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的提起要注意哪些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2 08:53:34 350 人看过

代位权的提起要注意的问题:

一、未经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债权能否产生代位权。

二、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尚未到期,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的时效即将届满,债权人能否行使代位权

三、有抵押、质押担保的债权,债权人能否行使代位权。

一、债权人代位权行使费用应当由谁支付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法律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二、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的依据是什么

债权人代位权成立的构成要件是:(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着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二)债务人对其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已经到期。这时债权人才可以向次债务人行使代位权。(三)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四)债权人代位权的范围应当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三、行使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条件有哪些

行使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条件有: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是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前提和基础;

2、债务人的债权到期,代位权以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为对象。因此,代位权之所以能够产生,是因为债务人有权实现第三人;

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所谓怠于行使,是指应当行使并能够行使但不行使的权利。怠于行使的主要表现在债权期限到来后,根本不主张或者延迟行使权利;

4、债务人处于延迟履行状态,不积极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债权,客观上无法偿还债务的,债权人的债权面临无法实现的危险,应当允许债权人行使代位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03: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代位权相关文章
  •  代位权申请的注意事项及常见问题
    代位权是债权人为了追回欠款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到期债权的一种法律程序。在行使代位权时,需要注意债权人的债权必须具备合法性和确定性,同时必须已经到达清偿期;可代位行使的权利必须不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如果债务人未能行使其到期债权,则需要满足这一条件;最后,债务人未能行使其到期债权的行为必须已经导致债权人利益受到损害。只有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债权人才能行使代位权来追回欠款。在行使代位权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债权人的债权必须具备合法性和确定性,同时必须已经到达清偿期;其次,可代位行使的权利必须不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第三,如果债务人未能行使其到期债权,则需要满足这一条件;最后,债务人未能行使其到期债权的行为必须已经导致债权人利益受到损害。 代 位 权 行 使 的 注 意 事 项代位权是指债权人将其对债务人的权利转让给第三人的一种方式,以保障自己的权利得到实现。在代位权行
    2023-09-06
    196人看过
  • 债权人代位权的代位权问题
    代位权的行使对债权人的效力主要体现在债权人以诉讼方式行使代位权,次债务人应向谁清偿债务,即债权人可否直接受领代位权诉讼所取得的财产。一般认为,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不得超出债务人权利的范围,债权人也不得擅自处分债务人的权利,债权人不得请求第三人向自己履行给付义务。因为第三人对于债权人本无给付义务,债权人也没有受领清偿的权利。债权人在债务人怠于受领代位权行使的效果时,虽然可以代位受领,但受领的财产利益不得专供自己债权的清偿,也不得自行抵消自己与债务人的债务。如欲以所受领的财产利益清偿自己的债权,需经债务人同意;在有多数债权人的情形下,则只能依强制执行程序受偿。但对此问题司法解释做出了如下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
    2023-06-08
    354人看过
  • 代位执行程序适用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申请执行人代位执行权只能对第三人享有,而不能针对第三人的债务人,即所谓的“第四人”、“第五人”。在对第三人作出强制执行的裁定后,第三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但发现他对他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不得再就第三人对他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强制执行。这是因为,如果实践中无限制地依次类推第三人,会使环节增多,关系复杂,难以达到代位执行的目的,反而造成执行秩序混乱,增加执行难度。另外还应注意,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被宣告破产的,不能继续代位执行,而应中止执行,通知申请执行人参加财产分配。《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一
    2023-03-16
    166人看过
  • 代为清偿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1、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关系考察。由于代为清偿系因第三人以为债务人的意思而为清偿,所以在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合同关系归于消灭,债务人免除义务。但在双务合同中,须双方的债务均获清偿,合同关系才消灭。此时除非第三人得代位债权人,否则债务人有债权证书的返还请求权。如果债权人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受领代为清偿时,应负受领迟延责任。对此,债务人也可主张。2、从债权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考察。如果第三人系就债务履行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则依清偿代位制度,在其可得求偿的范围内,债权人所享有的利当然移转于第三人。如果为其他第三人,也可依约定而在其求偿权的范围内代位债权人。代为清偿适用什么条件1、依债的性质,可以由第三人代为清偿。如作为债的关系内容的债务具有专属性,则性质上不许代为清偿。一般认为,基于债务性质不得代为清偿的情况有:不作为债务;以债务人自身的特别技能、技术为内容的债务;因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特别信任关
    2023-05-04
    308人看过
  • 代书遗嘱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代书遗嘱应注意的问题有:1.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2.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3.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4.被继承人应当意识清楚、精神正常,属于完全行为能力人。一、代书遗嘱必须要录像吗不是必要的,但是如果有会更权威。代书遗嘱的生效条件: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须由遗嘱人口述遗嘱要点,然后由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为书写,写成书面遗嘱后,代书人向遗嘱人宣读。必须注明年月日,并由代写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二、遗嘱应该如何写法律才有效(一)、自书遗嘱的生效条件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然后注明年月日。注意:不能由他人代写或记录;不能打印;不能由他人代签姓名;不能用印章、指印或其他符号代替签名。(二)、代书遗嘱的生效条件1、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2、须由遗嘱人口述遗嘱要点,然后由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为书写
    2023-03-19
    326人看过
  •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有哪些问题
    一、债权人主张代位权的条件及责任。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债权是否必须是同一性质之债?债权人的债权是否必须到期?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和可能损害债权人的债权的举证责任归谁?按代位权的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以次债务人迟延履行债务而债务人又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债权人有保全其债权的必要为条件。而对于债权的性质,只要求债务人的债权是没有人身专属性的财产权,至于债权人的债权性质,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债权是否属于同一种类在所不问。债权人的债权是否到期并不影响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只要有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事实即可。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是否会损害债权人的债权的举证责任应归债务人。应由债务人证明其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并不影响债权人债权,否则就应认定其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债权。因为,第一,债的关系成立之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便成为债务履行的一般担保,债务人的财产在民法上称之为“责任财产”。
    2023-03-01
    114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位权
    词条

    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但是由于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而危及债权人的利益时,债权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或仲裁机关向第三人提起诉讼,请求其偿还债务人之债。... 更多>

    #代位权
    相关咨询
    • 代位权行使的条件是什么 行使代位权要注意哪些问题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9-24
      代位权的行使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 代位权诉讼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4
      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 企业清理欠款要注意哪些问题,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6
      企业清理欠款要注意哪些问题企业清理欠款要注意的问题有: 1、欠款产生前的预防:一是重视审查债务方的主体资格;二是审查债务方的经营范围;三是审查双方所经营内容是否合法;四是审查债务方的偿债能力;五是审查债务方是否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六是审查有无必要签订合同或协议,准备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条款是否齐备,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明确;七是审查有关条据是否规范。 2、要注意欠款产生后对债务方经营状况的监测,债权方如
    • 解除合同单位要注意哪些问题,解除劳动合同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3-14
      每年年底,都会出现解除劳动合同的“解约潮”。有的是因为劳动者想换新工作,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有的则是因为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等待遇,导致劳动者“被迫离职”,还有一部分是因为用人单位经营困难导致大规模裁员。那么解除合同单位要注意哪些问题,解除劳动合同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 债权人代位权诉讼应注意什么问题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28
      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