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超过抵押物价值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1 21:02:16 346 人看过

抵押物不够清楚债务的情况下,建议债权人准备好证据材料,如借款合同、欠条借条、转账记录等,准备好起诉状后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还款并且行使抵押权,在起诉的同时申请财产保全,避免债务人恶意转移其他财产。如果仍然不能清偿的,胜诉后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抵押物的范围

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全部。主债权未受全部清偿的,抵押权人可以就抵押物的全部行使其抵押权。抵押物被分割或者部分转让的,抵押权人可以就分割或转让后的抵押物行使抵押权。

抵押物因附合、混合或者加工使抵押物的所有权为第三人所有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补偿金;抵押物所有人为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的所有人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第三人与抵押物所有人为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的共有人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人对共有物享有的份额。

抵押权设定前为抵押物的从物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但是,抵押物与其从物为两个以上的人分别所有时,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抵押物的从物。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除外。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上述就是抵押权所担保的范围,在签订抵押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范围,和抵押物的范围。一旦抵押权所担保的范围超出了应有的范围,担保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就不能够得到《民法典》等法律的保障,因此,签订担保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小心慎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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