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好的户型需要具备的特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21:55:25 226 人看过

一、好户型要方正

为什么要方正的户型呢?因为不方正的户型拐角多,而拐角会占用使用面积,如果房子不够大,拐角又多,那可利用的面积就更小了。为了让自己买的房子可以物尽其用,也应该选择方正的户型。从风水学的角度来说,方正的户型还有助财运哦。

二、南北通透通风好

南北通透指的是客厅南北都有窗户,能够保证房间内空气对流。有时候,开发商会把南北卧房对门说成南北通透,但是作为卧房,一般不会一天都开着门吧,所以南北通透主要指客厅的南北通透。

三、朝南房子采光好

这里所说的朝南主要是指客厅和卧室朝南,一个房子有四个面,不可能都朝南。两室最少有一个卧室朝南,三室以上双卧朝南就比较好。而客厅必须朝南。

四、功能齐全过道少

一个房间至少要包含卧室、客厅、餐厅、阳台、厨房和卫生间等功能区,来满足居住者的不同需求,好的户型一定是功能齐全的户型。

房间里的过道其实非常浪费房屋面积,尤其是那种比较窄的过道,除了走路就没有其他用途了。

五、双阳台好处多

阳台至少有一个要在客厅,这样在视觉上会有放大的效果,觉得房子比较大,视野开阔。双阳台的好处在于可以区分生活阳台的功能阳台,客厅的阳台做观景用,卧室的阳台晾衣服,这样可以避免客厅阳台因为晾衣服等变得杂乱,影响美观。

六、合理布局讲究多

在房间布局上,要求动静分离,卧室和卫生间与客厅、餐厅和厨房之间最好有分布在两边,不要混在一起。门对门方面,卧室门不能对着客厅、卫生间的门,也不能直对大门,门对门的布局无论是在科学方面还是在风水学方面都是不好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11: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证相关文章
  • 优秀房型的设计特色最主要的具有特点
    买房子除了看地段外,人们最为关注的就是房型了,更有人认为宁可没有好地段也要好房型。好的房型设计有哪些特点呢?功能分区要合理住宅的使用功能一般有如下几个分区:1、公共活动区:如客厅、餐厅、门厅等。2、私密休息区:如卧室、书室、保姆房等。3、辅助区:如厨房、卫生间、贮藏室、健身房、阳台等。这些分区,在平面设计上应正确处理这三个功能区的关系,使之使用合理而不相互干扰。房间间隔分布要讲究从各房间的大小来看,人们较理想的卧室面积应在12-15平方米之间,较理想的客厅面积在21-30平方米之间,卫生间、厨房、健身房、贮藏室各占5-8平方米,阳台占5-6平方米。这样的面积分配,基本保证了功能的安置,符合当前人们生活使用的需求和习惯。重视客厅的设计客厅是家庭住宅的门户,在整套房子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客厅设计中最大的禁忌是所有房间绕厅布置,造成开门太多,完整墙面少。由于通行路线交叉穿越,不利于厅内家具的布置和
    2023-06-10
    462人看过
  • 什么样的户型才算好户型
    什么样的户型才算好户型?面对看不懂的户型图,让专家来教你几招李先生最近想换房,并且牢记买不买,看户型这句被广大购房人奉为圭臬的话,跑了很多楼盘去了解户型。不过,各家楼盘的售楼顾问舌灿如花,都夸自家的户型百年难遇,李先生对于什么面宽、进深、开间等专业词汇似懂非懂,看到后来如坠云里雾里,对于如何判断是不是好的户型更加不得要领。在影响居住的舒适、房产价值的因素中,户型占有十分重要的比重,不过对于绝大部分购房者而言,都存在像李先生这样的疑虑,到底该如何选择户型?什么样的户型才是好的户型?户型要实用具有良好的采光通风南京城市建筑设计院的建筑师陶丹丹介绍,优秀的户型首先要满足实用性强、通风采光好、具有均衡性等要点。实用性陶丹丹表示,户型首先要实用,能满足家庭自用的要求。比如有孩子的家庭要考虑儿童卧室朝南,最好能有独立的游戏区。老人的卧室最好配有独立卫生间,避免夜间起夜进出房间麻烦。陶女士介绍说。良好的
    2023-06-04
    395人看过
  • 一个好的品牌商标应该具备的特质是什么?
    一个好的企业商标应该具备的特质有:1、能够明显的与他人商品区别开,既具有显著性;2、不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3、一个好的企业商标应该具备的其他特质。一、商标注册有什么用吗商标注册有以下作用:一、市场中的通行证商标是企业品牌文化的精髓,而企业的品牌形象的建立是企业为之奋斗的核心。在相关的国家或者地区申请注册商标的商品才能进驻该国家和地区各大型卖场、超市。企业一般在印刷厂印刷标签、包装或者在各种媒体上做广告宣传都需要出具相关品牌的商标注册证明文件。在国际贸易中,商标是极为重要的,国际间的贸易离不开商标。对行政管理部门来说,通过对商标的管理来监督商品和服务质量,为办理质检、卫检、条码创造必备条件。二、商战中的旗帜战旗象征着一往无前的精神,冲锋陷阵的精神动力。战旗代表的都是一支部队的魂,攻占一个阵地后就插上自己的旗子,代表已经被占领,那是荣耀。商标就是企业的这种精神的象征,也是企业商品、
    2023-06-23
    110人看过
  • 债务免除具备什么特点
    一、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是为了赠与、和解,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兔除的效力。二、免除为无偿行为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为免除为相应的对价。三、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免除债务不必有特定形式,口头、书面,明示、默示都无不可。比如债权人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通知债务人不必再履行债务,是以明示方式免除债务。而债权人不对债务人主张债权,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也产生债务免除的后果。四、免除必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作出免除是处分债权的行为,作出免除意思表示的债权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免除行为除非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否则不生法律效力。五、免除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附生效条件的免除比如,债权人表示只要债务人在合同履行期归还本金,可以免除利息。附解除条件的免除比如,赠与人表示赠与合同
    2023-03-17
    162人看过
  • 破产债权具备什么特点
    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虽有财产担保但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虽有财产担保,但担保物的价款低于债权额,其未能受偿的债权等。(一)基于破产宣告前的原因成立,这是一般原则,在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某些债权虽发生于破产宣告之后,仍得为破产债权;(二)对破产人发生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或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必须依破产程序从破产财产中平等受偿;(三)为财产上的请求权,即必须是表现为金钱或能折算为金钱的债权,具有人身性质的财产权利不得作为破产债权;(四)可强制执行,故已过诉讼时效的自然债权或非法债权不得为破产债权;(五)依法申报登记并取得确认,有权在破产程序中实际受偿。一、如果企业申请破产后会怎么样1、对破产案件的效果。破产宣告对于破产案件的效果,就是破产案件转入破产清算程序。在破产案件受理后,破产宣告以前,债务人还可以通过和解或者其他方式(如取得担保、在短期内清偿债务)而避免破
    2023-03-09
    301人看过
  • 讲解户口类型的特点
    户口类型即户口性质,具体分类如下:按国家规定,早期我国户口性质只有两种,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农业户口比较庞大,也比较单一;而非农户口虽然少,但成份复杂。非农户口包括:城镇户口(居民户口)、农村居民户口、集体户口等。非农户口类型是什么意思啊非农户口类型是什么意思啊:非农业户口是计划经济时代划时代将户口划分为了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两种类型,农业户口指的便是靠自己生产口粮的居民,非农业户口则是指靠国家分配口粮的城市户口居民。与农业户口的区别:农业户口、非农户口现随着经济的发展,有的省市已取消了农业户口,统称为居民户口1、“农户”和“非农户”以前是在吃商品粮上在区别。2、社会保险方面,这两者的区别也不大。总体只和城市间的区别有关,在一个城市则没什么大区别。3、劳动就业方面,城镇也不是包工作的,但有个劳动再就业,政府在这方面的投入应该是比农村好点,农村如果有新技术示范区的,当然在这方面也会加大农民的技
    2023-07-02
    261人看过
  • 间接代理具备的特点
    第一,间接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为法律行为。这是间接代理与直接代理最重要的区别,受托人虽然接受委托,但不将其代理身份告知第三人。对第三人来说,他直接与受托人打交道,而与委托人没有任何关系。间接代理的这个特征,使得第三人在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视受托人为合同当事人,受托人也将自己置于合同当事人的地位,而不是代理人。在这里,委托关系是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一种内部关系。第二,严格区分两层法律关系,即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和受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行为的后果不是直接归于、而是间接归于委托人。所谓间接,是指先由受托人自己对第三人承担一切后果,再由受托人将这些后果转移于委托人。这里有两层含义:首先,行为的后果最终由被代理人承担;其次,后果的归属不像代理那样直接归于委托人,而是经由受托人移转给委托人。第三,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委托人不能直接对第三人主张权利,同样,第三人也不能直接对委
    2023-06-08
    86人看过
  • 诉前财产保全具备什么样的特点
    1、提起诉前财产保全的主体只能是利害关系人。这里的利害关系人包括产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也包括对相应民事权利负有保护责任的人。诉前财产保全与诉讼中的财产保全不同,诉前财产保全只能由一方当事人提起申请,而诉讼中的财产保全不仅可以由一方当事人提起申请,而且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在装潢诉讼中,土地使用权、建筑工程及房屋通常是一方当事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对象。2、提起诉讼前财产保全的原因是情况紧急,利害关系人来不及起诉,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这与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有所不同,诉讼中提起财产保全的申请,是因为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3、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应当提供相应担保,否则人民法院将驳回其申请。这是由于诉前财产保全会给被申请人带来相应的损失,而案件尚未受理,是非也难以断定,一旦采取的保全措施错误,则相应的损失必
    2023-06-14
    163人看过
  • 合同型联营的特点具有哪些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经济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所有制乙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经济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所有制(注:若有两个以上联营单位,依次称丙、丁……方。)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共同经营____________公司(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协议。第一条联营宗旨____________第二条联营企业的生产(经营)项目____________。第三条联营企业名称____________市(县)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隶属:____________经济性质:____________(所有制)联营。核算方式:共同经营,统一核算,共负盈亏。第四条联营范围与经营方式____________。第五条
    2023-06-14
    166人看过
  • 人合公司具备的三个特点
    人合公司的特点在于:第一,具有很强的合伙色彩。股东之间具有很强的信任性,关系密切。一名股东的重大事项,如死亡、破产、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对其他股东和公司都产生重大影响。这类公司可以看作是具有法人外衣的合伙。第二,股份转让困难。由于公司经营以公司成员个人的信用为信用,故对股东个人的信用特别注重,因而法律为保护其他股东和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对股权转让的限制非常严格,例如,我国台湾地区《公司法》第55条规定:无限公司股东非经其他股东全体之同意,不得以自己的出资之全部或一部,转让他人。第三,企业所有与企业经营合一。人合公司中,股东均可以股东的身份参与公司的经营。
    2023-06-09
    266人看过
  • 特许经营的概念是什么?要具备什么条件?
    一、什么是特许经营(一)特许经营的概念特许经营,也称加盟经营,是指特许者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包括服务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使用,被特许者按合同规定,在特许者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者支付相应的费用。在本行业内已建立起自己的品牌,产品较成熟,生产技术和经营模式有自己特色的企业,都在寻求资本的扩张和市场占有率的提高。特许经营可以帮助这些企业引入其他合作者的资金等各种经营资源,节省特许者本身的投入,以实现上述目的。对于那些初始创业的生意人或者是名气尚不响亮的中小企业,通过特许经营,获得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经营经验,生产经营名牌产品,可以很快地积累资本和获取利润。正是在这种双向利益互动的驱使下,特许经营才有广阔的发展空间。(二)特许经营的分类特许经营的形式从许可的性质可分为直接特许和分特许(或者称区域特许)。前者是指特许者将特许经营
    2023-04-12
    421人看过
  • 审查起诉制度具备的特点
    我国审查起诉制度有以下特点:(1)审查起诉是独立的诉讼阶段。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刑事诉讼,以审判中心主义构建本国的诉讼制度和诉讼法的框架,审判前的诉讼活动与审判活动的关系被视为从属关系,没有截然分开的诉讼阶段划分。例如英美国家将侦查和审查起诉视为为审判进行准备的阶段,审查起诉一般不被视为独立的诉讼阶段。一些大陆法系国家将检察机关视为侦查机关,将警察机关视为检察机关的辅助机关,侦查由检察机关监督指挥进行。这些国家不把公诉的审查和决定作为一个独立的程序,而是作为侦查活动终结的处理。在我国,刑事诉讼由侦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构成,审查起诉是连接侦查和审判的独立的诉讼阶段。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各自独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2)检察机关是行使审查起诉权的唯一主体。在实行预审制的国家,审查起诉权由法院、预审法官或者大陪审团行使。在我国,公诉权是一项具有专属性的国家权力,其他机关、团体和个人无权行
    2023-06-11
    95人看过
  • 什么是保险合同,保险合同具备什么特点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保险合同除了具有一般合同的双务有偿性质以及诺成合同的特征外,还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保险合同是不要式合同。(2)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3)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一、保险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1、侵犯客体是国家的保险制度和保险人的财产所有权。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险法规,采取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骗取较大数额保险金的行为。保险金是指按照保险法规,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待发生合同约定内的事故后获得的一定赔偿。3、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具体指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
    2023-03-10
    284人看过
  • 内幕信息所具备的三大特点
    1、是该信息所在集体,内部运作人员所知悉的信息。2、是该信息所在集体,尚未对外公开的信息。3、是对于信息所在集体或行业具备商业价值的信息。(信息未公开:指公司未将信息载体交付或寄送大众传播媒介或法定公开媒介发布或发表。如果信息载体交付或寄送传播媒介超过法定时限,即使未公开发布或发表,也视为公开。)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判刑标准是什么1、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判刑标准,是根据规定【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2023-08-17
    142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
    词条

    保证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向合同关系中的债权方保证合同关系中的债务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方式。保证人在被担保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承担连带赔偿的责任。... 更多>

    #保证
    相关咨询
    • 小户型的特点介绍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0-20
      小户型是模糊的概念,可以理解为比较完整的配套和功能齐全的小面积住宅,其面积标准通常也不同。而小户型综合特点为:1、总价低.首付低.月供较少;2、投资回报率和增值潜力较高;3、区位条件好,交通方便;4、小户型公寓费用较少。
    • 意外伤害保险的特点是什么,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09
      意外伤害保险(AccidentInjryInsrance)是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1.伤害 伤害亦称损伤,是指被保险人的身体受到侵害的客观事实,由致害物、侵害对象、侵害事实三个要素构成。 2.意外 意外是就被保险人的主观状态而言。 (1)被保险人事先没有预见到伤害的发生,可理解为伤害的发生是被保险事先所不能预见或无法预见的。或者伤害的发生是被保险人事先能够预见到的,但
    • 虚假诉讼具备什么样的特点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17
      1、行为人主观上都存在过错或恶意,其行为均具有违法性。 2、行为人均以侵占他人财产或获取非法利益或使他人受害为追求目的。 3、行为人都以民事诉讼的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手段具有隐蔽性。 4、行为人非法目的的实现都有赖于法院的审判权和执行权,诉讼的合法外衣被行为人恶意利用。 但两者又有各自的特征: ⑴虚假诉讼的参与主体为原、被告双方当事人;恶意诉讼的主体通常仅为一方当事人。 ⑵虚假诉讼具有合谋性和非
    • 担保合同具备什么特点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07
      特征: 一、从属性。担保合同的从属性,是指担保合同的成立和存在必须以一定的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 二、补充性。担保合同的补充性是指合同债权人所享有的担保权或者担保利益。 三、相对独立性。担保合同的相对独立性,是指担保合同尽管属于从合同,但也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
    • 有卖户型的合同需要备案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12
      签订销售合同并不一定都必须备案,要以实际的法律规定为准。其中,房屋销售合同是要依法到房管局办理备案手续的。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时,应当向预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