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农业户口能享受征地补偿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1 20:13:03 305 人看过

非农业户口是能享受征地赔偿的,非农业户口的农村房屋,只拥有房屋的所有权,没有宅基地使用权,因此,遇到拆迁的时候,只能获得对房屋所有权的货币补偿。

一、非农业户口还可以继承宅基地吗

非农业户口可以继承宅基地,但是不能单独继承宅基地。在继承农村房屋后,可以继承宅基地使用权。

自然资源部关于《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的答复》第六点明确规定,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

二、“农转非”后还能否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我国实行“地随房走”原则,“农转非”人员如果仍对原在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拥有产权的,可依法享有宅基地使用权。但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灭失,则不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居民安身立命的基础,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才有资格享有宅基地使用权。换言之,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是没有权利享有该权益的。因此,从这条规定来看,“农转非”人员由于其户口已经由农业户转为非农业户,自然就脱离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再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也就无权享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但另一方面,建造在宅基地之上的农村房屋属于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无论该公民是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还是农转非人员,对农村宅基地之上的房屋均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因此,根据我国“地随房走”原则,如果农转非人员拥有地上房屋所有权,其也相应地应享有宅基地使用权。但农转非人员随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丧失,其对宅基地的使用权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即,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灭失,农转非人员不再享有房屋所有权,则其相应的宅基地使用权也会归于消亡。原国家土地管理局的有关文件中也规定,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三、农村有户口无房如何补偿搬迁

农村有户口无房补偿如下:

1、农村有房无户口的,拆迁的应只给予房屋的补偿,而没有安置补助;

2、农村有房无户口,应认定没有该村的村民资格,因此不能享受村民待遇,即不能享受到只有该村村民才能享受到的待遇。只有该村村民才能享受到的待遇,比如家庭承包土地分配待遇、房屋拆迁时的安置补助待遇,等;

3、农村房屋拆迁,是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适用相关规定。根据相关规定,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依附于土地征收,房屋被当作地上附着物对待。在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时,对被拆迁房屋的,既有房屋的补偿,也有人口的安置补助。对房屋的补偿以评估价为标准,结合房屋成新,给予货币补偿;

4、在农村有房无户口的,因房屋系合法财产,所以在拆迁时应当给予房屋的货币补偿,但因没有该的村民资格,因而不能享受到安置补助待遇,即不能得到安置房面积或者宅基地面积。

公民的户口登记项目中公民职业、服务处所、文化程度、公民婚姻状况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或出现差错以后可以到当地公安机关申请进行变更更正登记。办理户口登记事项变更一般需要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并经过公安机关的审核。户籍地是指经公安机关登记的,载明于居民户口本和身份证的户口所在地。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和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即应由户主、亲属、抚养人等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户籍地可以因自然人户口迁移进行相应变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2日 21: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承人相关文章
  • 转为非农业户口,征地补偿款一分不少
    夏先生一家四口为江苏省某市A区大同镇大厂村一组的村民。1996年1月5日,夏先生代表全家承包了大厂村一组的8.54亩土地,承包期限为30年。该土地承包关系得到某市A区政府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认。2008年1月21日,夏先生一家迁往A区大同镇他村居住,户别也转为非农业户,在夏先生一家迁走后村委会将夏先生承包的土地临时分配给了同组王先生耕种。2008年7月23日,大厂村村委会与某市今喜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今喜食品公司》签订土地征用协议,由今喜食品公司在向大厂村村委会支付土地补偿款、安置款及青苗补偿款后,征用大厂村的旱地99.6亩,其中包括夏先生承包的7.16亩土地。大厂村一组在向承包土地征用的各户村民发放土地补偿款时,未给夏先生一家发放。夏先生多次找到村委会协商,要求补发土地补偿款,但村委会以夏先生已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已转为非农业户口为由拒绝发放。夏先生和村委会多次协商未果后,
    2023-06-10
    348人看过
  • 失地者能否享受征地补偿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在确定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时,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无地人员可以获得土地补偿。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民主协商程序,决定在集体经济组织内分配土地补偿款。在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已经加入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要求缴纳相应份额的,应当给予扶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另有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苗木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苗木所有人所有。
    2023-05-31
    123人看过
  • 国企合同工能否享受农村征地补偿
    要看是否有农村户口。只要有农村户口,并且还有农村土地的,应该享有农村土地证,迁移应该享受征迁土地补偿的。一、哪些人有资格享受征地补偿的安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是在该解释中出现的一个新名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一般考虑如下因素:(以下只是一般情形,具体由各村村民会议讨论决定)1、是否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常住户口。2、是否以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为其基本生活来源。3、是否与其他村民之间形成较为固定的生产、生活关系。4、是否享有了应有的权利和履行了应尽的义务。如参加村民大会行使表决权,参加集
    2023-03-07
    466人看过
  • 谁能够享受征地补偿费?
    1、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农村人口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逐年增加,这些人在未丧失成员资格前,仍然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获得补偿款的资格。2、大中专院校毕业后又将户口迁回,已属居民户,且已在外工作,有生活来源,虽然未将户口迁至其工作所在地,但不应当以户口在本村认定其分配资格;但是因在大中专院校就读而将户口迁出,其父母仍以集体经济组织的基本生产资料为经济生活保障,为确保其安心学习所必要的生活费用,应当认定其分配资格。3、因婚姻关系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流动的人员。已进入本集体经济组织实际生产、生活,但常住户口还保留在原集体组织所在地的人员应当认定其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有获得补偿款的资格。4、已嫁入的妇女,户口已迁入,应查明其娘家所在地是否已收回其责任田,如未收回,其作为农民的合法权益未被侵犯,不应当认定其分配资格;5、新出生人口的待遇问题。因其未办好户口手续或虽然已办好户口手续但未分得责任
    2023-07-07
    146人看过
  • 寄存户是否享受征地补偿
    寄存户是否享受征地补偿涉及到是否是本集体组织成员认定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已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问题向立法机关提出立法建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司法解释理解与运用,提请注意以下几点:1、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应当综合考虑相应标准在整个农村社会层面所具有的合理价值。在具体问题考量上,以是否形成较为固定的生产、生活和是否具有依法登记的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常住户口为基本判断标准,同时,充分考虑农村土地承包所具有的基本生活保障功能。2、在对空挂户集体经济组织资格排除问题上,应当在因出生、婚姻、收养、国防建设或者其他政策性迁入情形登记集体组织所在地常住户口的范围之外来进行。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取得丧失不宜交由村民自治决定。在村民自治的实践中存在所谓多数人暴政问题,特别是家族势力大地方表现尤为明显,多数人利用形式上平等剥夺少数人合法利益,因而,集体经济组织资格认定在法
    2023-04-01
    340人看过
  • 农村老师试用期能享受征地补偿分配吗
    是不可以的,教师与是否能享受补偿款没有关系,每个地方的拆迁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政府部门会根据当地的拆迁管理办法进行估算、赔偿。可以查看拆迁公告的具体规定,也可向当地土地部门咨询,如果有异议,可以申请行政裁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对象是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即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所有权人。如果不是所有权人,即便在房屋中居住或户口在房屋坐落的地址上,也不能获得安置补偿。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应当按照土地原用途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同时土地补偿费必须严格执行区片综合地价。一、如何处理征地补偿纠纷(一)补偿标准争议,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二)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其性质为民事纠纷,当事人为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和
    2023-03-30
    120人看过
  • 农村征地补偿,户口迁出了能获得征地拆迁补偿款吗?
    一、城市房屋拆迁中拆迁补偿与户口的关系从房屋拆迁补偿层面来讲,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规定,补偿的标准一般与你的被征收房屋本身的价值所决定,和你的户口并没有多大关系。但如果说原来的房子拆迁后涉及到“住房保障安置”的,通常各个地方政策中会有一些和户口相关的条例,比如在《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第47条中就有明确提到,如果被拆迁人选择公房安置则需要按常住户口来计户。因此,如果你的房子属于城市里的房子,不妨看一下当地的城市房屋拆迁中有没有与户口相关的补偿条例,然后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补偿方式的选择(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二、农村房屋拆迁中拆迁补偿与户口的关系相比城市房屋拆迁,农村房屋拆迁则既涉及到的房屋,还涉及到宅基地,而宅基地又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这一身份紧密相连,因此,农村房屋拆迁补偿中,和户口还是有较大关系的。综合目前各农村地区房屋拆迁的政策来看,我们可
    2023-06-02
    256人看过
  • 农村非农户口可以享受廉租房吗
    农村非农户口不可以享受廉租房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的规定,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计划经济时代划时代将户口划分为了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两种类型,农业户口指的便是靠自己生产口粮的居民,非农业户口则是指靠国家分配口粮的城市户口居民。2014年7月30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正式发布。《意见》要求,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意见》称,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
    2023-05-05
    208人看过
  • 农村户口能不能享受4050
    以前是不可能的,但许多地方取消了户籍限制,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农村户口是否可以享受4050政策。4050人员社会保障补贴实际上也称为就业困难员工的社会保障补贴。一般来说,它是对当地户籍人员的一种社会保障补贴(如上海、青岛等地区规定)。享受的时间是三年,第一次申请离退休还不到5年,可以推迟到退休为止。一、4050政策申请条件4050社保补贴最新政策:申请对象条件: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包括已“农转非”的被征地农民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自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申请4050社保补贴。申请时间:每年的2-4月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开发委)所属社区(村)办理申报登记手续。申请材料:(1)携带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机关户口证明);(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本人《就业失业证》原件;(4)本人邮政银行存折账号复印件;(5
    2023-03-02
    364人看过
  • 地被征用了就是非农业户口吗
    1、农民的土地被征收了,并不等于农民的户口就变成了非农业户口,农村的户口没有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迁出的,还是该经济组织的成员。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一、土地征用有关的案例介绍王某原系资溪县某村小组村民,承包4.88亩水田,并于1998年领取《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承包期限为30年。1998年,王某一家迁至资溪县鹤城镇居住,未享受到基本生活保障,该村小组未对其承包土地进行调整。2008年4
    2023-02-19
    274人看过
  • 失地农民社保户口迁出还能享受吗?
    可以的,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一、虚构劳动关系骗社保犯法吗?虚构劳动关系骗保犯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虚构劳动关系骗取社保是违反法律规定的。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二、新员工入职一定要缴纳社保吗?用人单位是在用工之日起30天内为员工缴纳社保。5月份才缴纳保险是不合法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根据仲裁结果看能否离职。可以以此理由,解除合同。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三、最低工资包括社保吗最低工资一般是不包
    2023-06-21
    446人看过
  • 您是否有权享受户口迁出村的征地补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解释,征地方案确定时,户籍已集体迁出村的,移民不能获得征地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协商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分配土地补偿款。在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已经加入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要求缴纳相应份额的,应当给予扶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另有规定。
    2023-05-31
    486人看过
  • 农转非户口享受哪些待遇
    一、农转非户口享受哪些待遇(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以上就是关于农转非户口的最新补偿标准有哪些这个问题的回答二、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都有哪些权益?农业户口的权益,主要是宅基地和责任田,特别是在城市化过程中,通过拆迁
    2023-03-28
    488人看过
  • 承包人非农业户口可以获得土地征收补偿么
    承包人非农业户口可以获得土地征收补偿。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承包期内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有权获得土地征收补偿,但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一、公共湖泊允许承包吗?公共湖泊是可以承包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也就是说湖泊所有权不能归属承包人亦或者是集体,只能是国家或全民。承包湖泊要和当地的地方政府签订合同,合同当中约定多少年就是多少年。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耕地、林地、草地,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耕地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二、解
    2023-06-24
    245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承人
    词条

    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 更多>

    #继承人
    相关咨询
    • 非农业户口在征地时可否享受补偿金?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1-10
      非农业户口也享受征地补偿,房地产补偿标准为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和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贴和奖励措施,对被征收人给予补贴和奖励。每个地方的补偿方案和政策都会根据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
    • 非农业户口子女能享受村集体经济补偿金吗,怎样认定非农业户口资格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1-24
      关键看是否具有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如果属于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享有其他成员的同等待遇。《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问题的会议纪要》2、父母双方均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或者父母一方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且依法登记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常住户口,则该父母之子女自出生时起认定取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7、迁入本市各区县(自治县)所辖街道办事处或者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驻地镇,
    • 农村户口迁出后还能享受到农村土地征用并享受新农村建设补偿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1-28
      第一,农村户户口迁出变为城镇户口后,他的土地将不再有,他的土地将属于集体所有,集体可以重新分配改土地;第二,农村户口迁出后是不能再迁回去的;第三就算迁回本地一般都是迁回本地的集体户口,一般是城镇户口;第四,如果你真的迁回当地的农村集体户上,成本当地的农村户口,拆迁只有占了你的土地,你可以享受拆迁待遇,没有呢占你的土地,你无法享受
    • 征地补偿子女户口迁出还能享受到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2-25
      1、不可以:当事人的子女只有在该征(地)补偿的规定时间段内(以当地的征收公示为准)出生,并且申报户口的,才能享受到该待遇; 2、已经确定享受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数后再出生的对象,是不能享受到该待遇的; 3、当事人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的征收管理部门负责人或者当地的村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定办法》的规定:第四条普通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管理与
    • 合肥非农户口征地补偿、农业户口有什么区别?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9-14
      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不同:农村房屋拆迁,是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适用《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因此应当对农业户口人员给予安置补助,非农业户口人员一般没有农村村民资格,不能享受农村村民待遇,因而不能得到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