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为诉讼标的物的规定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6 14:23:39 309 人看过

解除合同为诉讼标的物的规定是合同纠纷当中所涉及到的一些财产方面的数额,比如说合同当中所约定的价款是200万的话,那么诉讼标的额就是这200万,当然如果是关于违约金来进行一个纠纷的话,其中违约金的话是双方当事人所约定的一个数额。就是涉及到合同纠纷的财产数额,也就是合同价款200万,原告是付款方,预付80万,约定的违约金是40万。起诉时诉的是被告违约,诉讼请求是解除合同,支付违约金。这种情况诉讼标的额是8040=120万。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所争执的需要通过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予以解决的民事、经济法律关系,亦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每个诉讼都有特定的标的,一般由原告的诉讼请求决定。诉的标的使诉特定化,以区别不同种类的诉。给付之诉,诉讼标的是原告提出的实体权利请求,包括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和原告向被告提出的实体请求。

一、诉讼标的中的因素区别

(1)诉讼请求,是用来准确又简洁地表示请求审判的原告的主张;原因事实,又称为诉讼理由,是原告向人民法院请求司法保护所依据的案件事实。

(2)诉讼标的,又称为诉的标的或诉的客体,是当事人双方争议和法院审判的对象。诉讼标的由诉讼请求和原因事实加以确定,其中任一要素为多数时,则诉讼标的为多数。(诉讼标的:是诉构成的要素之一,是当事人之间因发生争议,而要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法律关系。每一个诉讼案件至少有一个诉讼标的,但有的案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诉讼标的。)

(3)诉讼标的物,是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标的物是买卖合同中的物体或商品。举例说明,在房屋租赁中,诉讼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诉讼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诉讼标的和诉讼标的物并不是永远共存的,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22: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违约金相关文章
  • 什么是合同规定的诉讼时效
    合同诉讼时效是指当事人民事权利受到侵害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对方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且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一、持股权侵占的诉讼时效股权侵占的诉讼时效适用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二、车祸一年不起诉失效吗发生车祸一年不起诉不会失效,因为我国的民事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一、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起诉的流程如下:1、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如物证、书证、电子数据等;2、写起诉书,载明
    2023-03-08
    323人看过
  •  解除数物合同的标的物有哪些?
    这段文字介绍了买卖合同标的物为数物时,合同解除的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其中一物不符合合同约定,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第二种情况是不符合约定的物与符合约定的物分离将会使标的物的价值显受损害,当事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数物的,合同的解除可以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如果其中一物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第二种情况是,如果不符合约定的物与符合约定的物分离将会使标的物的价值显受损害,当事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 买 卖 合 同 解 除 规 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买卖合同解除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当事人没有事先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可以确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解除权人可以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解除权;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买卖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主张解除合同关系的行为。根
    2023-09-13
    284人看过
  • 何为诉讼标的物
    重大误解
    一、何为诉讼标的物标的物一般是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商业买卖合同中的特定名词,标的物一般是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举例说明,在房屋租赁中,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标的和标的物并不是永远共存的,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在提供劳务的合同中,标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劳务关系。而在劳务合同中,就没有标的物。二、对标的物的误解当事人针对同一物订立合同,但对合同标的物本质或者性质认识错误,可以构成重大误解。在要求特定履约能力的合同中,对合同当事人身份的误解也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对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等内容的误解属于对合同标的物本身的误解,可以构成重大误解。合同标的物是指商业买卖合同中的特定名词,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合同标的物的性质、品种、质量或者是对标的物的规格、价格、数量、包装、履行方式、履行地点、履行期限等内容的误解,会给误解者造成重大损失时,也可
    2023-05-06
    458人看过
  • 行政合同的解除诉讼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行政合同的解除诉讼的法律依据是:行使国家行政权的行政主体基于国家行政管理与公共利益的需要,享有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可以行使裁量权,单方面解除行政合同。一、行政救济的途径有哪些行政救济途径主要有: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行政诉讼: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国家赔偿: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二、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对吗调解是
    2023-02-04
    175人看过
  • 非合同方确认合同解除的诉讼程序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以接触,但是仅限一部分合同,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第三人主张。确认合同解除案件诉讼费如何收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它也是一种法律制度。合同解除是合同之债终止的事由之一。合同解除可分为单方解除和协议解除、法定解除与约定解除。其中法定解除会涉及到解除合同诉讼费的问题,那么关于仅以解除合同为诉讼标的,不涉及争议金额的诉讼费收取不一的问题。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及其相关规定,仅以解除合同为诉讼标的,不
    2023-07-05
    128人看过
  • 诉讼合同解除的申请是合理的吗?
    是合理的行为。因合同纠纷提起民事诉讼的,诉讼请求是可以写解除合同的,主要符合起诉的条件法院是会受理案件的。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一、可以申请撤诉的条件是什么?(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但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撤诉不影响原告和被告之间本诉的进行。(2)撤诉必须是原告自愿。申请撤诉是原告处分自己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行为,除非原告有明确的意思表示,任何人不得强迫原告申请撤诉,审判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借口,动员原告申请撤诉。(3)撤诉必须合法。申请撤诉的时间必须是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申请撤诉的人必须是有申请撤诉权的人;申请撤诉在实体上不得
    2023-06-20
    372人看过
  • 什么时候解除合同,什么时候解除诉讼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解除合同的诉讼时效通常分为:一般诉讼时效和特别诉讼时效。一般诉讼时效是普遍适用的。当事人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3年。特殊时效通常优先于普通时效,凡有特殊时效规定的,适用特殊时效。法律对时效另有规定的,按照法律的规定。一、诉讼时效种类有哪些(一)普通诉讼时效普通诉讼时效又称为一般诉讼时效,是指由民法统一规定的适用于一般民事法律关系的时效。除特别法另有规定外,所有的民事法律关系均适用普通诉讼时效。(二)特殊诉讼时效特殊诉讼时效是指由民事特别法规定的适用于某些民事法律关系的时效。下列民事法律关系适用一年诉讼时效: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以上民事法律关系对确定性的要求更强,必须在更短的期间内使之确定化,因而适用一年诉讼时效。这一规定即是关于诉讼时效期间的特别规定,属于
    2023-06-26
    498人看过
  •  诉讼解除合同的期限
    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人民法院在处理起诉解除合同的案件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需要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解除合同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人民法院在处理起诉解除合同的案件时,采用简易程序审理,需要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解除合同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裁判结果标题:关于某网络平台纠纷案件的司法审判分析近日,某网络平台因涉及用户隐私泄露问题引发了一系列纠纷。用户小李在平台上发布了一篇关于平台存在虚假宣传的文章,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小李很快收到了平台的投诉,称其言论侵犯了平台的商业利益。随后,小李删除了相关言论,但平台仍然起诉小李侵犯了其名誉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和第一千零一十三条的规定,名誉权是公民或
    2023-11-12
    313人看过
  • 诉讼请求标的物标的额的规定是怎样的
    1、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予以审理和判断的的对象,简单来讲就是诉讼的对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2、2015年2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诉讼标的物是证券的,按照证券交易规则并根据当事人起诉之日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当日的市场价或者其载明的金额计算诉讼标的金额。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诉讼标的物是房屋、土地、林木、车辆、船舶、文物等特定物或者知识产权,起诉时价值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向原告释明主张过高或者过低的诉讼风险,以原告主张的价值确定诉讼标的金额。4、诉讼标的;又称为诉的标的或诉的客体,是当事人双方争议和法院审判的对象。诉讼标的由诉讼请求和原因事实加以确定,其中任一要素为多数时,则诉讼标的为多数。(诉讼标的:是诉构成的要素之一,是指当事人之
    2023-02-19
    479人看过
  • 诉讼标的物与诉讼标的额的区别是什么?
    1、本质不同诉讼标的物:当事人争议的实体法律关系所指向的对象,如汽车。诉讼标的额:双方当事人争执的金钱数额。例如一方请求另一方给付的具体金额,房屋、车辆、船舶土地等动产或不动产起诉时的价值,有价证券的收盘价、市场价等。2、针对对象不同诉讼标的物针对的是具体的物体或商品,而诉讼标的额针对的具体金额。3、数量不同诉讼标的物在案件中可以由多个;而诉讼标的额只有一个,且诉讼标的额应以其具体的诉讼请求数额进行确定,并以此确定级别管辖法院。民事诉讼是基本的诉讼方式之一,而当事人其实起诉最终就是想要通过法院的裁定而达到一定的目的,这个目的我们就称之为诉讼标的,而诉讼标的物相比较而言就将这个标的变的具体化,具体到财产的数额,或者想要对方付出的行动、履行的职责等。一、遵守合同条款怎么填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与住所当事人是合同权利义务的承受者,没有当事人,合同权利义务就失去存在的意义,给付和受领给付便无从谈
    2023-06-22
    230人看过
  • 委托合同解除的效力,委托合同解除有什么规定
    一、委托合同解除的效力委托合同解除的效力是在委托合同终止后,受托人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履行不同的义务。受托人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履行不同的义务。1.如果因解除委托合同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赔偿损失。2.因委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时,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继续处理委托事务。3.因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二、委托合同解除有什么规定委托合同解除的法律规定主要在民法典当中有所说明。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
    2023-05-03
    327人看过
  • 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解除合同的后果是什么
    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包括不可抗力,一方明示违约以及一方不履行义务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等,解除合同的后果是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一、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1.不可抗力;2.当事人一方明示违约;3.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等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二、解除合同的后果是什么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是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有以下解决措施
    2023-04-26
    240人看过
  • 物管公司中途解除合同违约规定是什么
    1、物管公司中途解除合同违约规定是违约方式需要承担支付违约金或者是其他的一些违约责任。双方当事人可以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时候,决定具体的违约金或者是约定违约金的计算的方式,物业合同违约责任规定是其中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物业合同没有明确违约金可以按照当事人的实际损失来确定具体的违约金,物业合同违约金法律规定是双方当事人可以自由的协商来确定物业费用还有就是违约金条款,物业费是否收取违约金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有个确定是否需要写到合同当中。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一、物业合同费用规定
    2023-04-01
    117人看过
  • 提起诉讼是否视为解除合同通知?
    一、提起诉讼是否视为解除合同通知提起诉讼可以视为解除合同的通知,具体的解释如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合同的约定解除或法定解除条件成就时,有解除合同权利一方的当事人只需要单方面通知合同的相对方,并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发生合同解除的效果。即合同在约定的条件或法定条件成就时解除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也是一种形成权,是解除权利人依自己的通知行为,使自
    2023-04-13
    19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违约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违约金
    词条

    违约金是指合同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责任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或金钱替代物。在合同违约的情况下,违约金通常是一种违约的惩罚,用于弥补对方因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损失。 需要注意违约金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以及是否符合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法... 更多>

    #违约金
    相关咨询
    • 诉讼标的额解除合同怎么规定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17
      合同的目的在于履行,关于诉讼标的额解除合同的问题,只有合同得到充分履行的情况下才产生经济效益,如果把未履行的合同标的额都计算到应缴纳诉讼费的标的中去,不但有失公允,反而令当事人在高额的诉讼成本面前望而却步。本案中,林某和马某双方签订的合同尚未履行或刚开始履行就无法继续履行了,还没产生合同收益,如果按合同约定年限和租金为争议标的的比例收取诉讼费,这是不公平、不合理的,也不符合《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对于
    • 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标的物金额怎样确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09
      诉讼标的不等于诉讼标的物。 原告诉讼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的案件,诉讼标的是给付。 诉讼请求是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 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标的物金额如果有定金的约定,还要算下,哪个能最大化保证利益。
    • 解除合同的诉讼标的是30万诉讼费是多少
      山东在线咨询 2021-08-04
      起诉金额为30万元的案件受理费为5800元。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
    • 送达诉讼文书就视为解除合同吗?解除的程序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2-17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 合同解除纠纷上诉状的规定为?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16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3条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合同解除纠纷上诉状建设部颁布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13条规定,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第16条规定,房屋租赁申请经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 可见,我国实行房屋租赁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