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子过户给儿子儿媳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房子过户给儿子儿媳算夫妻共同财产,房子通过买卖过户给儿子属于赠与。赠与所得的房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赠与人明确表明只给夫妻一方。这种情况最好做公证。把房产过户给孩子之后,如果并没有特殊的规定,一般儿媳妇也是属于有份的,因为这个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如果只给夫妻一方则需要做好公证。
二、父母过户给子女的房子离婚怎么办
父母过户给子女的房子离婚一般不分割。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且不动产的权利转移产生于办理过户登记,即已经完成过户登记的房产,应当认定为被赠予人个人财产,父母离婚一般不得就该房产进行分割,但当事人约定可以分割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三、父母的房产过户给子女费用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头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2.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
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
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n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n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n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n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过户给儿子的房子要过户给儿媳怎么办?
152人看过
-
房子过户给儿子儿媳有分不分
205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给儿子分吗
374人看过
-
按揭房子过户给儿子儿媳怎么办
397人看过
-
儿子与父母共同购房,儿媳加名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70人看过
-
房子过户给儿子有没有风险儿媳对
317人看过
-
老家拆迁房子是给儿子的媳妇的, 儿媳妇拆迁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山西在线咨询 2022-01-19是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可以根据拆迁政策要求合理的补偿。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
-
房子由儿媳妇过户给老人后是共同财产吗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8这跟时间没关系,不是说几年过后财产的性质就会改变。夫妻共同财产有个很重要的时间节点是婚姻登记,如果是登记之前老人给儿媳妇的,那么一般视为赠与,也就是成为儿媳妇的婚前个人财产,不是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姻登记之后老人过户给儿媳妇,需要明确表示这种赠与只对儿媳妇一人,不是赠予给儿子的,那么才算儿媳妇的个人财产。如果没有说明,算作夫妻共同财产。
-
妻子将房子过户给儿媳妇后还能分到财产吗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26如果房子过户给你的妻子,如果离婚,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俩平分。如果不过户,房子还是你父母的。房子没有女方的名字,估计是男方名义贷款,但属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分割房子必须考虑债务的承担,一般房子归谁就是谁承担。 房子不能出售,估计没有拿到房产证,其实像这样的房产权属,根本不用分割,或者由女方取得夫妻共有部分的产权较为妥当。
-
儿媳妇有儿媳妇离婚房产过户给儿子还有权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031.房子已经过户给子女:视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房子是孩子的财产,与夫妻没有关系了,离婚时双方不能分割这房子。 但是,如果是夫妻中一方赠与并过户给子女2、未经另一方同意的:另一方可以在离婚前先行起诉请求撤销赠与并收回房子,然后在离婚时可以分割。理由:婚后共同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由夫妻双方处置,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儿子的,另一方可以请求确认赠与无效。
-
儿子转户给妈妈的车,儿子算儿子的共同财产吗?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7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资合兼人合的性质,股东之间需要有较高的信赖关系。如果股东之间缺乏信赖关系,可能会在公司经营决策、利益分配等问题上产生分歧和矛盾,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影响公司进一步发展。而且,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市场经营活动的主体,其股东变动和公司经营情况在某种程度上也涉及到与之交易的第三人的利益。所以,在分割夫妻共同股权时,既要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