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信托法中回归信托与拟制信托的关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0:26:04 219 人看过

DiscssiononRelationshipbetweenResltingTrstandConstrctiveTrstinTrstLaw

摘要:回归信托和拟制信托在英美法系的信托法中都占有重要地位。前者是在财产出让人意思表示不明确且实际已转移财产的情况下,由法院推定财产出让人(委托人兼受益人)与财产受让人(受托人)之间成立事实上的信托关系。后者是法院为实现公平正义而通过判决方式强制设立的信托,其实质是法院运用信托原理来矫正不当财产关系的一种司法救济手段。它们之间既有相似和相通之处,也有不同之处,但都反映了英美法系特殊的法律环境和法律文化。从信托法的视角研究回归信托与拟制信托的关系,有助于发展我国的信托理论和实务。

关键词:信托信托法回归信托拟制信托

一、引言

回归信托(resltingtrst)(1)和拟制信托(constrctivetrst)(2)在英美法系的信托法中占有重要地位(3)。英国《1925年财产法》(LawofPropertyAct,1925)第53条(2)承认了回归信托,从而突破了明示信托(expresstrst)的设立形式。《美国信托法重述(第2版)》第十二章(第404条至第460条)则专门规定了回归信托,总计57条。英国目前只承认制度性拟制信托,把拟制信托作为一种实体法制度,一旦出现一定的情形,即自动产生拟制信托;美国和英联邦其他司法管辖区承认救济性拟制信托,即只要为实现正义,法院可以自由裁量地给予拟制信托的救济,以防止第三人获得不当得利(4)[1]。目前在我国的信托法理论中,虽然将回归信托和拟制信托归属于默示信托(impliedtrst),同时也对二者的内容有简要的定性阐述,但缺少对二者关系的深入探讨。本文试图从信托法的视角出发,对回归信托与拟制信托之间的关系加以分析,以期有益于今后的理论和实务。

二、回归信托和拟制信托的概念界定

就回归信托而言,回归(reslting)一词中的slting与翻筋斗(somersalt)拥有相同的拉丁词根salt,如果严格地按照字面解释,回归(reslting)的意思是往回跳,这一解释清楚地说明了回归的含义[2]。所谓回归信托,是指信托设定后由于一定的事由使得该信托没有生效,或者设立信托的意愿没有达成的情形下,委托人或者其继承人以受益人的身份享受信托利益时方才承认其成立的信托。此时,与原信托不同,受托人有义务将信托财产(剩余财产)返还给权利归属人。[3]最简单地讲,回归信托系委托人意思不明时,法院推定信托财产为委托人利益存在,受托人须将信托财产返还于委托人,此种推定并可以反证推翻(5)。笔者认为,回归信托是在财产出让人意思表示不明确且实际已转移财产的情况下,由法院推定财产出让人与财产受让人之间成立事实上的自益信托关系,即把财产出让人作为委托人(受益人),由财产受让人担任受托人,并且后者负有向前者转移信托财产及给付信托利益的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17: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承人相关文章
  • 信托财产权和信托法律关系
    一、信托《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信托是以财产为中心所设计的一种财产管理法律制度。其首要法律特征是,委托人必须将自己拥有的财产所有权进行移转,使委托人财产所有权转化为信托财产所有权。与此同时,信托财产所有权在受托人与受益人之间进行分离,一方面将信托财产所有权中处分权和经营管理权配置给受托人,使受托人取得对信托财产的经营管理权和处分权;另一方面将信托财产所有权中的收益权配置给受益人,使受益人享有信托财产的收益权。根据我国信托立法的本意,信托被界定为是一种财产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释义》第二部分总则中有如下表述:理解信托的定义,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其基本的特征:一、信托是一种由他人进行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的财产管理制度
    2023-04-24
    217人看过
  • 信托法律关系
    处分权
    引言:信托法律关系是一种特殊的民事财产法律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的规定,信托的客体是财产所有权或者财产所有权权利,信托的本质即是财产管理制度。因此,信托法律关系就是以信托财产为中心,由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三方面组成的信托财产管理法律关系。一、信托法律关系主体信托法律关系主体,或称信托关系人。是指能够参加信托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包括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委托人是指通过信托将自己财产转移给受托人管理或处理,从而导致信托关系设立的人。1、委托人。根据各国法律规定,除了未成年人、禁治产人、准禁治产人外,只要有财产,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甚至非法人团体,都可成为委托人。2、受托人。受托人是指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或者国家有关机关的指定而对信托财产负有为他人利益进行管理和处分的人。法律禁止未成年人、禁治产人、准禁治产人及破产者成为受托人。3、受益人。受益人是指因受托人管
    2023-04-24
    155人看过
  • 家族信托与他益信托的联系
    家族信托在国内尚属新鲜事物,而在国外它已经非常成熟,很多富豪都选择家族信托进行财产传承,洛克菲勒、肯尼迪家族都是通过家族信托来进行财富管理。李嘉诚曾经说过,在他心中有第三个儿子,而这个儿子就是指成立于1980年的李嘉诚基金会,也就是家族信托。家族信托着眼于家族财富传承,和目前市场上主流的信托产品相比,一大特色是它是他益信托。1、什么是他益信托他益信托是委托人为第三人的利益而设立的信托。在他益信托中,信托的相关利益都归属于第三人。这里的第三人就是指委托人(客户)和受托人(信托公司)之外的其他人。信托业务可以是自益信托,也可以是他益信托,由于法规规范以及政策监管方面的要求,在我国信托公司经营实务中,相当大比例属于自益信托,即委托人和受益人为同一人。由于我国信托业务的开展多以信托财产的增值、而非财产转移和继承为最终目的,导致我国信托业务中以自益信托居多。2、海外他益信托和自益信托的差别主要有二海
    2023-04-24
    229人看过
  • 信托终止后有关信托财产的归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五十六条信托终止后,人民法院依据本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对原信托财产进行强制执行的,以权利归属人为被执行人。【释义】本条是对信托终止后对信托财产强制执行的规定。一、根据本法的有关规定,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在一般情况下,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的债务人都不得请求对信托财产予以强制执行。只有符合本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设立信托前债权人已对该信托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并依法行使该权利的,或者受托人处理信托事务所产生的债务,债权人要求清偿该债务的,或者信托财产本身应担负的税款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方可强制执行该信托财产。当信托终止时,无论是在该信托财产转移给权利归属人的过程中,还是在信托财产已转移给信托财产的权利归属人以后,权利人基于信托设立前存在于信托财产上的优先受偿的权利或因处理信托事务而产生的权利,也可以要求对该信托财产予以强制执行。二、信托终止后对信托财产的强制执行以权利
    2023-04-24
    335人看过
  • 信托关系中受托人的义务是什么?
    1、依委托人指示处理委托事务。受托人应当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处理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2、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委托人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了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3、报告义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委托合同终止时,受托人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结果。4、交付财产义务。受托人因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5、谨慎处理义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应尽必要的注意义务。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
    2023-04-16
    477人看过
  • 商业银行集合类理财产品的法律性质刍议:信托关系、委托关系还是债权债务关系?
    关于银行理财产品的法律性质或者法律基础,一直是一个存有争议的问题。争论双方分为两个阵营,观点有两种:信托论和委托代理论。持信托论的观点认为,银行理财产品其实本质上就是信托产品,其法律基础是信托关系。持委托代理论的观点则认为,银行理财产品是建立在委托代理关系法律基础上的。我们认为,判断集合类银行理财产品在法律属性方面是否属于信托产品,适用的标准就是信托的主要特征。如果银行理财产品符合信托的基本特征,则该银行理财产品就是信托产品。如果不符合或者不完全符合信托的基本特征,则不能将其称之为信托产品或者将其称为本质上属于信托产品。根据上述标准,我们对照分析银行理财产品,就可以发现,银行理财产品很多情况下是符合信托的特征的,但是很多情况下与信托的基本特征相去甚远,并不符合信托产品的基本特征。虽然有些种类的理财产品可以归属为信托产品,但是就集合类银行理财产品整体而言,简单笼统地将其都归类为信托产品的观点
    2023-04-24
    193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承人
    词条

    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 更多>

    #继承人
    相关咨询
    • 信托信托法律关系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2-15
      我来告诉你什么是信托法律关系吧:信托法律关系的主体,又称信托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即信托法权利义务的承担者。信托法律关系包括如下三个主体: (一)委托人 委托人是指通过信托行为将自己的财产作为信托财产转移给受托人,并委托其为自己或者自己所指定的其他人的而进行管理或处分的人。 通过实施信托行为将有关财产转移给受托人以设立信托关系,意味着对财产的处理。这就要求委托人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①委托人具有民事行
    • 信托关系中能适用信托关系发生地法律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第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信托财产所在地法律或者信托关系发生地法律。
    • 信托法律关系诉讼中的信托法律关系指的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03
      1.信托法律关系是一种特殊的民事财产法律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的规定,信托的客体是财产所有权或者财产所有权权利,信托的本质即是财产管理制度。因此,信托法律关系就是以信托财产为中心,由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三方面组成的信托财产管理法律关系。 2.信托法律关系主体,或称信托关系人。是指能够参加信托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包括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委托人是指通过信托将自己
    • 财产管理信托的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在信托体系中的关系是怎么规定的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15
      管理信托掌握信托财产的目的,于保护财产的完整、维护财产的现状,不变更财产的方式或形态,并收取是项财产的固有收益和应支付的必要费用。做到这种财产不致有任何损失,这就是管理信托,或称财产管理信托。例如受托管理某委托人的房产,受托人只能负责管理,使之不受损坏,收取规定的租金,支付必要的维修费用。受托人不能随意变卖此房产.或重新拆建此房产。即受托人有管理信托财产之权,而没有支配信托财产之权。在信托关系中.
    • 抵押债转让信托的信托关系人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4
      代替债券持有人行使抵押权或其他权利的信托业务。其基本做法是,以保护所有公司债债权人的担保利益为目的,以所有公司债债权人为受益人公司债信托(CorporteBodTrst)也叫抵押公司债信托:以信托公司为受托人,是指信托公司接受举债公司的委托,以举债公司提供的抵押财产的担保权为信托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