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不包括哪些具体情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08:52:01 124 人看过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情形除外: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医疗事故罪的过失包括哪些情形

医疗事故罪的过失的情形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两种情形。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医务人员应当预见到自己违反规章制度或诊疗护理常规的行为,可能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医务人员已经预见到自己违反规章制度或诊疗护理常规的行为,可能发生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1: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体现医疗过失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医疗过失,是指工程师及其他医务人员在诊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医疗活动过程中,在具体实施医疗行为时没有履行应尽的注意义务,表现为未能预见并避免损害结果的发生,从而导致患者人身或财产利益受损。衡量医疗过失的标准是医师是否违反注意义务,在医疗行为上可以具体表现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医学技术操作规范、技术程序、处置原则等。一、医疗机构的过失主要体现有下列一些情形:1、医疗机构管理混乱、规章制度不建全;医疗设备陈旧、缺乏维护;2、基本医疗护理条件;3、对疑难病症未认真组织会诊、草率结论等。二、医务人员的过失主要体现有下列一些情形:1、误诊,可能是疏忽大意也可能是过于自信导致,某些情况下,医务人员技术水平不高也是导致误诊的因素。2、不负责任,违反规程;3、对病史采集、患者检查处理漫不经心,草率马虎;4、撤离职守,延误诊治或抢救;5、遇到不能胜任的技术操作,既不请示,也不请人帮助,一味蛮干
    2023-04-16
    363人看过
  • 医疗事故罪的犯罪主体包括哪些
    我国《刑法》第335条规定,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如何正确认定医疗事故罪,应正确把握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医疗事故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医务人员,即直接从事诊疗护理工作的人员。医务人员具体包括国家、集体医疗机构中的各种医生、护士、药剂人员,以及经主管部门批准开业的个体行医人员。医疗机构中从事与诊疗护理无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和非医疗机构的人员均不能构成本罪。那么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行政工作的医务人员能否构成医疗事故的主体资格呢?由于诊疗护理工作的特殊性,能享受这种特惠的人员显然是与诊疗护理工作的特殊性有关的人员。与诊疗护理工作有关的判断标准,并不在于行为人的职务,而是在于其职责。落实到行为方式上,只有那些违反了诊疗护理工作有直接关系的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的,才能享受这项特惠政策,而违反了与诊疗护理工作无直接关系的规章制度的,则与诊
    2023-03-30
    151人看过
  • 工伤事故具体包括哪些
    1、工伤事故具体包括下列情形:在工作时间和和工作场所内因工受伤的;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在用人单位患上职业病的;或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一、安全事故责任赔偿具体都包括什么1、一般性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
    2023-03-27
    52人看过
  • 不是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哪些医疗事故无需鉴定
    不是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该款适用于急诊科室、及各科室抢救危重病人的情况下,如果患者病情垂危,需要紧急抢救,采取破坏性的治疗措施对患者造成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医院不承担赔偿责任,但须提醒各位医师如果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还是要尽量告知患者及其家属,履行签字等法律程序,避免纠纷的发生。(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第二款、第三款实际上是民法一般原则中关于不可抗力在医疗事故中的具体体现。患者病情异常,体质特殊,造成无法预料无法防范的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医院不承担赔偿责任。所谓不可抗力:《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第2款规定:“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
    2023-11-29
    224人看过
  • 医疗责任事故的情形包括哪些?医疗责任事故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医疗责任事故的情形包括哪些?医疗责任事故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1.擅离职守或对急、危重病人借故推诿拖延,贻误诊治和抢救时机;2.诊治中遇到明知复杂疑难问题,不请示或不执行上级医师指导,擅自处理;或在抢救危重病人时,上级医师接到下级医师报告后不及时处理;3.手术治疗中开错部位、摘错器官、遗留异物在病员体内的;麻醉方式、部位、药品剂量错误,麻醉过程中不认真观察病情变化;4.因不遵守操作规程、不查对而造成错发、错配、错用药物,或违反药物配伍禁忌,或不按规定做药物过敏试验;5.护理中不按规定交接班,不遵守医嘱,不严格执行查对等制度,违反操作规程;6.不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供应的器械、敷料、药品不符合消毒要求;7.检验病理放射等技术诊查中,丢失或弄错标本,拍错部位,配错血;漏报、错报、迟报结果及违反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延误治疗;8.不按医疗原则,滥用毒麻限剧药品,不见病人乱开药、
    2023-02-25
    350人看过
  • 彩礼返还的情形具体包括哪些
    彩礼返还规定如下:1.未正式结为夫妇者;2.虽注册登记但未经同居者;3.男方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苦。而同样的情况下,离婚过程中若未能退还彩礼,则需满足:(1)已成为夫妇且已共同生活;(2)没有注册登记却已长期共同居住,通常超过两年;(3)同居期间生育孩子;(4)彩礼已实际投入共同生活;(5)婚姻关系存续期内,婚姻各方均亡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024-08-11
    341人看过
  • 复议前置的情形具体包括哪些
    一、复议前置的情形具体包括哪些(1)一级复议前置。一级复议前置是指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必须经上一级行政机关复议,对复议不服的,才可向法院起诉,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级复议前置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①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9条规定,对不服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先向其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②《行政复议法》第30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③《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8条第1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
    2024-01-25
    367人看过
  • 危险驾驶罪具体情形包括哪些
    关于危险驾驶罪的详细情况主要包含以下几点要素:首先,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者;其次,酒后驾车者,即饮入酒精浓度达到法定标准以上的酒精饮料之后驾驶机动车辆者;第三,涉及针对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方面,其车辆承载人员数量严重超过额定上限或行车速度严重超出相关规定范围的行为;最后,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进行运输,此种做法可能带来的后果将会严重威胁到公共安全。所有这些行为均对公共交通的安全构成了严重挑战。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危险驾驶罪被归类为危害公共安全的一类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
    2024-08-12
    227人看过
  • 医疗保险的险种具体包括哪些
    医疗保险的险种到底有哪些?无论是哪种保险,在参保人身上起到的作用都是转嫁风险,减少疾病医疗产生的经济损失。了解医疗保险有哪些险种能够方便人们投保。医疗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行为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接受诊疗期间的医疗费用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在购买保险上,很多人会在选择时犹豫不决,就是因为医疗保险种类太多,不知道买哪种好。医疗保险有哪些险种?总体来说,医疗保险分为商业医疗保险、津贴给付型医疗保险、费用型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人们最常接触的应该是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具有强制性,国家和社会是稳固后盾,保费一致,赔偿标准一致,最高额度偏低都是他的特点。而商业医疗保险特点就是灵活性,自愿参保,向保险公司购买,由保险公司承担经济风险,保费受保额高低的影响,参保人可以根据自身保险需求并结合经济情况制定保额,从而控制保费的多少。商业医疗保险有哪些险种往往是大家非常疑
    2023-05-04
    402人看过
  • 医疗事故罪主体包括谁?医疗事故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医疗事故罪主体包括如下:一般认为,医务人员可以分为卫生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1、卫生技术人员按其业务性质分为:(1)医疗防疫人员,包括从事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医学、中医学的工作人员;(2)药剂人员;(3)护理人员;(4)其他技术人员,包括从事放射、检验、病理营养、口腔等其他医疗技术工作的专业人员。上述分类不仅包含了在公立医疗机构及企业、社会办医疗机构内工作的医务人员,也包含了拥有合法执照开业的个体医务人员;2、医疗机构中的其他工作人员主要指以下三部分人员:(1)工程技术人员;(2)行政党务管理人员;(3)工勤人员。作为本罪主体的医务人员,应仅指直接从事诊疗护理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对于身兼两职,既是行政人员又是业务人员的人,在行使医务人员职责时,应视为医务人员,能成为本罪主体。除此之外的非卫生技术人员均不能构成本罪主体但是,在涉及刑事责任的追究时,则对非医务人员可视行为人的具体
    2023-02-27
    58人看过
  • 专业医疗事故医疗事故除外有哪些情形
    医疗事故的除外情形是:(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一、医疗机构免责的主要情形有哪些医疗机构的免责事由有: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1、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2、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3、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按照原则性规定的免责事由: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3、在现有的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
    2023-02-04
    332人看过
  •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具体情形包括哪些
    一、欺诈性交易方法包括4种:①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同意,擅自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既是商标侵权行为,也是不正当竞争行为;②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③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或姓名,使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④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二、商业贿赂行为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了推销或者购买商品,采用行贿手段以获得竞争优势的行为。它与合法的“回扣”、“折扣”、“佣金”的区别在于,贿赂所给予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在交易对方的正规账目中予以反映。三、虚假广告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使公众知道的方法,对产品的质量、制作成份、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四、侵犯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效益,具
    2023-03-16
    73人看过
  • 医疗事故赔偿的具体范围包括什么?
    医疗事故赔偿具体包含如下项目:1、医疗费;2、误工费;3、住院伙食补助费;4、陪护费;5、残疾生活补助费;6、残疾用具费;7、丧葬费;8、被扶养人生活费;9、交通费;10、住宿费;11、精神损害抚慰金;12、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13、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医院医疗事故赔偿项目有什么第一部分:共有赔偿项目1、医疗费(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3)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4)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2、误工费(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
    2023-07-04
    475人看过
  • 2023整形医疗事故赔偿的范围包括哪些
    一、整形医疗事故赔偿的范围包括哪些整形医疗事故赔偿的范围包括:(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
    2022-12-19
    118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当事人医疗事故具体有哪些情形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14
      医疗责任事故的具体情形有: 1.手术治疗中开错部位、摘错器官、遗留异物在病员体内的; 2.在抢救危重病人时,上级医师接到下级医师报告后不及时处理; 3.擅离职守或对急、危重病人借故推诿拖延,贻误诊治和抢救时机; 4.麻醉方式、部位、药品剂量错误,麻醉过程中不认真观察病情变化; 5.因不遵守操作规程、不查对而造成错发、错配、错用药物,或违反药物配伍禁忌,或不按规定做药物过敏试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 医疗事故鉴定书具体内容包括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19
      (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六)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七)医疗事故等级 (八)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
    •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的行为具体包括哪些情形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22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法律责任)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计生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一)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二)未经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同意,实施实验性临床医疗的;(三)未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的;(四)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五)未按
    • 一级具体包括哪些情形?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01
      在医疗纠纷中,医疗事故的分级是一个重要内容,分级的最终结果直接关系医患双方的权益,在法律事务中,我们主要是依据2002年实施的《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来进行事故分级的。在总的分级中,共分为四级十二等,其中,一节甲等最为严重,依次类推。按照医疗事故分级标准,一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并细分为甲等和乙等,具体如下:(一)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死亡。(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
    • 涉及医疗事故范围包括哪些,哪些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19
      以下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 1、医疗差错是发生诊疗护理过失,给病人造成一定的痛苦,延长了治疗时间或增加了不必要的经济负担,但后果较事故轻。 2、医疗意外指由于无法抗拒的原因,使病人出现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不属于医务人员的过失。 3、并发症指一种疾病在发展过程中自然引起的另一种疾病和症状,如剖腹手术后引起的粘连性肠梗阻,就是并发症。这类后果不属于医疗事故。 4、后遗症疾病好转或治愈后遗留下来的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