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个人捐赠职教可享税收优惠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3:50:13 191 人看过

辽宁省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职业教育的捐赠,比照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的有关规定,准予在缴纳企业和个人所得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此外,对职业院校(大专以上,含大专)服务于各行各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咨询、服务、承包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对企业支付实习学生的报酬,允许企业在企业所得税前全额列支,并在计算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中扣除。对职业学校吸纳社会资金参与学校后勤设施建设,学校后勤实体及社会企业为学校兴建的学生生活设施,在用地、税费方面,享受教育基建优惠政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3日 22: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费相关文章
  • 公益性捐赠者可享“税前扣除”优惠
    公民和企业捐赠公益性事业,可以少缴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文,用操作性强的税前扣除优惠政策鼓励公民和企业等纳税人进行公益性捐赠。但是,文件要求,捐赠前要了解你捐赠的机构是否有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文件规定,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非营利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基金会,凡符合有关规定条件,并经财政税务部门确认后,纳税人通过其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可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准予在计算缴纳企业和个人所得税时在所得税税前扣除。文件要求,申请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非营利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基金会,必须具备不以营利为目的等相关条件。相关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及相关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6号
    2023-06-07
    247人看过
  • 两种捐赠新税收优惠政策
    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是按照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设立、经民政部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其宗旨是发扬人道主义精神,扶贫济困,发展社会公益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对纳税人通过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或者未超过申报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或者个人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2023-06-07
    74人看过
  • 个人捐赠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有哪些税收优惠政
    问:个人捐赠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答:个人将其所得向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但准予扣除的部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必须是向在中国境内的教育和其他公益事业以及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2)必须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等组织进行,不得直接捐赠;(3)除特殊规定外,捐赠金额不超过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30%.另外,对符合下列捐赠方式(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的个人捐赠,可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向老年活动机构、教育事业的捐赠;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向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向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中华慈善总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中国福利会、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煤矿尘肺病治疗基金会、中华环境保
    2023-06-07
    261人看过
  • 浙江省:捐赠财产搞科普能享受到税收优惠
    12月1日起,《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办法》正式施行。今后每年五月的第三周为全省科技(科普)活动周,由省政府统一组织和部署,开展科技活动。办法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都应当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科普工作。对于政府投资设立的科普场馆,应当根据功能、特点向公众开放,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8小时,在科技活动周、科普节、国家法定节假日都应当向公众免费开放。对于捐赠财产用于科普事业或者投资建设科普场馆、设施的,可以依照国家税务部门发布的相关规定,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
    2023-06-07
    112人看过
  • 个人捐赠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问:个人捐赠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答:个人将其所得向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但准予扣除的部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必须是向在中国境内的教育和其他公益事业以及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2)必须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等组织进行,不得直接捐赠;(3)除特殊规定外,捐赠金额不超过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30%.另外,对符合下列捐赠方式(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的个人捐赠,可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向老年活动机构、教育事业的捐赠;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向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向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中华慈善总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中国福利会、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煤矿尘肺病治疗基金会、中华环境保
    2023-06-07
    70人看过
  • 捐赠廉租房资金将获税收优惠
    财政部会同建设部、国土资源部近日发出通知,将采取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保障城镇廉租住房制度、捐赠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将获税收优惠等措施解决好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通知说,在中央对省和省对下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时,要考虑城镇廉租住房标准支出因素,并安排一定资金用于保障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同时将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保障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计提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管理费用等费用后的余额要按照规定用作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补充资金。鼓励社会多渠道筹集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资金。通知指出,鼓励社会各界通过自愿捐赠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对于社会各界自愿向市、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捐赠用于城镇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2023-06-07
    466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费
    词条

    保险费是指当投保人参加保险时,根据其投保时所订的保险费率,向保险人交付的费用。当保险财产遭受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全部或部分损失,或人身保险中人身发生意外时,保险人均要付给保险金。保险费由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构成。... 更多>

    #保险费
    相关咨询
    • 个人所得税残疾人可享税收优惠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27
      国家对残疾人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注意:是减征不是免征,要申请当地地方税务局审批)。
    • 企业公益股权捐赠有哪些税收优惠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9-13
      《慈善法》第八十条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用于慈善活动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第八十三捐赠人向慈善组织捐赠实物、有价证券、和的,依法免征权利转让的相关行政事业性费用。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益股权捐赠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企业实施股权捐赠后,以其股权历史成本为依据确定捐赠额,并依此按照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在所得税前予以扣除。企业股权捐赠行为视同转让行为,收入额以企业取
    • 残疾人个人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残疾人个人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1-25
      残疾人保障法》第32条规定,残疾个体劳动者,实行税收减免政策,残疾人个人提供劳务或者有所得的,凭《残疾人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残疾人个人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1,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2.残疾人员的个人所得,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减征个人所得税。可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残疾人员的所得限于劳动所得,3.残疾人员个人提供加工和修理修
    • 企业公益股权捐赠有什么税收优惠呢?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9-01
      《慈善法》第八十条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用于慈善活动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第八十三捐赠人向慈善组织捐赠实物、有价证券、和的,依法免征权利转让的相关行政事业性费用。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益股权捐赠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企业实施股权捐赠后,以其股权历史成本为依据确定捐赠额,并依此按照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在所得税前予以扣除。企业股权捐赠行为视同转让行为,收入额以企业取
    • 残疾人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01
      税收优惠 (1)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2)残疾人员的所得,由纳税人提出申请,报市地方税务局审核批准,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3)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暂免征收所得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 (4)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