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嫁女户口已迁出征地有补偿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8 16:13:18 171 人看过

外嫁女户口迁出后一般是不能分征地款的,因为外嫁女户口迁出后已经脱离了该地的户籍,不再有原宅基地上房屋及地上附属物的所有权或继承权,不享有分配征地补偿款的权利。

一、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原则

1、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村民自治必须是真正的大多数村民的集体意志,而不是某个人或某些少数人的意志,且该意志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2、平等原则。在进行征地补偿款分配中,要充分保障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村民享有平等的待遇,正确地处理利益关系3、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集体成员在享有分配利益的同时要考虑其对集体所尽义务的大小,做到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公平合理地分配征地款

二、离婚了征收按什么标准

离婚后征地补偿规定是要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外嫁女离婚后有没有征地补偿费用,要依据外嫁女在土地征收补偿方案确定时,是否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而定。所谓申请裁决是专指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纠纷。其中包括征收土地的三项补偿,可以划分为产值标准、倍数标准、附着物标准。对其中一项有争议的则构成补偿标准争议纠纷。

三、民法典出嫁的女儿是否有遗产继承权

出嫁的女儿与儿子有平等继承权,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在无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及遗赠的情况下,依照法律规定进行遗产继承,女儿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权。但对于继承方法和遗产分配份额,则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若出嫁女儿有能力、有条件赡养父母,而很少甚至不尽赡养义务,有的明知父母死亡,在别的继承人分割遗产时也不要求继承,事隔多年后,又要求继承。对于这类问题,一般是在承认其有继承权的基础上,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的精神,不分或少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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