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欧阳晶通讯员李大勇章进)对直接关乎民生、群众十分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江西省新余市检察院通过到相关部门勤跑多问,办强沟通,积极获取案件信息和立案监督线索,对涉嫌犯罪的依法严查,使之无以遁形,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2008年初,新余市检察院主动走访了该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单位,双方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建立了长效联系机制:上述单位将查处的危害食品安全案件情况及时向检察院通报;对当事人是否涉嫌食品安全犯罪把握不准的,积极向检察院进行法律咨询。该机制建立以来,该院以上门走访、电话询问等方式,共与上述单位联系10余次,提供法律咨询5次。
2008年7月,新余市质监局将刚刚查处的一起毒米粉案件情况向该院进行了通报。原来,市质监局根据群众举报,突击检查发现刘生珠从2008年4月开始,先后购买了400余斤硼砂按一定比例掺入其生产的米粉中销往餐饮店。质监局将其未使用完的340斤硼砂当场扣押,2000斤成品米粉封存。但是,刘生珠把被封存的米粉连同厂里的机械设备全部变卖后潜逃。当年7月17日,公安机关将刘生珠抓获。一周后,该院侦监部门检察官发现公安机关并未将此案提请批捕,遂到公安局了解情况。原来,公安局仅以私自处理被扣押物品为由对刘生珠作出治安拘留十天、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新余市检察院认为,刘生珠已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遂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很快,公安机关对刘生珠予以刑事立案。2008年底,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审判处刘生珠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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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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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类类犯罪有哪些?贵州在线咨询 2023-08-18食品类犯罪的罪名的种类有: 1、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2、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 3、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食品安全犯罪并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因为在我国刑法中,食品安全犯罪并不是一个单独的罪名,而是对一类罪名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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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犯罪 既遂的规定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5-28犯罪既遂是犯罪的一种基本形态,学界关于犯罪既遂的标准存在着争论。在司法上,应当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应当以“犯罪构成要件要素齐备说”作为认定犯罪既遂的标准;在立法上,则应当从犯罪事实和刑事政策的角度出发,以“犯罪目的实现刑事政策说”作为确立犯罪既遂形态的标准。 1、关于定罪和法条引用问题。应直接按照刑法分则具体犯罪条文规定的法定刑幅度处罚,罪名上不需要标明既遂犯,但在司法文书的叙述部分,应表明行为人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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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犯罪是什么意思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1食品安全犯罪并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因为在我国刑法中,食品安全犯罪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而是对一类罪名的总称;而这一类罪名也并未包含相同的同类客体因此,食品安全犯罪是刑法理论上对具有同类犯罪对象的一系列罪名的总称:如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非法经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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