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行政诉讼的复议前置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11 08:50:26 222 人看过

工伤认定行政诉讼具有复议前置的特点。如果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满意,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对复议决定仍然不满意,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有关单位或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形包括: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等。

工伤认定行政诉讼具有复议前置的特点。如果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满意,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对复议决定仍然不满意,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工 伤 认 定 行 政 复 议 如 何 提 起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该决定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行政复议申请。因此,工伤认定行政复议的提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工伤认定决定不服;2. 当事人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申请;3. 申请符合法定形式。

在工伤认定行政复议过程中,当事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据,并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事实认定和适用的法律、法规提出异议。如果当事人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认定行政复议是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当事人应当及时提出申请,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也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工伤认定行政诉讼具有复议前置的特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满意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仍然不满意时,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有关单位或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情形包括: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当事人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该决定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行政复议申请。工伤认定行政复议的提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工伤认定决定不服;2. 当事人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申请;3. 申请符合法定形式。在工伤认定行政复议过程中,当事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据,并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事实认定和适用的法律、法规提出异议。如果当事人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工伤认定行政复议是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当事人应当及时提出申请,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也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07: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待遇相关文章
  • 不服工伤认定行政复议还是行政诉讼好
    一、不服工伤认定行政复议还是行政诉讼好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工伤认定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由劳动行政部门作出认定结论即行政复议程序前置,而人民法院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中无权对劳动者是否构成工伤作出认定,也无权改变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结论。故只能是维持或撤销工伤认定结论。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应该首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再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二、不服工伤认定行政复议期限是多久不服工伤认定行政复议期限是六十日。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对不子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不服的或者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应当自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
    2023-09-05
    214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的复议和诉讼问题
    可以。1、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后,如果是被申请人逾期不履行的,则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应该由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机关责令其限期履行。2、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二条被申请人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行政强制执行的代履行是可以的吗行政强制执行不一定可以代履行,具体来说,代履行是指义务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由他人代为履行可以达到相同目的的,行政机关可以自己代为履行或者委托第三人代为履行,向义务人征收代履行费用的强制执行制度。代履行主要适用于该行政法义务属于可以由他人代替履行的作为义务,例如排除障碍、恢复原状、强制拆除等。对于不能够由他人替代的义务和不作为义务,特别是与人身有关的义务,不能适用代履行。相关法律规定:《中
    2023-07-17
    245人看过
  • 行政复议诉讼问题什么情况需要先行政复议后诉讼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七条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相关规定有:(1)《行政复议法》第30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8条第1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
    2023-02-09
    185人看过
  • 行政复议前置的类型,行政复议前置的优点
    一、行政复议前置的类型行政复议前置的类型大致有以下几种: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的。注意,纳税义务人同海关发生纳税争议时,应当缴纳税款,才能依法复议。3.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不服的。4.《国家安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需要先进行复议。二、行政复议前置的优点行政复议前置的优点如下:1.复议途径具有快捷的特点。如对土地权属争议处理确有错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只能判决撤销或部分撤销。相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复议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具有上述情形的,可以决定变更。2.有利于行政机关上下级之间监督,强化行政机关的内部
    2023-06-06
    131人看过
  • 当事人对工伤认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问题的复函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你局关于当事人对工伤认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问题的紧急请示(渝劳社文〔2004〕48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应该首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再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在适用《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时,当事人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应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执行;当事人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即这种情况下行政复议不是前置程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二○○四年五月十八日
    2023-06-05
    256人看过
  • 哪些是行政复议前置的诉讼程序
    (一)自然资源所有权、使用权确认事件(二)治安管理处罚事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九条)(三)纳税争议事件《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纳税人、扣除义务人、纳税保证人与税务机关在纳税争议时,首先要根据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解除纳税和滞纳金,提供相应的保证,然后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海关法》第64条纳税义务人与海关发生纳税纠纷时,应缴纳税款,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工伤保险事件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53条有以下情况之一,有关部门和个人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1)申请工伤认定的员工或直系亲属、该员工所在部门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2)使用者对经营部门决定的部门支付率不服的,(3)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营部门没有履行相关协议或规定的(4)工伤员工或直系亲属对经营部门认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2023-08-06
    403人看过
  • 行政复议税收前置可以诉讼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三条二款规定:复议机关不受理复议申请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综上,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行政复议前置案件,当事人应先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但若复议机关不受理复议申请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复议决定的,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提起的行政诉讼。一、行政案件复议前置的利弊(一)行政案件复议前置存在的合理性我国法律规定某些行政案件(土地、税务、商标、专利等专业性强和数量大的案件)以复议为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它之所以如此规定有其以下几方面的合理性:1、复议途径具有快捷的特点。下面我们以土地确权行政案件说明之。土地行政充分地体现了行政职权的运作,是一种包含了国家强制性意志的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政府或其主管部门对土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归属作出处理决定,
    2023-03-25
    175人看过
  • 行政复议前置型案件中的法律适用问题
    【案情】2008年3月,某县钢铁厂对分宜县地方税务局的征税行政行为不服,向新余市地方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局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已经超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的法定期限,因此作出不予受理复议决定书。2008年4月,某县钢铁厂再对征税行政行为,以分宜县地方税务局为被告向分宜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县地方税务局的征税行政决定、退回相应税款和利息,县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直接就原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与法不符,裁定驳回其起诉。2008年10月,某县钢铁厂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分宜县法院的裁定,并要求分宜县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分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九条“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
    2023-06-01
    436人看过
  • 如何通过行政诉讼解决工伤认定问题?
    工伤职工对工伤认定不服,可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即劳动者收到行政部门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结论之日起六个月内,不服该结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员工对工伤认定不服,能否提起行政诉讼工伤职工对工伤认定不服,可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理由如下:(1)工伤认定是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办法》第三条第八款以及《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是可以进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但前提是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劳动部劳社厅函(2004)123号文件《关于当事人对工伤认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问题的复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应该首先申请行
    2023-07-02
    150人看过
  • 行政复议到底是行政复议前置还是行政复议后置
    行政复议前置是指当事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渠道时,必须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行政复议之后,当事人仍有不同意见,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此,在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形下,当事人不经过申请行政复议的环节而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是不允许的。一、行政复议中前置的三种情形行政复议前置3种情形如下: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
    2023-02-20
    392人看过
  • 工伤认定问题的纠纷,行政诉讼时效是多久
    不服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时效为六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诉讼。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房地产诉讼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20年以上,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5年以上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我国现行民事法律制度中,规定对身体受到了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参照民法的规定,申请认定工伤的时效为一年,即工伤职工或者其、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
    2023-08-05
    67人看过
  • 工伤认定复议前置是否适用
    一、工伤认定复议前置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可见该条例明确规定对工伤认定不服采用的是复议前置。但《工伤认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7号)第十九条规定:“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在《办法》与《条例》就当事人对工伤认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问题规定不同的情况下,应根据上位法优先原则,《工伤保险条例》属于国务院颁布的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属于部门规章,国务院《条例》效力强于部门规章,因此在具体实践中当事人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时,应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按复议前置来执行;当事人对不予受理决定不
    2023-04-15
    377人看过
  • 行政复议前置下诉讼对象之确立
    目前,经过行政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复议行为的表现,并非局限在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和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两种形式,有时也表现为复议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复议申请裁决不予受理,或者复议机关在法定复议期限内不作出复议决定。对复议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复议申请裁决不予受理和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应当如何确立诉讼对象,实务界存在较大的分歧。尤其对复议前置案件诉讼对象的确立,由于涉及到复议、诉讼二者的关系,复议、审判职能的区别以及复议功能的充分发挥等诸多问题,争论得尤为激烈。一种意见认为,在复议前置情形下,复议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复议申请裁决不予受理,当事人应选择复议机关为被告,将复议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裁决作为诉讼对象,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对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复议决定的,当事人应以复议机关行政不作为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复议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而不
    2023-04-24
    174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有哪些需要复议前置
    行政复议前置是为了提高行政诉讼效率,节约诉讼成本的一种形式。行政案件本来就是行政机关内部的事情,先有行政机关内部进行协调和解决,有利于完善行政职能,促进行政机关更好的维护人民利益,有利于更好地实现执法为民的本质。本文归纳了行政案件中需要先复议再能诉讼的案件。目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前置只有以下8种: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3、纳税人、扣缴义
    2023-06-17
    489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保险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补助。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 更多>

    #工伤保险待遇
    相关咨询
    • 复议前置行政行为有哪些的问题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22
      一般常见的复议前置案件:1治安处罚的案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第三十九条)2纳税争议案件(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八十八条 第一款、海关法 第六十四条)3对自然资源权属确认的案件(行政复议法 第三十条 第一款)4工伤保险案件(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三条)5社会保险费的处罚案件(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二十五条)6价格处罚案件(1999年7月10日国务院批准、1999年8月1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 房屋拆迁行政复议前置的问题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03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时间的问题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03
      《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
    • 行政复议前置行政诉讼包括哪些行政复议步骤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07
      目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前置只有以下8种: 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林、山岭、草
    • 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过去有哪些前置规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09
      目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前置只有以下8种: 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林、山岭、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