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土地使用税缴纳多少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1 05:40:23 432 人看过

凡本市云岩、南明两城区,花溪、乌当区的建制镇,白云区所辖街道办事处范围内使用土地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应依照本办法缴纳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为依据。土地使用税税额,根据《贵州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规定,本市土地使用税年平方米税额为五角至五元,具体按照《贵阳市土地使用税分级定额表》执行。

二、贵阳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如何确定?

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应按共有各方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各楼层属于不同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可根据缴纳土地使用税的税款,按各方占有房屋或建筑物等面积与共有土地面积求出比例,其中:第一层用于生产经营的房屋所占用的土地,首先应负担全部应纳税款的50%;第一层和第二层用于生产经营的,先按第一层负担40%、第二层负担25%后,再平均按比例分摊缴纳土地使用税。

三、哪些情况免征土地使用税?

下列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

(二)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用的;

(五)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

(六)经批准整治和改造的(从使用之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五年至十年);

(七)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

(八)在房租调整改革前房管部门经租的居民住房;

(九)民政部门举办的安置残疾人占35%以上的社会福利工厂;

(十)集体和个人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

(十一)由财政部规定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2日 17: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税相关文章
  • 个人土地的土地使用税缴纳标准
    视情况而定。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是纳税人。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的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绍兴厂房土地使用税如何缴纳绍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期限的公告为方便纳税人办税,减轻纳税人负担,同时满足“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推广工作的需要,对我市越城区行政区域内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申报期(含房地产企业)进行调整,现公告如下:1、2016年4季度的纳税申报期限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2016年4季度的纳税申报期限调整为11月1日至11月30日。2、2017年开始的纳税申报期限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从2017年开始,调整为按半年缴纳,上半年的申报期限为6月1日至6
    2023-07-03
    233人看过
  • 无租使用房产如何缴纳土地使用税?
    一、无租使用土地土地使用税谁缴《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第一条规定,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的通知》(国税地[1988]15号)第四条关于纳税人的确定规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
    2023-06-20
    491人看过
  • 城镇土地使用税住宅用地谁缴纳?
    需要有开发商缴纳,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即应该由土地使用人缴纳。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中,已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的,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的土地面积计算应征税款;未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或地下土地使用权证上未标明土地面积的,按地下建筑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征税款。一、土地使用税的单位税额是多少?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1、大城市1.5元至30元;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3、小城市0.9元至18元;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法律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根据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
    2023-03-20
    456人看过
  • 事业单位缴纳土地使用税吗
    1、全额拨款和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不需缴纳土地使用税,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需缴纳土地使用税。2、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83号)第六条第二项的规定,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8]国税地字第15号)的规定,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是指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或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包括实行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的事业单位。因此,对于实行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的事业单位,不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一、什么是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是对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使用的土地面积定额征收的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
    2023-03-01
    271人看过
  • 地下建筑用地怎么缴纳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按应征税款的50%征收。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的,按照土地使用权证确认的土地面积计算应征税款;未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或者地下土地使用权证上未标明土地面积的,按照地下建筑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征税款。土地使用税临时用地需要征收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关于车船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财税地[1986]8号)第二十一条关于基建工地的临时性房屋,应否征收房产税规定,凡是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不论是施工企业自行建造还是由基建单位出资建造交施工企业使用的,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是如果在基建工程结束以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者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当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依照规定征收房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下列
    2023-08-05
    182人看过
  • 养殖场土地使用税多少,养殖场土地使用税多少
    1、农村养殖场不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该国规定免除,不仅是养殖场,农村耕地也不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但城市不同,必须缴纳很多地方。2、在城市,以城市、县、建设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有的土地面积为征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征收使用土地的公司和个人。其税额标准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确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间。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付款。养殖场土地使用税多少畜牧业养殖用地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统筹规划好畜禽养殖用地,充分利用好闲杂地、废弃矿山、疏林地、荒地、荒滩等,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畜牧专业合作社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应按农业用地管理;需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及规划建设等审批手续。未经审批,凡在养殖用地上修
    2023-08-07
    163人看过
  • 贵州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了合理利用城镇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征收。城市:指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的市区,不包括农村。县城:指县(特区、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关镇(区)。建制镇:指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工矿区: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开征土地使用税的工矿区,由各州(市)人民政府、地区行署提出名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第三条在开征土地使用税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或个人,是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必须依照《条例》和本《实施办法》缴纳土地使用税。第四条土地使用税以土地管理机关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确定的土地使用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尚未取得
    2023-02-14
    160人看过
  • 缴纳的土地使用税如何入账
    按税法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的纳税期限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因此,纳税人可采取预提或分期摊销的办法进行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会计处理。为了核算企业应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应设置“管理费用”、“应交税金—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预提费用”和“待摊费用”等账户。具体核算如下:(1)企业采用预提方式进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会计核算企业按月预提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应借记“管理费用——城镇土地使用税”账户,贷记“预提费用”账户;定期上交税款时,借记“预提费用”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例某企业经计算,每月应预提城镇土地使用税6000元,每半年缴纳一次。其会计分录为:①按月预提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借:管理费用——城镇土地使用税6000贷:预提费用6000②定期上交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借:应交税金——城镇土地使用税36000贷:银行存款36000③结转应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借:预提
    2023-03-17
    406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忘记缴纳怎么办?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土地使用税相关注意事项有哪些?纳税人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承租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承租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由直接从集体经济组织承租土地的单位和个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在
    2023-06-27
    346人看过
  • 城镇土地使用税多久交一次?土地使用税什么时候开始缴纳
    一、土地使用税什么时候开始缴纳1、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2、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土地面积计量标准为每平方米。3、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下列办法确定:(1)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量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定的土地面积为准。(3)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二、城镇土地使用税多久交一次(一)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
    2023-04-06
    365人看过
  • 2020土地使用保证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一、土地使用保证金缴纳比例是多少?土地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出让地块所在地级别基准地价的70%,竞买保证金不得低于出让最低价的20%。出让合同必须明确约定土地面积、用途、容积率、建筑密度、套型面积及比例、定金、交地时间及方式、价款缴纳时间及方式、开竣工时间及具体认定标准、违约责任处理。上述条款约定不完备的,不得签订合同,违规签订合同的,必须追究出让人责任。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得退还定金。已签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必须收回土地。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拍卖不动产、其他财产权或者价值较高的动产的,竞买人应当于拍卖前向人民法院预交保证金。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预交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由人民法院确定,但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五。应当预交保证金而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预交的保证金充抵价款,其他竞买人预交
    2023-03-02
    120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土地使用者应该缴纳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解释及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土地使用税由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缴纳。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受托人或者实际使用人缴纳;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者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缴纳。第四条纳税人的确定,由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缴纳土地使用税。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受托人或者实际使用人缴纳;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者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缴纳;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全体缴纳当事人。国税地[1989]140号文第一条:关于免税单位与纳税单位之间无偿使用土地应否征税的问题,免税单位对纳税单位(如公安、海关等铁路用地单位)无偿使用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民用航空等单位);纳税人免费使用免税单位土地的,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提示: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者权属纠纷未解决,纳税人无偿使用免税单位土地的,土地使用者应当缴纳土地使用税
    2023-05-08
    171人看过
  • 实际使用人应该如何缴纳土地使用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土地使用税的一些具体问题的说明和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地〔1988〕15号)第四条规定,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理人或实际使用者纳税的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利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者纳税。闲置的土地土地使用税需要缴纳吗闲置的土地土地使用税是需要缴纳的,具体理由如下: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范围内的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之前已按规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企业范围内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需要全额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单位组织测定的土地面积。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尚未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城镇
    2023-08-18
    405人看过
  • 纳税人每年都要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吗
    纳税人每年都要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吗?每年只有应税土地需要按时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第三条土地使用税按照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照规定的税额计征。第八条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费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因此,只有应税土地才需要缴纳年度土地使用税。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83号)第九条,新征用的耕地,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一)被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缴纳土地使用税;(2)被征收的非耕地,从批准征用后的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2023-05-02
    143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 更多>

    #土地使用税
    相关咨询
    • 建制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贵公司是否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缴纳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因此,贵公司属于使用土地的单位,应当依法缴纳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根据《北京市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细则》土地使用税申报纳税期限为每年的4月份和10月份的前15日内申报缴纳。土地
    • 私营企业缴纳土地使用税的条件是什么,纳税人应如何缴纳土地使用税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08
      土地使用税的缴纳与否,不是以纳税人使用土地为条件的,而是以是否具有使用权为条件。该私营企业应该按照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来缴纳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同时该条例第三条规定:"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
    •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及缴纳纳税地点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19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城镇土地使用税缴纳期限由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目前各地一般规定为每个季度缴纳一次或者半年缴纳一次,每次征期15天或者1个月。例如,北京市规定:纳税人全年应当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分为两次缴纳,纳税期限分别为4月1日至4月15日和10月1日至10月15日。 新征收的耕地,应当自批准征收之日起期满1年的时候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新征收
    • 企业缴纳土地使用税的时间是多久, 企业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的时间是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10
      很高兴为您解答1、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地方税务部门部分税种纳税期限和纳税限额的通知》(苏地税函[2006]47号)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为:企业按季、个人按半年缴纳,纳税人应自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2、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对于新征用的土地、区分耕
    • 北京缴纳土地使用税报税时间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2-13
      每年6月1日至15日以及12月1日至15日是申报土地使用税的时间。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最低大0.6元、最高30元,按年计算、分期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