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判处滥伐林木罪面积是多少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6 18:31:30 111 人看过

数量较大的起点,在林区,盗伐一般可掌握在2立方米一5立方米或幼树100一250株;在非林区,盗伐一般可掌握在1立方米一2.5立方米或幼树50一125株。关于数额的起点数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在两高规定的数量幅度以内掌握;也可以参照上述数量,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规定认定本地区盗伐林木罪数量的适当标准

一、滥伐林木罪的立案标准及量刑

立案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并且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10立方米至2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至1000株的,应当立案:

1.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林木采伐许可证,但违反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时间、数量、树种或者方式,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2.超过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数量采伐他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定罪标准:

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自己在伐林木而仍决意实施。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量刑标准: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量巨大的(以50至100立方米或者幼树2500至5000株为起点),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

4.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二、滥伐林木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立案标准为滥伐十至二十立方米以上的;滥伐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以上的。滥发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滥伐是指缺乏林木采伐许可证、有证但任意采伐、超出许可范围采伐等。有关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对滥发林木罪的立案标准作出了规定,主要为滥伐十至二十立方米以上或者滥伐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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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6日 0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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