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可以代为履行债务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19:42:24 175 人看过

公司作为第三人,经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公司可以代为履行债务

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具体构成条件如下:

第一,须合同当事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合法存在,且债权人与债务人有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口头或书面约定。这是第三人能够代为履行的前提和必备条件,两者缺一不可。若合同当事人之间没有第三人代为履行的约定,则第三人代为履行也不可能。

第二,须有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为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承诺,应为明示的、书面的,这是积极要件;或者与债务人订有承担某项合同债务的协议。第三人承担的债务可以是全部也可以是部分,惟有履行债务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

第三,须债权人的债权已届履行期,且向第三人请求履行,而第三人的履行应是无条件的。

合同代为履行的法律特征如下:

(一)第三人即非缔约当事人,世非合同当事人,无需参与合同的订立或在该合同上签字或盖章。只需第三人单方表示其愿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与债务人达成代替其清偿情务的协议即可产生效力。

(二)合而当事人的约定对第三人不具有拘束力,第三人可以同意履行,也可以拒绝履行。故在此意义上讲,第三人仅为履行主体而非义务主体,对于合同的债权人而言,他只能将第三人作为债务履行的辅助人而不能作为合同的当事人对待,当第三人拒绝履行时,由合同债务人负责履行。

(三)第三人虽非合同当事人,不承担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的违约责任。但是,如果第三人的不适当履行出于恶意,给债权人造成财产损害或者人身伤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责任。而且,债权人也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

(四)合同中第三人代为履行条款对债权人具有拘束力,即第三人一旦同意履行,视为债务人的履行,债权人不得拒绝。如果第三人不履行,债旁人在履行期限内没有履行;或者第三人的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债务人未在履行期限内予以补正的,债务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19: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代为履行相关文章
  • 债务代为履行的情形有哪些
    《行政强制法》第五十条至第五十二条对代履行的适用条件、主体、程序、方式以及即刻代履行等作出了规定。代履行是指行政相对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决定所确定的义务,而该义务由他人代为履行也可以达到相同目的的,行政机关可以自己代为履行或者委托第三人代为履行,并由行政相对人承担履行义务所需费用的强制执行方式。代履行主要适用于该行政法义务属于可以由他人代替履行的作为义务情形,如排除障碍、强制拆除等。对于不能由他人代替的义务和不作为义务,特别是与人身有关的义务,不能适用代履行。在《行政强制法》出台之前,我国有多部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了代履行,主要涉及维护交通安全、治理环境污染和保护自然资源等事项。例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的强制拆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的强制拆除、《河道管理条例》中的强制清除、《防洪法》中的代为恢复原状、《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的强制处理、《水土保持法》中的强制治理等。但是
    2023-06-12
    152人看过
  • 为什么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有代位权
    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时,可以提出行使代位权。其成立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物的担保和保证并存时,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1、根据当事人的约定确定承担责任的顺序。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如果保证与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并存,则债权人先就债务人的物的担保求偿。保证在物的担保不足清偿时承担补充清偿责任。3、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如果保证与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并存,则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根据这条规定,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保证与物的担保居于同一清偿顺序,债权人既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也可以对担保物行使担保物权。4、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如果保证与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并存
    2023-07-31
    411人看过
  • 代为履行债务的协议怎么写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因办________(清偿企业名称),在甲方_______处借现金______________(元),现因乙方_________无力偿还该借款,自愿同意将________作价______________(元)转让给甲方____用以偿还该借款,甲方双方也同意接受,现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一、本协议签字成立后,乙方_____原所有的________(清偿企业名称)的动产和不动产即归甲方_____经营管理和所有。二、本协议成立后,原该________(清偿企业名称)的法人代表应依法更改为_____,更改办理事宜由甲方_____负责。三、本协议成立后,原该________(清偿企业名称)所欠税费及债务,全部由乙方_____负责偿还,甲方_____概不承担。如因此给甲方___
    2023-06-14
    55人看过
  • 代为履行出资人职责可以吗
    要,如果是实际控制人资源的,是可以由实际控制人履行。这可以视为是实际控制人对股东的赠与行为。但是不能因为实际控制人承诺代为履行,就免除股东的出资义务。对于公司而言,股东还是有出资义务的。股东出资的一般情形目前,现行法律法规主要将股东出资方式划分为货币出资和非货币出资两类。非货币出资需满足财产性、可转让性、法律不禁止等条件。(一)具体形态采取货币方式履行出资的情形法律规定是明确的,现实操作直观明了;非货币方式履行出资的公司法仅作了抽象规定。非货币出资主要体现在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用货币估价并可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同时,对于禁止作为出资的形态,相应规范也进行了简单列举即发起人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特许经营权或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以非货币形态出资的作价认定主要仰赖评估解决。(二)交付完成的界定作为货币出资,按时足额汇入指定账户就视为交付完毕。
    2023-06-14
    471人看过
  • 债务人能以离婚为由拒绝履行债务吗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就不可以拒绝履行债务。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向他人所负的债务(包括结欠他人的其他款项),在夫妻双方已离婚的情况下该由谁来偿还呢?如该债权人(即他人)以借贷或欠款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列谁为被告呢?笔者认为,在审判实践中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一)若该笔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即使该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则该债务在离婚后仍应由其个人来负责归还,法院在审理中可只列该个人为被告,判决其承担偿还。这种情况应符合以下条件:1、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独自所负,其配偶及其子女都不知道,也不同意,更没有与其一同前往借债;2、借到的款项或所负的债务,都由其个人使用,且用于其私人为目的,而没有用于家庭的有关开支。如将该款用于赠与,或请其朋友吃喝玩乐,或用于赌博、吸毒等;3、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该款系个人独自所借(如个人出具借据等)及用于其个人使用。在诉讼中,证明系个
    2023-06-14
    87人看过
  • 第三人代为履行债务人还需担责吗
    1、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债务人仍然需要担责。虽然第三人代为履行了债务,但是第三人不是合同的主体,第三人不履行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由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债权人认为第三人的履行不符合约定的时候,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债权人只能告债务人,而不能去告第三人。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一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根据债务的性质不得强制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其负担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费用。第五百二十三条,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一、第三人代为履行与债务承担如何理解1、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法律后果主要有二,一是债权人应该接受第三人的履行,二是因为第三人只是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并非当事人,所以,当第三人违约时,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责任。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履
    2023-02-18
    389人看过
  • 公司法人代表是否可以不履行具体职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一般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但这并不是觉得的,公司的普通员工也是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所谓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公司法人代表可以换吗?企业更改法人代表先去工商部门变更营业执照,然后去税务部门变更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与股东(合资人)不同,如果法人代表在公司持有股份,无须在工商部门作股份转让登记,如果转让股份,必须在工商部门作股份转让登记,同时到税务部门备案。《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2023-07-06
    223人看过
  • 债务人可以代为偿还债权人吗
    如果债权人有多个,债务人一般不可以选择偿还债权人,而是需要按照一定的顺序来清偿。例如有担保的债权需要优先清偿;而对于同样性质的债权,则需要按比例清偿。一、破产的财产清偿的顺序是怎么样的?1、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2、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劳动保险费用和补偿金。(2)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4、破产财产按照清偿顺序逐一分配,前一顺序债权全部清偿以前,后面顺序的债权不予分配。5、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额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二、债务清偿时面对风险要怎样防范1、权利人一方拒绝接受债务人一方履行,债务人可以向公证机关申请提存
    2023-06-23
    446人看过
  • 总公司能不能委托分公司代为履行合同义务
    总公司不能委托分公司代为履行合同义务。总公司的合同委托分公司执行是不合法的,总公司签订的合同,应当由总公司承担合同责任。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总公司所承担的合同义务,应当由总公司负责履行,未经合同向对方同意,不能由分公司履行义务。分公司与总公司关系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而公司本身则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一般表现为是总机构与分机构的关系,具有从属的特性。分公司在本质上就是总公司的一个安置在异地的派出机构。在法律上,分公司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也就是说它在法律上是从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不是独立的个体。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
    2023-07-22
    219人看过
  • 代为履行合同必须履行合同义务吗
    代为履行合同义务可行。当事人可以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或者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一、债权的担保方式包括了哪些常见的债权担保形式一般有以下五种:第一、质押。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可以质押的权利有: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汇票、支票、本票等。(一)动产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二)权利质押可以质押的权利有: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汇票、支票、本票等。第二、抵
    2023-06-22
    328人看过
  • 自然人可以为公司担保债务吗
    自然人如果具有债务清偿能力的,可以为公司担保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不得担任保证人的主体范围】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担保债务履行的四种方式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采用下列方式担保债务的履行:(一)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三)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
    2023-06-13
    332人看过
  • 行政机关的哪些行为可以代为履行
    一、行政机关的哪些行为可以代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于2012年1月1日起实施,该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并称为规范和控制行政权力的“三部曲”。这三部法律分别规范了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使得行政机关最重要的三种行政管理措施实现了有法可依。本人就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中的代履行制度谈谈粗浅的看法。二、代履行的定义所谓代履行,顾名思义是指义务人不履行行政法规定的义务,由他人代为履行可以达到相同目的的,行政机关可以自己代为履行或者委托第三人代为履行,向义务人行征收代履行费用的强制执行制度。代履行主要适用于排除障碍、强制拆除等可以由他人代替履行的作为义务,对于不能由他人替代的义务和不作为义务是不能适用代履行的,比如与人身有关的义务,公安机关对某人给予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是不能由他人代履行的。代履行的法定职权授予依法有权作出要求当事人履
    2023-06-02
    108人看过
  • 怎么区分债务加入还是代为履行
    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三条【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二十四条【第三人清偿规则】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五百二十五条【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2023-06-13
    280人看过
  • 保证与第三人代为履行债务加入
    (一)债务转移的定义债务转移又称为债务承担,是指合同的债权人、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协议将合同债务转移给第三人承担。债务转移必须三方就债务转移达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我国民法典规定了债务转移的特征,即:1、合同主体已经变更,第三人成为了合同的当事人;2、债务人转让义务时必须经过债权人同意;3、在第三人不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债权人可以直接向第三人请求承担责任,而不能向原债务人请求承担民事责任。(二)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定义第三人代为履行,又称履行负担,是指第三人表示或者第三人与债务人协议,由第三人代债务人清偿义务,第三人并未取代债务人的地位,债权人不得直接向第三人请求履行义务,债务人也应对第三人的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承担责任。我国民法典规定了第三人代为履行制度的法律特征,即:1、第三人表示代替债务人清偿义务或者与债务人达成代替其清偿义务的协议;2、第三人是合同的履行主体,不是合同的当
    2023-03-19
    322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代为履行
    相关咨询
    • 保证债务的代为履行标准为?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01
      保证人根据保证合同所应承担的担保责任,即当债务人不能履行主债务时,由保证人代为履行。 保证人的保证债务有两种:一是在主债务不能履行时,由保证人代负履行责任;二是在主债务不能履行时,由保证人与债务人负连带赔偿责任。 前一性质的保证债务所担保的主债务,只能是可代替履行的债务,对于必须由债务人亲自履行的债务,不能设立保证履行的保证责任。 保证债务是主债务的从债务。
    • 财务之债能否以第三人代为履行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12
      1、能否代为履行 在财务之债中,债权人所关心的是所取得财物的性质,至于该财物由何人给付,一般并不影响债权的实现。所以,财务之债一般可由第三人代替履行。劳务之债因债权人所需要的是特定债务人的劳务或体现债务人劳务的工作成果,因此,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务人不得让第三人代替履行债务。 2、能否直接强制执行 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对于财务之债,可以以强制执行的方法直接强制债务人履行。对于劳
    • 提前履行债务可以吗,债务人能提前履行债务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31
      一、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可以吗对于债权债务关系的履行期限,合同中有约定的,当事人应当依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如果合同中约定了履行期限,但债务人一方打算提前履行债务可以吗履行期限有为债务人利益的,有为债权人利益的,也有为双方当事人利益的。对于前者,债权人不得随意请求履行,但债务人可以抛弃其期限利益,在约定的履行期限之前做出履行。对于第二种情况,债权人可以在履行期限前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债务人无权强行
    • 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履行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04
      难以履行债务的植物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提存是指债务人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因债权人的原因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受领,或者因债权人下落不明等原因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可依法将其履行债务的标的物送交有关部门,以代替履行的制度。
    • 股东可以起诉代为公司承担个人债务的公司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1-05
      1、股东的个人债务不可以起诉公司,股东的个人债务应当由其自行承担偿还责任,但是如果股东虽然是以个人名义借债,所借款项却用于公司经营所用的,则此时可以起诉公司要求还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