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工伤待遇标准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5 17:40:38 158 人看过

珠海工伤待遇理标准

1、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

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如下标准支付护理费:护理费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的一定比例按月计发,一级为百分之六十,二级为百分之五十,三级为百分之四十,四级为百分之三十。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是:

以工伤职工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一级伤残为二十四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二十二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二十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十八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十六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十四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十二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六个月的本人工资。

珠海市工伤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

3、伤残津贴的标准是:

(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当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残疾退休手续,由工伤保险基金以下列标准按月计发至本人死亡。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五,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2)对五至十级残疾的职工,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五至六级残疾职工,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或者在用人单位关闭破产时,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七至十级残疾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工伤医疗补助金,并终结工伤保险关系。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的是: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五级计发五十个月,六级计发四十个月,七级计发二十五个月,八级计发十五个月,九级计发八个月,十级计发四个月。

(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五级计发十个月,六级计发八个月,七级计发六个月,八级计发四个月,九级计发二个月,十级计发一个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30日 20: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伤保险相关文章
  • 珠海各类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条件详情
    1、伤保险待遇申领(一至四级伤残津贴)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须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拐杖等康复器具,或者康复器具需要维修或者更换的,由定点康复器具装配机构提出评估,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普及型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伤保险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经治疗医疗终结期满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在30日内向单位所在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鉴定为1至10级伤残的工伤职工。3、伤保险待遇申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因工伤死亡的工伤职工4、伤保险待遇申领(工伤医疗费报销)(1)认定为工伤职工(2)职工工伤医疗终结期满不需做劳动能力鉴定的。5、工伤保险待遇申领(配置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须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拐杖等康复器具
    2023-05-29
    117人看过
  • 工伤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及工亡待遇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二、工亡待遇标准(工伤保险基金)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2016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2016年2月29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2015年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966元,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195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22元。依据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故2016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1195元×20=623900元。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故2016
    2023-04-29
    401人看过
  • 上海提高5项工伤待遇补助标准
    日前,本市调整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标准、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外来从业人员因工死亡和因工致残七级至十级待遇标准等5项工伤待遇。昨日,市劳动保障局对政策有关内容进行了解释,并透露新标准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工伤致残伤残津贴2006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致残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按《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享受伤残津贴,或按《关于本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等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规定享受的定期伤残抚恤金(以下统称伤残津贴)和享受生活护理费标准,按以下标准调整:致残一级增加208元/月,致残二级增加200元/月,致残三级增加192元/月,致残四级增加174元/月。调整后的最低伤残津贴标准为:致残一级2220元/月,致残二级2100元/月,致残三级1980元/月,致残四级1850元/月。工伤人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标准是根据工伤人员生活自理障碍的不同程度,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023-06-10
    159人看过
  • 上海致残2级工伤人员待遇标准
    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二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二级伤残:25个月标准为: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高于本市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低于本市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如果计算标准低于2010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896元乘以原《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应伤残等级月份数之积的(二级伤残为22个月),差额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予以补足。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二级伤残:85%标准为: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上述标准低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最低标准的,按最低标准计发。3、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待遇。工伤人员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分别按照3个不同等级支付生活护理费。
    2023-05-29
    281人看过
  • 吉林省工伤待遇提高标准是什么?
    近日,我省印发了《关于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以下称《通知》),对工伤人员待遇标准进行了调整,提升幅度为近年来最大,全省工伤人员的获得感随之大幅提升,这也是我省连续第六年提升工伤人员待遇标准。调整待遇的范围:2017年12月31日以前发生工伤,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需要注意的是已经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人员不在调整范围。伤残津贴调整标准:一级伤残每月增加236元,二级伤残每月增加225元,三级伤残每月增加214元,四级伤残每月增加203元,五级伤残每月增加192元,六级伤残每月增加170元。生活护理费调整标准: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人员每月增加224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人员每月增加179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人员每月增加134元。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标准:配偶每月增加110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0
    2023-03-27
    442人看过
  • 上海工伤保险领取条件与待遇标准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缴费基数:基础费率统一为缴费基数的0.5%。工伤待遇办理条件:1、职工经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确认为老工伤)人员;2、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3、工伤职工事故发生月已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费。工伤待遇标准:1、本表中工伤人员负伤前或死亡前一月的缴费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确定(致残5-6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除外);2、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工伤后,其与承担工伤责任单位的劳动关系按《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执行,享受本表待遇。停工留薪期工资低于本市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的,由承担工伤责任的单位补足差额;3、非正规就业组织的从业人员工伤后,享受本表中由工伤保险基
    2023-05-10
    305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工伤保险
    相关咨询
    • 珠海各个区的工伤保险待遇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28
      职工因工受伤符合工伤、视同工伤任定范围或患职业病,用人单位应按相关规定的时限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参保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的一个工作日内,填写《工伤事故申报表》报社保部门备案;如无法及时报送《工伤事故申报表》,可在工伤事故发生的一个工作日内电话报备至参保地社保部门备案登记,之后必须在工伤事故发生起的5个工作日内报送《工伤事故申报表》。
    • 珠海市工伤保险待遇相关规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16
      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终结期确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工伤职工鉴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鉴定伤残等级后仍需治疗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一级至四级伤残,享受伤残津贴和工伤医疗待遇;五级至十级伤残,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 工伤保险待遇申领珠海有哪些条件?
      天津在线咨询 2023-10-16
      工伤保险待遇申领珠海有如下的条件:1、伤保险待遇申领(一至四级伤残津贴)2、伤保险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伤保险待遇申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4、伤保险待遇申领(工伤医疗费报销)5工伤保险待遇申领6、工伤保险待遇申领7、伤保险待遇申领等。
    • 工伤赔偿包括哪些, 伤残待遇上海的标准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11
      工伤赔偿包括诊断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 伤残待遇上海的标准: 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的,应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27个月;二级伤残:25个月;三级伤残:23个月;四级伤残:21个月。 标准为: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以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300%确定,下同。) 按上
    • 工伤待遇工伤待遇职工一年工资标准是多少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1-10
      工伤待遇标准:1。医疗费用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