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但法官必须是审判长。一审可由陪审员参加,法官必须为审判长,必须与法官组成3人庭或7人庭,7人庭规定为3法官4陪审。1法官2陪审完全符合要求,所以是可以组成合议庭的。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组成人数必须是单数。组成合议庭成员有两种情况:一是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的合议庭;二是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法院审判员对证据的审核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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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应当以证据能够证明的案件事实为依据依法作出裁判。
第六十四条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的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
第六十五条审判人员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
(一)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二)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
(三)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四)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
(五)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
第六十六条审判人员对案件的全部证据,应当从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
第六十七条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的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
第六十八条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第六十九条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四)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五)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第七十条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一)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
(二)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
(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四)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对物证或者现场的勘验笔录。
第七十一条人民法院委托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当事人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和理由的,可以认定其证明力。
第七十二条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另一方当事人认可或者提出的相反证据不足以反驳的,人民法院可以确认其证明力。
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另一方当事人有异议并提出反驳证据,对方当事人对反驳证据认可的,可以确认反驳证据的证明力。
第七十三条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
因证据的证明力无法判断导致争议事实难以认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作出裁判。
第七十四条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在起诉状、答辩状、陈述及其委托代理人的代理词中承认的对己方不利的事实和认可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确认,但当事人反悔并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七十五条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
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只有本人陈述而不能提出其他相关证据的,其主张不予支持。但对方当事人认可的除外。
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就数个证据对同一事实的证明力,可以依照下列原则认定:
(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
(二)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
(三)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
(四)直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
(五)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
第七十八条人民法院认定证人证言,可以通过对证人的智力状况、品德、知识、经验、法律意识和专业技能等的综合分析作出判断。
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判文书中阐明证据是否采纳的理由。
对当事人无争议的证据,是否采纳的理由可以不在裁判文书中表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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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由审判员和陪审团一起审理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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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就是由于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依法被人民法院传唤作证的人。证人对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为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作为一种证据,必须是证人亲眼看到或亲耳听到的,臆想推测的、道听途说的、未来预见的等等,都不能作为证人的证言。...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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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律师担任陪审员是否合法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04我认为律师职务的性质决定了其不应扮演审判者的角色,因此律师确实不易充任陪审员,否则易产生律师角色的错位,失去公众的信赖.其他法律工作者如是现在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工作人员,我认为此是一个怪胎.这一怪胎的出现人为地将法律服务市场分割为两块(实际上加上公司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出现已将法律服务市场分割成了几块),这是不利法治制度的建设和律师业的发展的.因此允许基层法律工作人员充任陪审员,是不当的.现在另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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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的区别是哪些呢?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27前者不能独立审判,而且不能参加二审人民陪审员与陪审员属同一类,也就是国家为了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而设立的,只要公民达到一定的条件,经过培训后就能参加审理案件。而且陪审员都是用于合议庭审判中,不能独立审理。而审判员是指经过人大同意符合一定条件的法院工作人员,可以独立审理案件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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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审员与审判员的区别甘肃在线咨询 2023-02-13所谓“陪而不审”简单说就是,开庭的时候有的陪审员虽然来了,但也就仅仅是来了,坐在审判席上,只是陪着法官审案子,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做,庭审结束了就离开。所谓“审而不议”就是有的陪审员在开庭的时候也会问问当事人几个问题,但庭审后随即离开不参加案件事实部分的认定和讨论。这是我国陪审员现状,也是普遍存在的问题,流于形式。当前正在努力寻求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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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中人民陪审员和陪审员的区别江西在线咨询 2023-01-111、资格条件不同。人民陪审员不需要通过司法考试,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除不能担任审判长之外,其他权力与义务是跟法官一样的,是一个案件的合议庭成员。而审判员需要取得法官资质证书,可以担任审判长。 2、报酬制度不同。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实行有偿制度。而审判员属于国家国家公务员,审理案件属于本职工作,领取国家工资。 3、案件处理地位不同。人民陪审员也不参加案件的执行工作,陪审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不能和法官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