院不会支持支付利息的主张。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定作人未按照约定支付报酬的,承揽人可以向人民法院寻找司法救助。一、双方没有约定利息1、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期内利息,不被法院支持。2、借款人自愿支付,后又反悔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返还的,不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法院均不支持;超过36%红线部分利息法院始终支持返还。3、参考法条:《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三十一条“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
    2023-03-06
    472人看过
  • 签订加工承揽合同的注意事项,有没有法律依据
    律师解答签订承揽加工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审查对方主体资格,标的是否明确,原材料的供应和使用约定是否全面,定作物的质量要求及(或)技术标准是否符合规范,验收标准、方法、提出异议的期限、交付定金的时间、数额、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等是否清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规定,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第七百七十二条规定,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二条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温馨提示】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
    2024-05-01
    241人看过
  • 买卖合同 利率的法律依据
    当双方存在买卖关系时,如果双方未约定超过期限赔偿的违约金或者违约金赔偿的计算方式,出售商品的商家可以因为买商品的顾客违反合约,主张赔偿其超过期限造成的损失,人民法院应当以中国人民银行同一时期同一种类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依据,参考超过期限利息的利率标准计算此次损失。一、租房合同没有明确的违约金怎么办租房合同没有明确违约金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协商违约金然后签订补充条款就行了,当事人双方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违约数额。因此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问题也不大。1、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因此违约金的适用是以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为前提的,如果合同中没有对违约金作出相关约定,一方违约,另一方在仲裁请求中主张违约金的,依法是无法得到支持的。2、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一方违约给对方造
    2023-03-08
    9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承揽合同的特点是什么? 有什么法律依据?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0-20
      承揽合同是定作人给付报酬、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的合同。承揽合同强调履行的协作性,合同双方是相互独立的责任主体,依法成立的承揽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 借款合同的利息是什么?最好有法律依据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8-28
      借款合同利息的约定是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利率。我国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约定都是无效情形。
    • 逾期利息的法律依据怎样确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30
      这部分的利息是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与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之和。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等于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乘以日万分之一点七五乘以迟延履行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
    • 加工承揽合同纠纷管辖法律依据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7-13
      加工承揽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当事人双方也可以通过协议方式约定由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 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承揽集体土地合同有法律依据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08
      一份协议或合同是否有效,不但要看协议是否由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更要看协议内容,只要协议内容合法,则具备法律效力,不同协议涉及不同法律适用问题,故在拟写或审查专业合同时建议由律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