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公布的征地公告,能否视为被征收人是否知道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8 11:44:59 226 人看过

根据我国《土地征收公告办法》的规定,土地征收公告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只是在网上做的,不能认为被征收的土地已经公示。相关法律法规《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三条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应当提供土地征收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地村组书面公布。其中,征收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公告。第四条被征收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征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告征地情况,具体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第五条土地征收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土地征收审批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人、所在地、土地类型和面积;(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方式;(四)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和地点。第六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按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补偿内容以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调查结果为准。

根据《征地公告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征地公告后多长时间开始征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依法公告后,被征收人申请组织听证的,应当依法组织听证。听证结束后,应当修改补偿安置方案,报经批准。

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将宣布实施补偿安置。补偿安置到位后,才能进行征收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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