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法定抚养人以及法定扶养人的范围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4 10:21:42 268 人看过

在未成年的时候,或者说是在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时候,这种情况下的人都会有法定扶养人,什么是法定扶养人,法定扶养人值得是对孩子的身心健康的成长负有义务的人,比如父母。法定扶养人的范围包括父母,兄姐,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等等。

一、法定抚养人是什么意思?法定抚养人是法律明确规定对孩子义务抚养的人。

二、法定扶养的人的范围

(一)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是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

(二)无劳动能力的;

(三)无生活来源的。法定扶养义务人,是指依照民法典规定负有扶养、抚养和赡养义务的人。

三、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范围

(1)被抚养人的范围界定时,要注意被抚养人是与直接受害人有法定抚养关系的人,主要包括:父母、子女;夫、妻;有抚养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抚养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概括起来即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其中已满16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来源的除外)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由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人。比较特殊的是未出生的胎儿,为避免胎儿出生后再次起诉可能有找不到加害人的风险,通常法院可以判决赔偿义务人将胎儿的抚养费提存到法院,如果胎儿出生为活体的,法院将该笔抚养费交给胎儿的母亲保管;如果胎儿出生不是活体,则由法院将该笔抚养费返还给赔偿义务人。

(2)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被抚养人予以正确认定劳动能力,应限于因受年龄或身体、精神的限制而无法从事必要的生产经营活动,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是指16岁以下或由医院证明长期生病和残者等无经济来源的人,且必须是死者生前的抚养人。对虽然无劳动能力,但有其经济来源的人,也不应赔偿死者生前被抚养人生活费。此外,在受害人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前不需要其实际抚养,而在受害人受害后丧失了生活来源或在受害人受害后出生的子女,也应支付必要的生活费。

(3)通常来说,需要受害人抚养的被抚养人不只有受害人这一个抚养人,所以受害人往往只需要负担被抚养人一部分生活费,因此,加害人也只需要赔付死者应当承担的那部分抚养费。但受害人是唯一抚养人的,侵害人应当承担被抚养人的全部生活费。但另一方面,受害人作为抚养人往往有超过一个的被抚养人,所以在被抚养人有数人时,为了避免加害人的负担过重,加害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4)在事故发生后至赔偿前被抚养人死亡的,不应赔偿被抚养人的生活费,但应对这段期间的生活费给予适当的补偿。

(5)赔偿被抚养人生活费的事故残疾者是指伤残等级为1-5级残疾者,6级-10级的残疾者不赔偿被抚养人生活费。(6)关于赔偿标准,一般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经常居住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死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数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因此,如果是在城镇生活多年的农村居民,且在城镇有收入的,被抚养人生活费应当使用其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予以计算。另外,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如果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被抚养人生活费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法定抚养人对孩子的身心健康负有重大的责任,法定谷阳人要为孩子提供物质生活条件,并且营造一个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的环境。法定扶养人身上的责任重大,应当尽职尽责的履行自己承担的法定的义务,为祖国培养优秀的未来的人才栋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0日 21: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遗赠扶养人的范围
    自然人主要是与非法定继承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具体情况有:(一)公民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一般来说,这里的遗赠人是没有子女或子女不在身边、独立生活存在困难而需要他人照顾的老人。他享有受扶养人扶养的权利,负有死后将其遗产遗赠给扶养人的义务。这里的扶养人一般是遗赠人的亲属、街坊邻居或者其他亲朋好友等。他负有扶养遗赠人、承担其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接受遗赠人遗赠财产的权利。这里须强调的是: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人不能是法定继承人,因为法定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具有法定的互相扶养和互相继承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不着以协议的形式来确定。(二)公民与集体所有制组织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这里的遗赠人一般是缺乏劳动能力
    2023-03-03
    466人看过
  • 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是指哪些
    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是指基于《民法典》等法律所赋承的监护关系、继承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扶养关系,本着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而形成婚姻家庭关系中所承担的法定义务的人。这个法定义务人既承担着法定义务,也传承着民族的传统美德与自然习俗。一、继父母对子女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吗继子女对继父母是否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要根据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有没有形成抚养关系。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那么继子女就应该承担继父母的赡养义务。因为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与亲生父母子女关系一致。在继父母身患疾病、生活困难,且继子女已成年,具有赡养能力的情况下,继子女应对继父母承担赡养义务。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没有共同生活,没有形成抚养关系,那么继子女对继父母就没有赡养的义务,但对于亲生父母,即使没有共同生活,日后也是需要赡养的。二、子女有义务赡养后妈后爸吗赡养,主要是指儿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
    2023-04-10
    392人看过
  • 个人以及参与非法集资的认定范围是什么?
    个人以及参与非法集资,应当依照法律界定非法集资参与人员的身份,所谓非法集资,就是行为人吸收存款或集资存在非法行为,包括单位,个人及参与人员,广告宣传者,参与非法集资的定罪标准,个人非法集资20万元以上,或者吸收公众存款30人以上,应该追究刑事责任。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参与人的主体身份界定,应按法律及参与程度认定。处理非法集资案件,追究违法行为人刑事责任的主要法律依据有:《刑法》、最高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和最高法院《关于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性质认定问题的通知》等法律和司法解释。非法集资主要表现形式有非法吸收存款和集资诈骗,违法主体包括个人、单位、其他参与人以及广告宣传者。一、非法集资的犯罪主体和定罪标准非法集资的犯罪主体包括个人和单位。1、非法吸收存款罪的定罪标准: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
    2023-04-28
    220人看过
  • 法律对抚养权的规定及适用范围
    法律对子女抚养权的规定如下: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律对商标注册证是如何规定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
    2023-07-02
    443人看过
  • 什么叫法定事由降低抚养费
    降低抚养费的法定事由有:1、给付方失去固定收入。2、给付方失去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继承权丧失的法定事由是继承权丧失的法定事由是: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2、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3、遗弃被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07-31
    361人看过
  • 父母抚养子女的法定义务范围,抚养义务包括什么?
    1、精心关怀、照料子女、为子女营造安全、健康、幸福的生活条件和氛围,确保子女的生命权、健康权、生存权;2、提供子女所必需的一切生活费用,为子女健康成长和发展提供经济保障;3、提供子女教育、学习费用,保证子女充分享受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为培养和提供子女的文化素质和生活技能创造条件;4、言传身教,身体力行,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正确的方法教育子女,使生活抚养与家庭教育有机统一起来。一、未成年人的权利有哪些?1、生命健康权。未成年人享有生命健康的权利。2、人身自由权。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剥夺或限制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和非法搜身。3、姓名权。未成年人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滥用和假冒。4、肖像权。5、名誉权。6、荣誉权。7、财产所有权。8、财产继承权。9、著作权。10、专利权。11、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12、取得国家赔偿权。1
    2023-05-07
    361人看过
  • 抚养费的数额、期限及范围是什么?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承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1、关于子女抚育费的数额的确定。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无论是协议还是判决,都应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依据:一是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二是父母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2、关于子女抚育费给付的方式。子女抚育费可以采取以下的给付方式:一是定期给付和一次性给付。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这主要是指有固定收入或虽无固定收入,但每月都有相当收入的父或母,应按月给付;从事农业生产或收入较高的父母,可按季或年给付;特殊情况下,也可一次性给付。3、关于子女抚育费给付的期限。子女抚育费给付期限包括原则期限和特殊期限两种。原则期限是指抚育费的给付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
    2023-03-12
    230人看过
  • 什么叫扶养?扶养关系有哪些
    一、什么叫扶养扶养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扶养是指一定范围的亲属间相互供养和扶助的法定权利义务。它没有身份、辈分的区别,是赡养、扶养、抚养的统称.即包括长辈对晚辈的抚养、晚辈对长辈的赡养和平辈亲属间的扶养。我国民法典、刑法使用扶养一词.即采用广义的解释。从国外立法来看.大多数国家采用广义说。狭义的扶养.专指夫妻之间和兄弟姐妹等平辈亲属之间相互供养和扶助的法定权利义务。我国现行《民法典》和东欧一些国家的立法采用狭义说。社会生活中的概念在社会生活中所说的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一体化的社会保障性扶养;(3)在自然人之间基于道义、感情、慈善等非法定权利义务而发生的自然的、事实上的扶养;
    2023-03-14
    302人看过
  • 什么是抚养费标准及适用范围
    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根据不直接抚养方的负担能力、子女的实际需要、当地物价水平所确定的。不直接抚养方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孩子有特殊情况需要开销的,可将上述比例适当提高。抚养费原则及支付期限是什么1、原则期限:抚养费主要是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抚养义务的体现,一般情况下,夫妻离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至子女年满18周岁为止。孩子在16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有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2、特殊原则: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子女虽已年满18周岁,但是子女尚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或成年子女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父母依然需要履行抚养费支付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
    2023-08-01
    372人看过
  • 赡养抚养和扶养的概念和定义是什么
    一、赡养抚养和扶养的概念和定义是什么赡养概念是法定赡养人包括老年人的成年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如孙子女、外孙子女)。赡养是指晚辈直系血亲对长辈直系血亲(含收养关系成立的对象)在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以照顾和满足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抚养概念是法定抚养人指未成年人的父母以及其他依法负有抚养义务的人(如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抚养是指长辈直系血亲抚育晚辈直系血亲的成长(含收养关系成立的对象),并为他们的生活、学习提供一定的物质条件。扶养概念是法定扶养人包括配偶和依法负有扶养义务的兄弟姐妹。扶养是指夫妻之间和兄弟姐妹之间,负有提供生活供养责任的法律关系。二、老人赡养费的内容包括哪些赡养费的给付内容分六个方面:1.老年人基本赡养费;2.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3.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4.老年人的住房费用;5.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6.必要的保险金费用。三、追讨过去的赡
    2023-10-30
    288人看过
  • 抚养权与扶养权的法律定义及区别
    扶养和抚养的区别:1、对象不同。扶养,是指夫妻双方、兄弟姐妹等同辈之间在物质和生活上的相互帮助;抚养,主要是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长辈对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晚辈的抚育、教养。2、概念不同。狭义的扶养则专指平辈亲属之间尤其是夫妻之间依法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的权利义务关系。抚养取教养保护之意,扶养取相互扶助之意,两者并不是简单的包含于关系,更不是能等同。意定监护与遗赠扶养协议区别有哪些1.性质不同:意定监护是以协议的形式设立的。遗赠扶养协议是以遗嘱的形式设立的。2.生效时间不同:意定监护自双方达成合意即成立并生效。遗赠扶养协议是自协议成立之日即生效。3.受益主体不同:意定监护的受益人是立遗嘱人。遗赠扶养协议的受益主体是立遗嘱人和扶养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4.是否为有偿不同:意定监护一般是无偿的,也可以是有偿。遗赠扶养协议属于有偿且附义务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夫妻双方平等
    2023-07-23
    340人看过
  • 什么叫质物,法定质押担保的范围是什么
    什么叫质物,法定质押担保的范围是什么所谓质物,就是动产质押法律关系的客体,即标的物。质物是由出质人移交给债权人占有的动产,质物是动产质押担保的核心。因为质物是动产质押法律关系中用来担保债权人债权的,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质权人有权以质物的价值最终确保质权人的债权实现。质物必须是动产,这是国际上通行的一个原则,也是和传统上的抵押权(抵押物为不动产)相区别的一个重要标志。法定质押担保的范围是什么质押担保的范围,原则上应当由当事人自由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应当适用法定质押担保的范围,即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主债权是指动产质押所担保的主债务合同中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这里不包括利息以及其他因主债权产生的孳息债权。利息指实行质权时主债权的已届清偿期的一切利息,利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但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约定过高的
    2023-06-01
    466人看过
  • 法定扶养义务人的界定
    法定扶养义务人范围如下:1、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2、父母双方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残疾人的法定扶养义务人是谁一、如果残疾人是未成年人,父母就是法定监护人。如果残疾人年满十八周岁,父母就没有抚养义务。除非,因为残疾而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就是身患残疾没有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无法独立生活。这种情形下,法律规定父母有抚养残疾子女的义务。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九条:残疾人的扶养人必须对残疾人履行扶养义务。残疾人的监护人必须履行监护职责,尊重被监护人的意愿,维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残疾人的亲属、监护人应当鼓励和帮助残
    2023-07-06
    115人看过
  • 什么是被扶养人
    一、什么是被扶养人1、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在法律上有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是丧失劳动能力、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2、数名被扶养人的年度赔偿总额不得超过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上一年度人均消费支出。2、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用,按照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法院所在地农村居民上一年度人均消费支出计算。3、被抚养人20年内不能工作,也没有其他生活来源。二、扶养人年龄如何计算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计算了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和标准。1、受养人在18岁之前被视为未成年人;2、被抚养人20年内不能工作,也没有其他生活来源。但是,60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就减少1岁;3、七十五周岁以上的,以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在法律上有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是丧失劳动能力、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
    2023-06-13
    31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法定赡养人和抚养人范围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11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己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己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 可以成为被扶养人的范围有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15
      被扶养人包括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 抱养的算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12
      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 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的定义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12
      在侵害生命权致受害人死亡的情况下,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和受害人因伤致残情况下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相同,详见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 法定赡养扶养人与抚养人与被扶养人怎么区分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4-09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