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收购的程序一般有哪些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07 20:30:28 359 人看过

要约收购的流程:

1、选择要约收购对象;

2、制作要约收购报告书,向监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

3、公告收购要约;

4、依约购买股票并办理过户手续。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相对人或者承诺人。要约又称为发盘、出盘、发价、出价或报价等,是订立合同所必须经过的程序。

要约的性质,是一种与承诺结合后成立一个民事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本身并不构成一个独立的法律行为。

一般要约生效的时间如下:

1.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在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所谓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是指当事人直接以对话的形式发出的要约。例如,当事人面对面地订立口头买卖合同,或者以通过电话交谈的方式订立合同。

2.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在到达相对人时生效

所谓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是指当事人以对话以外的形式发出意思表示。例如,采用邮件、传真等方式订立合同。

3.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要约的生效

要约的法律效力如下:

1.要约对要约人的拘束力。此种拘束力又称为要约的形式拘束力。法律允许要约人在要约到达之前撤回要约。但是,在要约生效以后,要约人不得随意撤销或对要约的内容随意加以限制、变更和扩张。

2.要约对受要约人的拘束力。此种拘束力又称为承诺适格,是指在要约生效以后,只有受要约人才享有对要约作出承诺的权利,受要约人必须根据要约规定的期限、方式等作出承诺,否则,不构成有效的承诺。

《证券法》第六十二条

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3日 13: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要约收购一般在哪里申报
    流通股股东申请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的,应当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营业部办理。一、要约撤回有什么条件要约撤回的条件:撤回要约的通知在要约到达要约人之前或同时到达要约人。撤回要约的通知在要约到达要约人之后到达的,要约已经生效。要约能否失效取决于是否符合撤销条件。因此,如果要约人想撤回要约,必须选择快于要约的方式向要约人发出撤回通知,以便在要约到达前到达要约人。二、订立合同包括哪两个流程订立合同的程序包括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要约生效后,要约人一般不得撤回、撤销或对要约加以限制、变更和扩张。受要约人于要约发生法律效力时,取得依其承诺而使合同成立的法律地位。要约人发出承诺后受要约人应当作出承诺,承诺生效之时合同依法成立。三、要约人有权利要求该自己的要约人包括哪些?要约人的权利:1、要约人可以在要约到达相对人之前撤回要约;2、要约人可以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前撤销要约。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五条规定,要
    2023-03-11
    473人看过
  • 收购要约可以不卖吗,收购要约的内容有哪些?
    一、收购要约可以不卖吗?收购要约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公司股东公开发出的,愿意按照要约条件购买其所持有的被收购公司股份的行为。它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1、广大股东积极、普遍的请求购买发行人股票2、请求占发行人股票的比重相当大3、要约的价格显著高于市价4、要约是固定的而非可以转让的5、要约是有条件的,通常有收购数量的上下限6、要约在一定的期限内是不可撤回的7、受要约人要承受卖出股票的压力8、在收购股票之前或同时发表收购计划公开声明由上可以知道,收购要约只是收购人的一种行为,它并不是一个有价物,行为是没法进行买卖的。能够进行买卖的只是收购人通过收购要约这一行为而收购到的股份,股份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二、收购要约的内容有哪些1、收购人的名称、住所;2、收购人关于收购的决定;3、被收购的上市公司名称;4、收购目的;5、收购股份的详细名称和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6、收购的期限、收购的价格;7、收购所需资金及
    2024-01-25
    160人看过
  • 要约收购与协议收购的区别有哪些
    要约收购与协议收购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交易场地不同要约收购只能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进行,而协议收购则可以在证券交易所场外通过协议转让股份的方式进行;2、股份限制不同要约收购在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达到30%时,若继续收购,须向被收购公司的全体股东发出收购要约,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达到90%以上时,收购人负有强制性要约收购的义务。而协议收购的实施对持有股份的比例无限制;3、收购态度不同协议收购是收购者与目标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大股东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订立合同收购股份以实现公司控制权的转移,所以协议收购通常表现为善意的;要约收购的对象则是目标公司全体股东持有的股份,不需要征得目标公司的同意,因此要约收购又称敌意收购。4、收购对象的股权结构不同协议收购方大(相关,行情)多选择股权集中、存在控股股东的目标公司,以较少的协议次数、较低的成本获得控制权;而要约收购中收购倾向于选择股权较为分散的
    2023-04-29
    369人看过
  • 参加要约收购程序
    (一)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者须公布信息。即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二)持股百分之三十继续收购时的要约。发出收购要约,收购人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载明规定事项。在收购要约的有效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回其收购要约。(三)终止上市。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上市公司的股份数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四)股东可要求收购人收购未收购的股票。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九十以上时,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收购行为完成后
    2023-04-03
    286人看过
  • 购房者收房有哪些程序,购房者收房的程序是什么
    一般应注意有以下的四个程序:1、开发商发出收房通知。其中包括接房时间、需交纳的费用、未按时收房的处理等。通知的形式有电话、传真、信件等。2、验房。购房者对房屋进行验收,检查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向开发商提出,开发商进行修理后购房者应再次验房。3、购房者交纳有关费用。如房屋价款结算、物业费、公共维修基金等。4、购房者接收房屋。房屋验收合格后,开发商将钥匙交给购房者。钥匙的交付一般是房屋交接的主要标志。除了所有权以管理机关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为准外,房屋的一切权利都从钥匙交付时由购房者来行使了。当然,风险也从此时由购房者来承担了。在房地产交易中,购房者在选好房屋,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后,就等着开发商按期交房收房了。购房者收房也是一门学问,购房者不能大意。具体来说,购房者收房的流程有哪些呢?为了避免与开发商之间发生收房纠纷,购房者收房应注意哪些问题呢?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内容,本文
    2023-02-17
    305人看过
  • 2024购房人收房的程序有哪些
    一、购房人收房的程序有哪些(一)开发商在收房前通过挂号信或媒体公告的形式通知买家,告知具体收房的时间、地点及须准备的资料;(二)楼房现场验收,开发商应出示“三书一表”原件,即《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三)买家领取房屋钥匙,并由开发商委任的接待人员带领,到所购楼房依双方约定的交楼标准查验楼房状况;(四)验收完成后,买家按实际验收情况填写《住户验房交接表》,购房者对验房如有不满意的地方,可提出意见并将意见填写在《楼宇验收记录表》中,作为双方协商解决的书面依据;(五)购房者如对楼房基本满意,则在交纳尾款、配套设施费后,再领钥匙,并在《住户验房交接表》上签字。二、购房者在收房时要注意哪些事情(一)交纳物管费时,购房者应对物管公司提供各种服务的标准进行详细了解,物管费收取的周期通常在半年或半年以内。(二)维修基金的交纳,目前贵阳市做法是在交
    2023-12-03
    500人看过
  • 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的一般要求
    1.引用的数据应提供资料来源,事实应有充分、客观、公正的依据;2.引用的数字应采用阿拉伯数字,货币金额除特别说明外,应指人民币金额,并以元、千元或万元为单位;3.收购人可根据有关规定或其他需求,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外文译本,但应保证中、外文本的一致性,并在外文文本上注明:“本要约收购报告书分别以中、英(或日、法等)文编制,在对中外文本的理解上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4.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文本应采用质地良好的纸张印刷,幅面为209295毫米(相当于标准的A4纸规格);5.不得刊载任何有祝贺性、广告性和恭维性的词句。考试/大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的其他要求1.收购人属于一致行动人或者实际控制人的,参与一致行动或存在实际控制关系的各成员可以推选其中一名成员以全体成员的名义统一编制并提交要约收购报告书,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均应在报告上签字、盖章。2.由于商业秘密(如核心技术的保密资
    2023-08-10
    344人看过
  • 收购要约的期限有哪些规定?
    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在要约收购期间,被收购公司董事不得辞职。《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2024-04-19
    108人看过
  • 审批程序中手续的一般要求有哪些
    审查程序中申请人可能遇到的主要手续分两类:一类是法律规定或者专利局指定申请人应当办理的申请审批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办理或者逾期办理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这些手续主要有: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答复专利局的各种通知书、缴纳申请维持费;另一类是申请人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视需要选择办理的请求手续。这一类手续如果不符合要求,专利局可作出手续视为未提出处理,一般不会涉及申请本身。这些手续主要有:对申请文件的主动修改和补正、要求提前公布请求、著录项目变更申报和延长期限请求。以下对这几种手续分别进行说明:1、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只有发明专利申请需要办理这一手续。实审请求可以在申请的同时提出,也可以在申请后提出,但最晚应当在自申请日起规定期限内提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提出的或者因手续不合格被视为未提出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提出实审请求只有缴纳实质审查费后才生效。但是提出实审请求后,未缴纳实审费的,专利局并不马上发出实审求
    2023-05-04
    125人看过
  • 一般宣告失踪的程序有哪些
    一、一般宣告失踪的程序有哪些一般宣告失踪的程序包括以下步骤:1.须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申请宣告失踪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2.须被申请人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通常为2年。(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2)如果下落不明发生在战争期间,那么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3.须由人民法院经过法定程序宣告。(1)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3个月。人民法院立案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2)在公告期间,如果下落不明的人仍无下落,人民法院在公告期间届满后,即可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3)如果有了确实音讯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公民重新出现,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申请。二、宣告失踪的条件宣告失踪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必须有公民下落
    2024-07-27
    147人看过
  • 收购资产一般停牌多长时间,收购资产的程序
    一、收购资产一般停牌多长时间收购资产停牌的时间要根据收购公司的具体情况,法律也没有具体的规定。二、收购资产的程序1、内部决策程序2、签署资产收购协议3、依法办理相关资产的交付手续三、资产收购与购买资产式兼并的区别(1)资产范围不同出资购买资产式兼并指兼并公司使用现金、股份或其他有价证券购买目标公司全部资产以实现兼并。以购买资产式的兼并,所购买的资产转移的是合并中解散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能把财产的一部分排除在外,因为这同合并使解散公司即时消灭而不需清算不相容。资产收购不发生财产的概括转移,可以只转让“实质全部”的财产。(2)债务承担不同公司兼并的效力之一是债务承继,即被兼并的公司的全部债务通过法律的规定自动转给存续或新设公司。资产收购中,除买方公司在合同条款中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买方公司只要对所购资产支付了合理对价,就不再承担卖方公司的任何债务。(3)股东地位不同公司兼并时,被兼并的公司的股东
    2024-01-14
    103人看过
  • 一般要约收购要多久时间
    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收购人在依照前条规定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十五日后,公告其收购要约。在上述期限内,国务院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发现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及时告知收购人,收购人不得公告其收购要约。《证券法》第90条收购人在依照前条规定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十五日后,公告其收购要约。在上述期限内,国务院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发现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及时告知收购人,收购人不得公告其收购要约。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并不得超过六十日。
    2023-04-15
    86人看过
  • 收购要约内容有哪些
    一、收购要约的内容有哪些根据我国《证券法》第82条的规定,包括:①收购人的名称、住所;②收购人关于收购的决定;③被收购的上市公司名称;④收购目的;⑤收购股份的详细名称和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⑥收购的期限、收购的价格;⑦收购所需资金及资金保证;⑧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时所持有被收购公司股份数占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比例。二、收购要约的效力是怎么样的1、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事先向中国证监会提出书面报告,同时抄报派出机构,抄送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通知被收购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予以公告。2、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3、收购人对收购要约条件作出重大变更的,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董事会及独立财务顾问就要约条件的变更情况所出具的补充意见,并予以报告、公告。4、收购人作出提示性公告后至要约收购完成前,被收购公司除
    2023-04-15
    60人看过
  • 收益分配的一般程序
    一、收益分配的一般程序(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按照本年实现净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保险公司应按净利润的10%提取。保险公司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超过其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二)、提取法定公益金。保险公司按本年实现净利润的5%-10%提取法定公益金,用于保险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三)、提取总准备金。保险公司按本年实现净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总准备金,用于巨灾风险的补偿,不得用于分红、转增资本。(四)、提取任意盈余公积。保险公司根据章程或股东会议的决议可以提取任意盈余公积。(五)、分配给投资者。保险公司提取上述内容后,可以按规定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六)、保险公司如果发生亏损,可以用以后年度实现的利润弥补,也可以用以前年度提取的盈余公积弥补。保险公司以前年度亏损未弥补完,不能提取上述内容。在提取上述内容以前,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2023-06-16
    24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企业收购的基本程序一般是怎样的, 企业收购要经过哪些审查程序审查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18
      企业收购的基本程序一般如下:1、收购方与目标公司或其股东进行洽谈,初步了解情况,进而达成收购意向,签订收购意向书。 2、收购方在目标公司的协助下对目标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进行资产评估,对目标公司的管理构架进行详尽调查,对职工情况进行造册统计。 3、由收购双方及目标公司组成工作小组,草拟并通过收购实施预案。如涉及资产收购或债权收购的,律师应当提示委托人,根据收购项目开展的实际需要工作小组
    • 收购要约的主要程序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1-27
      (一)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者须公布信息。 (二)持股百分之三十继续收购时的要约。 (三)终止上市。 (四)股东可要求收购人收购未收购的股票。 (五)要约收购要约期间排除其他方式收购。 (六)收购完成后股票限制转让。 (七)股票更换。 (八)收购结束的报告。
    • 收购要约的期限是多久,收购要约的程序是怎样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12
      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 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在要约收购期间,被收购公司董事不得辞职。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 要约收购的方式有哪些,收购要约的方式有哪些?收购要约的注意事项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04
      1、要约收购的价格。价格条款是收购要约的重要内容,各国对此都十分重视,主要有自由定价主义和价格法定主义两种方式。 2、收购要约的支付方式。《证券法》未对收购要约的支付方式进行规定,《收购办法》第36条原则认可了收购人可以采用现金、证券、现金与证券相结合等合法方式支付收购上市公司的价款;但《收购办法》第27条特别规定,收购人为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或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但未取得豁
    • 一家收购公司一般的程序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24
      收购一家公司程序:(一)与该公司的老板或者老板委托的律师谈判,谈妥收购价。 (二)索要该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评估一下该公司的净资产有多少。 (三)签订收购合同,合同中要详细载明移交的资产目录和原公司员工的去向安排。 (四)去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营业执照》变更手续,同时把收购价款足额划转到被收购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进行人事部局,尤其是高层白领和中层白领必须安排到位,为公司重新开张做好前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