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结束后要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仍然是处于被羁押的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第一百七十三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对下列事项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一)涉嫌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适用的法律规定;
(二)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等从宽处罚的建议;
(三)认罪认罚后案件审理适用的程序;
(四)其他需要听取意见的事项。
人民检察院依照前两款规定听取值班律师意见的,应当提前为值班律师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必要的便利。
一、公安机关的侦查羁押期限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七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第一百五十八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一百五十九条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审查起诉工作和审判工作是相连贯的,如果在公安机关侦查期间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移送审查起诉之后会不会抓人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违反取保候审期间的规定的就可能会被羁押。
-
侦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该怎么做?
225人看过
-
公安机关的经侦抓人后会批捕吗?
103人看过
-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期限有吗公安机关侦查的程序
194人看过
-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有侦查权吗
213人看过
-
公安结案后还会侦查吗
335人看过
-
如何知道公安侦查结束
110人看过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
公安机关侦查结束后多长时间可以退侦海南在线咨询 2023-03-131、人民检察院退回侦查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一个月内侦查完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
-
公安机关在补充侦查结束后怎样处理河北在线咨询 2021-09-30对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原侦查部门应当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和定性处理意见进行认真、全面地审查,分析研究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意见,根据不同情况,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如下处理: 1、原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不够充分的,在补充证据后,应当制作《补充侦查报告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对有些证据无法补充的,应当作出说明; 2、在补充侦查过程中,发现新的同案犯或者新的罪行,需要追究刑事
-
公安机关侦查结束并移交给检察机关时,是否会通知家属?湖北在线咨询 2024-11-19在公安机关完成案件侦查后,若决定将其交由检察机关处理,通常情况下这些机构不会主动通知涉案人员的直系亲属。不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涉案人员有向其家人寻求帮助或希望与亲人见面等请求,公安机关应及时、准确地告知其家人。当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时,他们需要将决定书送至相应被害人,以便其了解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
-
轻伤案件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为什么公安机关还在侦查阶段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13轻伤案件没有移送检察院,说明案件没有侦查终结,还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侦查终结,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案件进行一系列的侦查活动以后,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足以做出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犯罪情节轻重以及是否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结论时,决定结束侦查并对案件做出处理决定的诉讼活动。《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
-
公安结案后还会侦查吗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28案子的始和终最后都需要检察院来把关和决定的。公安机关只是根据决定来执行而已。公安局把案件移交检察院,说明侦查结束侦查终结,但也不排除退回补充侦查的可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