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调整公有住房租金和发放住房补贴办法(试行)(已失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22:53:23 96 人看过

第一条为做好公有住房租金的调整工作,根据《天津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本市城镇范围内的公有住房(含单位自管产)统一按照本办法调整租金。

第三条公有住房的租金调整采取分步实施的办法。

第一步,自《天津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公房租金每平方米使用面积(即居室面积加附属面积)月租金调整到平均0.30元的水平。

第二步,一九九五年年底以前,公房租金调整到包括折旧费、维修费和管理费三项因素的水平。

第三步,二000年年底以前,公房租金调整到包括折旧费、维修费、管理费、投资利息和房产税五项因素即成本租金的水平。

每处住房的实际租金按《天津市公有住房租金计算办法(试行)》(《天津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实施细则之三)具体评定。

第四条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和郊县城镇,经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批准,可适当加快提租步伐。

第五条公有住房租金一律按使用面积(即居室面积加附属面积)计算。

第六条公有住房租金调整后,对住公有住房的职工相应发给住房补贴。第一步调租后,住房补贴按职工月标准工资的2%计发,以后随着公房租金的调整相应增加住房补贴。

以前对住公有住房职工的各种住房减租待遇和住房补贴办法一律废止。

第七条住房补贴的发放范围:本市城镇范围内的行政、事业和企业单位(不包括三资企业)的在职职工(包括固定工、劳动合同制工人及一九七一年年底前参加工作的临时工)和离、退休职工。

第八条计算住房补贴以一九九0年十二月的职工月标准工资为基数一次核定,按月发放。

第九条职工月标准工资计算方法:

(一)执行行政、事业工资标准的

在职职工以结构工资,即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三项之和(含教、护龄津贴和教师、护士提高的10%工资)计算。

离、退休职工(含按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退职的人员):已经参加工资改革的,按离、退休时的结构工资和以下文件规定的内容合并计算:

1.市人事局津人工〔1988〕87号文件规定的5元生活补贴。

2.市人事局津人〔1990〕7号文件第一条第一款、第二条第五款、第三条第七、八款增发的离退休费。

3.市人事局一九九0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会议决定增发的6元离、退休补助费。

未参加工资改革的,按离、退休时的标准工资和以下文件规定的内容合并计算:

1.市政府津政发〔1985〕90号文件规定的12——17元生活补贴及其余额。

2.国务院国发〔1979〕245号文件规定的5元副食品价格补贴。

3.市人事局津人工〔1988〕87号文件规定的5元生活补贴。

4.市人事局津人〔1990〕7号文件规定增发的离退休费。

5.市人事局一九九0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会议决定增发的6元离、退休补助费。

(二)执行企业工资标准的在职职工以档案工资加5元副食品价格补贴计算。

离、退休职工(含按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退职人员)按离、退休时的标准工资和以下文件规定的内容合并计算:

1.国务院国发〔1979〕245号文件规定的5元副食品价格补贴。

2.市政府津政发〔1985〕91号、市劳动局津劳险〔1988〕57号文件规定的12——17元生活补贴及其余额。

3.市劳动局津劳险字〔1988〕292号文件规定的5元生活补贴。

4.市劳动局津劳险字〔1990〕162号文件规定增发的离退休费。

(三)以下情况职工住房补贴的计算方法

1.带工资上学和参军的职工住房补贴以所带工资额为基数计算。

2.新参加工作的学徒工和大学、大专、中专、技校毕业生,在学徒和见习期间,暂按学徒和见习工资计发房贴。学徒和见习期满后,再按正式定级时的标准工资核定一次房贴。

3.一九九0年十二月以后在本市范围内调动工作的职工,住房补贴以一九九0年十二月在原单位时的标准工资为基数计算;从外省、市调入或从部队转业到本市安置的,以调入或安置后第一月的标准工资为基数计算。

4.按津党发〔1980〕103号文件规定每月领取生活费的退养人员,住房补贴按每人每月1元发给。

第十条住私房(包括自有私房和租赁私房)的职工,暂不发给住房补贴。

第十一条对一九八七年十二月实行单项房改以来,通过合作建房、集资建房、平房改造、私建公助、私买公助以及解决人均住房2.5平方米以下特困户住房问题,购住部分产权住房的职工和房改方案实施后按标准价购买住房的职工,也应发给住房补贴。

第十二条本市的离、退休职工到外省市区居住的,由原单位按居住地住房制度改革的发贴办法发给住房补贴。租住本市公有住房(含单位自管产),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但在外地工作的职工和在本市居住的外省市离、退休职工,由房产管理单位根据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解决房改中发放住房补贴辐射问题的通知》(《〔89〕房改字第003号》)的规定,通知其所在单位按本市房改的发贴办法发给住房补贴。

第十三条公有住房的租金在未调整到折旧费、维修费和管理费三项因素构成之前增收的租金,由产权单位原则上用于房屋维修。

第十四条职工住房租金由承租人所在单位按月统一扣缴。

第十五条公有住房租金一律不实行减免。

第十六条住房补贴的资金来源立足于原有住房补贴资金的转化,不足部分,从以下渠道开支:

全额预算行政、事业单位列入预算;

差额预算事业单位,按差额比例列入预算;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事业费中列支;

企业单位列入成本。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天津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一九九二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9日 23: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住房补贴相关文章
  • 天津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失效]
    为提高职工住房消费水平,培育住房市场有效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业的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原《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支取有关政策的通知》(津房改资〔2001〕31号)中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规定调整如下:将“职工申请住房贷款的,可以支取本人及配偶贷款后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偿还当月或累计数月已还贷款本息。借款职工一次性还清住房贷款时,可以支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余额。”调整为:“职工申请住房贷款的,可以分月或一次性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偿还已还贷款本息。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不能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具体操作程序仍按《关于〈关于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的有关规定〉的补充规定》(津房改资〔1999〕70号)办理。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23-04-22
    165人看过
  • 1995年上海市公有住房租金调整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4〕43号)精神,逐步改革住房低租金制,合理调整公有住房租售比例,使职工家庭住房租金的支出占家庭收入的比例达到一个合理的水平,促进住房商品化,加快建立住房建设、分配、消费和良性循环机制,根据本市住房制度改革和公有住房租金结构水平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调整公有住房租金标准1995年本市住房租金,以1994年租金标准为基数,采用调整地段级差系数、成套独用住房附加系数和超标部分加倍计租的办法予以调整,适当拉开不同地段和成套独用与非成套独用住房租金的差距,使住房计租因素的结构逐步趋向合理。(一)1995年用以计算公有住房租金的地段级差系数确定如下:甲、乙、丙地段为1.5,丁、戊地段为1.4.(二)1995年用以计算公有住房租金的成套独用住房附加系数确定为0.025,非成套独用住房不再附加系数(即附加系数为0)。(三)199
    2023-04-22
    155人看过
  • 住房补贴发放过半,天津住房保障受益面再扩大
    17日从市国土房管局获悉,本市进一步扩大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受益面,今年前6个月,向在市场租赁住房的家庭发放补贴2567户,完成民心工程年度5000户计划指标的51%。棚改安置房开工建设13162套,基本建成2540套。据市国土房管局介绍,根据20项民心工程内容,今年本市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安置房2万套,基本建成棚户区改造安置房2万套;新增租房补贴家庭0.5万户。截至今年6月底,各项指标完成有序推进。5月1日起,本市进一步扩大租房补贴保障范围,上调补贴标准,同时扩大出租人补贴范围,补贴政策调整力度为近年来最大的一次。此外,2月1日,本市按照“先试点,后推开”的原则,在河西区、北辰区、蓟州区试点实施进城落户农民申请住房保障工作,年底前将总结试点经验,为在全市推开做好准备。
    2023-05-30
    211人看过
  • 天津市住房补贴政策有哪些
    天津离休人员住房补贴政策实施细则:广大离休干部为我国的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他们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全面落实离休干部各项政治、生活待遇,是中央和市委的一贯要求。为更好地推动我市企业离休干部住房货币分配工作,在执行全市统一房改政策的情况下,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天津市住房补贴政策有哪些?一、企业离休干部住房货币分配政策和实施范围企业离休干部住房货币分配按照《印发天津市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政发〔1999〕38号)、《批转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住房货币分配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政发〔2001〕59号),以及《关于进一步推动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津政发〔2006〕53号)等有关房改政策执行。实施范围:市属企业和实施住房货币分配的区属企业中无房或住房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离休干部(含1999年6月30日之后去世的离休干部)。已经出台住房货
    2023-05-05
    152人看过
  • 调整公租房租金补贴标准
    (一)公租房租金补贴计算公式如下:公租房租金补贴=公租房租金标准补贴比例补贴面积(二)公租房租金补贴面积公租房租金补贴建筑面积上限为60平方米。承租家庭所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补贴面积上限的,按上限取值;低于上限的,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三)分档补贴比例除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县、延庆县外,其他各区实行统一的分档补贴比例,具体如下:1、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承租公租房的,补贴比例为95%;2、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低收入家庭承租公租房的,补贴比例为90%;3、人均月收入1200元及以下的家庭承租公租房的,补贴比例为70%;4、人均月收入1200元(不含)至1600元(含)之间的家庭承租公租房的,补贴比例为50%;5、人均月收入在1600元(不含)至2000元(含)之间的家庭承租公租房的,补贴比例为25%;6、人均月收入在2000元(不含)至2400元(含)之间的家
    2023-08-17
    495人看过
  • 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开始发放
    人民网甘肃视窗临泽9月3日电“住房补贴对我们困难家庭来说,是一项特别实惠的政策,这也是党和政府为我们老百姓做的一件大好事,有了这项补贴,我出外打工的信心更足了,生活的信心也更足了,感谢党和政府。”这是在甘肃省临泽县廉租住房租赁补贴首发仪式上,首批享受到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沙河镇西关社区居民汪世军对记者说出的一番真心话,他激动、高兴的心情溢于言表。据悉,该县廉租住房保障方式以发放住房租金补贴为主,县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发放补贴,由申请对象到市场上租赁住房。廉租住房资金的来源实行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多种渠道筹措的原则。该县首批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报工作,于今年8月份开始,通过审核公示,共有213户符合申报条件的家庭享受到了11.5万元的廉租住房租赁补贴金,在首发仪式上,这些符合条件的家庭领到了廉租住房租赁补贴领取证和租赁补贴金存折。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开始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开始发放
    2023-06-10
    479人看过
  • 大连市公有住房租金统筹暂行办法[失效]
    第一条为多渠道筹集住房建设资金,加快住房建设速度,解决居民的住房困难,改善居住条件,根据《大连市城市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以下简称市内四区)直管公有住房的管理部门和自管公有住房的产权单位(以下简称住房产权单位),均应执行本办法。第三条公有住房租金统筹(以下简称房租统筹)是指公有住房租金的10%由市统筹,纳入城市住房基金管理,用于补偿市解困住房建设。第四条房租统筹资金由大连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负责归集、核算、使用和管理,其房租统筹帐户和收缴结算业务委托中国工商银行大连市分行房地产信贷部(以下简称市工商行房信部)代办。第五条住房产权单位须在市工商行房信部开立房租专户,市工商行房信部用特种转帐传票从住房产权单位房租专户中划转房租统筹资金,汇总后转大连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房租统筹帐户。第六条住房产权单位每年年末要向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编报《
    2023-06-10
    112人看过
  • 住房补贴和公积金的优化整合
    住房补贴和公积金的处理有:1、在审判实践中,住房补贴和公积金的处理可以采用这种方法:双方仍有住房补贴或公积金的,计算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仍存的资金总额,一方通过折扣补偿另一方差价;2、只有一方持有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的,直接分成两半。鉴于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法院可以判决当事人以现金折扣的形式解决。公司住房补贴怎么给的“提租补贴”(即租房补贴)具体标准为:正部级240元/月,副部级210元/月,正司级130元/月,副司级115元/月,正处级100元/月,副处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90元/月,科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5年以上科员、办事员、初中级技术人员和普通工人)80元/月,科以下70元/月。按月领取的购房补贴,1999年至2004年的职工,按当月标准工资月住房补贴系数(0.66);2005年1月1日以后的实行定额发放:科级以下800元;副科级9
    2023-07-07
    137人看过
  • 海口市职工住房补贴试行办法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海口市职工住房补贴试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请认真贯彻执行。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深化本市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住房货币化分配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促进住宅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琼府[1994]34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住房补贴是指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单位按规定的标准和办法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的住房专项资金。第三条住房补贴的对象为未享受过政府住房优惠或资助,以及已享受但未达到住房面积控制标准的职工(含领取离退休金职工)。本办法所称享受政府住房优惠或资助,是指职工夫妻中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一)按房改政策购买公有住房;(二)购买市政府统一建设的解困房;(三)参加集资合作建房;(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工程房)并已按规
    2023-06-10
    101人看过
  • 中山市调整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系数
    关于调整我市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为切实解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实际需求,提高困难家庭的住房承租能力,经市政府同意,对经审核符合本市住房保障准入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其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系数作以下调整:一、凡持有《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中山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的住房困难家庭,补贴系数按1.0计算;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本市民政部门确定的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经审核确认,补贴系数按1.0计算。二、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线(目前为530元/月)300%(含本数)及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补贴系数按0.8计算。三、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本市低收入家庭线300%以上,在上年度城镇人均月可支配收入的60%(含本数)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补贴系数按0.5计算。四、上述政策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咨询电话:0760-88363370特此公告2014年11月19日租
    2023-06-05
    449人看过
  • 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试行办法全文阅读
    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试行办法第一条为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群体通过市场租赁解决住房困难问题,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以下简称五城区)、高新区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以下简称租赁补贴)发放及监管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租赁补贴,是指政府向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对象按照规定标准发放一定的货币补贴,支持其通过市场租赁住房解决居住困难。第四条租赁补贴应结合工作实际,落实属地化管理原则,按照慎重推进、积累经验、逐步扩大范围的原则组织实施。第五条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是租赁补贴发放工作的主管部门。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辖区域内租赁补贴申请人的保障资格审核及保障标准认定工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所辖区域内租赁补贴申请的受理、录入、公示、初审工作。民政、财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第六条租赁补贴的保障对象为五城区
    2023-05-30
    223人看过
  • 汕头公租房“轮候户”可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为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规范市本级租赁住房补贴的发放,根据《汕头经济特区公租房保障办法》等相关规定,近日,市房产管理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市本级租赁住房补贴发放操作规程》,规定金平、龙湖区范围内的公租房轮候户可发放租赁补贴,租金补贴标准每平方米6元。据介绍,租赁住房补贴是指市政府向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在其实物分配的轮候期间,给予发放货币补贴,由其自行在市场上租赁住房的一种保障方式。凡本市金平、龙湖区范围内经市房产管理局核准取得公租房保障资格,且家庭人均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线1.5倍(含1.5倍)以下的保障对象(即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可列为租赁补贴对象。2013至2015年度的租金补贴标准为6元/m2.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保障标准:2013年度保障标准按13平方米计,2014至2015年度保障标准按14平方米计。经年度复核保留公租房保障资格,且属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发放复核年度的租赁补贴。凡
    2023-06-10
    318人看过
  • 天津市房管局关于调整经济租赁房租金补贴标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提高住房保障水平,提高低收入家庭从市场上租房的能力,更好地改善居住条件。经市政府批准,自2007年6月1日起,调整经济租赁房租金补贴标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自2007年6月1日起,经济租赁房租金补贴标准上调25%。由原单人家庭月补贴200元、三人(含)以下家庭月补贴300元、三人以上家庭月补贴400元分别调整为250元、375元、500元。二、自2007年6月1日起,对已享受经济租赁房租金补贴的家庭,租金补贴金额按调整后的补贴标准重新核定发放;对新申请租金补贴的家庭,按新标准执行。三、经济租赁房租金补贴的标准调整后,有关的申请审核程序、家庭收入认定方法和租金补贴发放管理等仍按《天津市经济租赁房招租补贴管理办法》(津政发[2005]82号)和《天津市经济租赁房招租补贴操作程序》(津房改[2005]408号)执行。四、各区房委办、拆迁办和拆迁单位要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和
    2023-06-10
    177人看过
  • 天津廉租房租房补贴额上调
    为详细了解此次住房保障惠民政策调整的具体情况,为读者答疑解惑,记者采访了市国土房管局有关负责人,从今天起,本报将分期刊发有关政策解读。申请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二)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800元(含);(三)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9平方米(含)以下;(四)未享受廉租住房、经济租赁房(含实物配租和租房补贴)、经济适用房等住房保障政策。补贴标准为增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能力,将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标准由市内六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24元,环城四区和滨海三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22元,武清、宝坻区和各县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18元分别调整到每月每平方米30元、28元、23元。廉租住房租房补贴人均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由使用面积10平方米调整为使用面积12平方米(相当于建筑面积15平方米)。计算公式申请家庭每月租房补贴额计算公式为:月租房补贴额=
    2023-06-10
    46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解决职工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是指将单位原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不同时间或一次性发放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住房问题。... 更多>

    #住房补贴
    相关咨询
    • 天津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
      天津在线咨询 2024-03-02
      天津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2180元,最高不得超过25539元。在此之前,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2050元,最高不得超过29730元。与旧版公积金缴存基数相比,新版公积金调高了最低缴存基数,下调了最高缴存基数。
    • 天津住房公积金租房出租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26
      市租房流程如下: 1、租房提取登记手续应由承租人本人办理,申请提取配偶的,配偶应同时到场。 2、职工或配偶有公积金(含贷款已还清)或正在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双方均不能办理租房提取业务。 3、资料齐全,审核无误,当时办理。需核实、核查事项或资料的,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注:职工委托他人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及资金提取的,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如职工未修改住房公积金卡初始密码代办的,还
    • 天津市申请廉租住房配租补贴补贴户名单在哪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05
      哪些家庭可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 具有天津市市内六区非农业常住户籍、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的两人(含)以上的五类家庭,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 (一)市内六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年以上或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待遇,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低于9(含)平方米的家庭。(二)市内六区享受民政部门特困救助一年以上、符合“孤老、大病、四级以上(含)残疾”认定条件、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低于9(含)平
    • 住房补贴的种类有哪些?住房补贴如何发放?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08
      住房补贴如何发放,住房补贴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三大块:一是国家下拨的建房资金;二是单位售房资金;三是单位多种渠道筹集的资金。发放住房补贴的基本形式有:一次性住房补贴、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等三种形式。 (1)一次性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无房的老职工,在职工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2)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方式,按一般职工住房面积标准,逐步发放基本补贴,各级干部与一般职工因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之差形成的差额
    • 事业单位住房补贴与公司住房补贴的发放形式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06
      住房补贴是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对无住房职工或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现金补贴。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职工。目前,经济发达地方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已经实施,公司或企业根据自身的条件参照执行,经济欠发展的地区还无法实施。一、公司住房补贴与事业单位住房补贴的发放形式住房补贴的发放形式有三种:一次性住房补贴、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等三种形式。 1、一次性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无房的老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