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裁刑事程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1-01 15:21:22 449 人看过

一、速裁刑事程序

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进一步提高刑事诉讼质量和效率,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的办法》,结合南京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办理适用速裁程序的刑事案件,应当遵循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确保司法公正。

第三条对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诈骗、抢夺、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毒品犯罪、行贿犯罪、在公共场所实施的扰乱公共秩序犯罪情节较轻、依法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案件,或者依法单处罚金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三)当事人对案件适用法律没有争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人民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的;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

第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不适用速裁程序办理: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指控事实、罪名、量刑建议有异议的;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或者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

(四)被告人对量刑建议没有异议但经审查认为量刑建议不当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没有就赔偿损失、恢复原状、赔礼道歉等事项达成调解或者和解协议的;

(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严重影响刑事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

(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累犯、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等法定从重情节的;

(八)其他不宜适用速裁程序的情形。

第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认为案件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可以申请司法机关适用速裁程序办理,但辩护人申请的,应当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书面同意。

第六条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对于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严重影响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可以予以逮捕。

法律帮助

第七条建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法律援助机构在人民法院、看守所派驻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提供法律帮助的,应当为其指派法律援助值班律师。

第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决定适用速裁程序办理案件后,对未委托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指派法律援助值班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决定适用速裁程序办理案件时,应当即时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速裁程序办理案件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以及可以向法律援助值班律师获得法律帮助等权利义务。

第九条人民法院、看守所应当为法律援助律师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办公设施,为值班律师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并明确适用速裁程序案件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会见凭证,优先安排适用速裁程序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律师会见。

适用刑事速裁程序的案件,律师应当在接受指派或委托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审查起诉、审判期间,律师应当在接受委托或指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阅卷。律师发现案件不适用速裁程序的,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应当于发现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向办案机关提出书面意见。律师决定作无罪辩护的,应当及时向办案机关提交书面意见。

第十条对于适用速裁程序刑事案件相对较多的地区,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可以实行工作日值班制度;对于适用速裁程序刑事案件相对较少的地区,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可以实行定期值班制度,但每周不得少于两个工作日。

第十一条刑事速裁案件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纳入法律援助专项经费予以保障,单独列支。

侦查

第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刑事案件,应当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快速办理。

第十三条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刑事案件,需要提请批准逮捕的,应当书面建议人民检察院快速办理,并书面说明建议的理由。

第十四条人民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书面建议快速办理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后,认为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五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并书面建议公安机关在十五日内侦查终结。公安机关在十五日内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书面向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进行反馈。

第十五条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应当注重对犯罪嫌疑人或其近亲属与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就赔偿损失、恢复原状、赔礼道歉等事项进行调解。

第十六条公安机关在办理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案件时,应当核实犯罪嫌疑人的户籍地和居住地。

第十七条公安机关在案件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时,认为案件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适用速裁程序办理。

公安机关对此类案件,可以相对集中移送审查起诉。

审查起诉

第十八条辩护人认为案件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经犯罪嫌疑人书面同意,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适用速裁程序办理。

第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时建议适用速裁程序办理的案件,应于受理案件当日指定人员办理;对于公安机关未建议但经审查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案件,应及时指定人员办理并以便捷方式通知羁押犯罪嫌疑人的看守所。

第二十条人民检察院决定适用速裁程序办理的案件,应当拟定量刑建议并讯问犯罪嫌疑人,了解其对指控的犯罪事实、量刑建议及对适用速裁程序的意见,告知有关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量刑建议及适用速裁程序没有异议并签字具结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

第二十一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宣告缓刑或者判处管制的,可以委托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或户籍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社区矫正调查评估。

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委托书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评估并出具评估意见,并及时向人民检察院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反馈。

人民检察院与司法行政机关之间在委托调查、反馈意见时,可以先行以传真等便捷方式传送材料,同时以邮寄等方式送达正式文本。

第二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在按速裁程序办理案件时,对在侦查阶段尚未达成调解或和解的,应当注重对犯罪嫌疑人或其近亲属与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就赔偿损失、恢复原状、赔礼道歉等事项进行调解。

第二十三条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时建议适用速裁程序办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后八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提起公诉的决定;对于公安机关未建议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适用速裁程序办理的案件,应当在决定之日起八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提起公诉的决定。

决定起诉并建议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应当提出量刑建议,并提供犯罪嫌疑人的具结书、调查评估意见、调解或和解协议等材料。起诉书可以简化。

第二十四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建议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相对集中起诉。

第二十五条人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应当依法确定明确的幅度。

审判

第二十六条对于人民检察院建议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并按本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提供相关材料的案件,人民法院应于当日指定审判人员办理。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人民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适当的,应当决定适用速裁程序,并通知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和辩护人。

人民法院认为案件不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或人民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不适当的,可以决定不适用速裁程序,并通知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和辩护人。

第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对于决定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在开庭前应当重点审查人民检察院提交的被告人具结书,开庭时应当听取被告人的意见,以确认被告人自愿认罪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后一个工作日内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和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决定书。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决定书的内容应当包括: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在法庭审理时将不再进行法庭调查、不再进行法庭辩论等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及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有权委托辩护人等。

第二十八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宣告缓刑或者判处管制,而在审查起诉阶段未办理社区矫正调查评估的,应当委托被告人居住地或户籍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调查评估。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委托书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评估工作,并及时向人民法院反馈。

第二十九条在人民法院审理阶段,未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可以持起诉书、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决定书,申请法律援助机构驻人民法院或驻看守所值班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第三十条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送达期限不受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限制。

第三十一条人民法院对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相对集中开庭审理。

第三十二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时,可以简要核实被告人自然情况、前科情况、被采取强制措施情况,交待诉讼权利义务。

对于集中开庭审理的,可以集中核实被告人自然情况、前科情况、被采取强制措施情况和交待诉讼权利义务,但应当逐案审理。

公诉人应当概要宣读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名称及起诉意见、量刑建议和司法行政机关的调查评估意见。

人民法院应当当庭询问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量刑建议及适用速裁程序的意见,听取公诉人、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被告人当庭认罪、同意公诉人量刑建议和适用速裁程序的,不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

第三十三条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以信息安全为由申请不公开审理,人民检察院、辩护人没有异议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不公开审理。

第三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对被告人自愿认罪,退缴赃款赃物、积极赔偿损失、赔礼道歉,取得被害人或者近亲属谅解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罚,并可以依法扩大非监禁刑的适用。

人民法院可以在根据《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和《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所计算出拟宣告刑的基础上,再酌情减少20%以下的刑期,确定宣告刑。但确定的宣告刑,如无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不得低于刑法规定的量刑幅度。

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判,使用格式裁判文书。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当庭宣判时必须公开进行。

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反悔、或者不接受量刑建议、或者对指控犯罪事实、证据提出异议、或者发现案件不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转为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重新审理。审理期限重新计算。

第三十七条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一般应当在受理后七个工作日内审结。

第三十八条人民法院对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作出裁判后,对上诉期满后不上(抗)诉的案件,应当立即制作执行材料送交执行。

第三十九条适用速裁程序办理案件,除本实施办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

二、速裁程序逮捕后多久能判

刑事拘留最长时间是37天,但经批捕后逮捕则可继续羁押,一般侦查期限是两个月,但经批准后可延长,侦查终结后移送审查起诉时间可达一个半月,期间可退查两次,每次补充侦查时间是一个月,审判阶段一般是一个半月的时间。

民事速裁程序是近年来我国法院推行的简易民事案件审判方式,即对一些简易、小额的民事案件实行快审快结。当前应注重针对该程序简易快捷裁判的特点来进一步加强对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保护,实现速裁程序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价值追求,进一步挖掘速裁程序的生命力,充分发挥其服务司法审判的有效职能。

三、行政裁决的对象怎么规定

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依法裁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权益争议的活动。行政裁决的特征有以下方面:

(一)行政裁决的主体是法律授权的特定行政机关。

(二)行政裁决的对象是特定的民事、经济纠纷。

(三)行政裁决在形式上具有准司法性。

(四)行政裁决在效果上具有强制性。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行政裁决主要有以下几类:

(1)损害赔偿裁决。这是指行政机关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因涉及与行政管理相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引起的赔偿争议所作的裁决。

(2)权属纠纷裁决。这是指行政主体对平等主体之间,因涉及与行政管理相关的某一财产、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的归属发生争议所作出的裁决。

(3)侵权纠纷裁决。这是指在平等主体之间,一方当事人认为其行政法上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另一方侵犯时,依法请求行政机关制止侵害,并责令侵权方对其侵害行为已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3日 04: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无需使用刑事速裁程序的情况
    不适用速裁程序的情形有以下这些:(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二)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三)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四)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或者适用速裁程序有异议的(五)被告人与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没有就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等事项达成调解或者和解协议的(六)其他不宜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刑事速裁程序一审终审吗?刑事速裁程序一审终审的,小额速裁只适用于一些事实清楚、法律关系单一、争议标的金额不大的给付类案件。适用小额速裁裁判的案件,当事人只能申请异议而不能提出上诉,即一审终审。因此,速裁程序适用超简易程序,即适用一审终审制。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
    2023-07-12
    154人看过
  • 首例替考案适用刑事速裁程序
    最近,海淀法院开庭审理北京市首例替考案,并适用了刑事速裁程序当庭作出判决。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虎某及枪手侯某,均因犯代替考试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及相应罚金。20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替考行为开始受到刑法处罚。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是《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后第一个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为何作弊屡禁不止呢?主要是因为现今很多的考试承载了太多的利益功能,甚至沦为了利益的附庸。高考自不必说,就连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亦是如此:一些高校把英语四、六级考试与学生的学位证挂钩,没有考过四、六级便可能失去梦寐以求的学位,等于四年书白读了。此外,用人单位在招聘时也会以是否通过四、六级为门槛。要想彻底解决作弊难题,记者认为要疏堵结合。一方面,国家要从法律层面进行严堵。考试作弊入刑,堪称整肃考风史上的里程碑。2015年8月29日,全国
    2023-04-25
    212人看过
  • 2024刑事速裁程序中被害人权利
    刑事速裁程序中被害人权利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速裁程序中被害人的权利包括审理案件时对案件进行陈述、参加辩护、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第一百四十八条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第一百九十一条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刑事案件举证规则有哪些(1)
    2023-11-21
    102人看过
  • 刑事案件用速裁程序审理速裁庭多久下判决书
    刑事案件用速裁程序审理的,速裁庭一般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一、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的适用条件是什么?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速裁程序:(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二)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三)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四)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或者适用速裁程序有异议的;(五)被告人与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没有就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等事项达成调解或者和解协议的;(六)其他不宜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
    2023-04-10
    352人看过
  • 刑事速裁程序能否上诉,刑事诉讼上诉程序是怎样的
    一、刑事速裁程序能否上诉当事人对速裁程序审理刑事案件的判决不服时,可以提起上诉,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第二百二十七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二、刑事诉讼上诉程序是怎样的1、上诉可以用书状和口头两种形式提出。口头上诉应当制作笔录。2、
    2024-01-07
    496人看过
  • 刑事案件走速裁程序需要律师吗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采取速裁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被告人要不要请律师由被告人自行决定,而在实践中一般是不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一、刑事辩护程序的辩护流程是怎样的(一
    2023-02-20
    398人看过
  • 2024刑事速裁程序不公开审理情形
    刑事速裁程序不公开审理情形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时,不公开审理的情形包括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涉及商业秘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刑事诉讼中的证-明有哪些特征(1)刑事诉讼证-明的任务是确定案件的真实情况。在刑事诉讼中,应当证-明犯罪事实是否发生,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实施了犯罪,以及有无从重、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情节等。证-明所确定的案件事实必须符合客观实际。(2)刑事诉讼证-明的主体主要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依法收集、审查和运用证据来证-明案件事实;刑事诉讼的当事人也有权依法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指控或者主张。刑事证-明具有职
    2023-12-13
    334人看过
  • 民事速裁程序法律规定
    一、民事速裁程序法律规定民事速裁程序是人民法院在简易程序改革中,为提高司法审判效率,在保留必要庭审要素的前提下,运用合理分流机制,简化庭审、送达等诉讼程序,实现“立案速”、“送达速”、“调解速”、“审理速”、“裁判速”,缩短案件审理期限的程序,是一种“加速的简易程序”。二、民事速裁程序民事速裁程序是近年来我国法院推行的简易民事案件审判方式,即对一些简易、小额的民事案件实行快审快结。它不同于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简易程序,而是比简易程序更为简易、灵活的程序,与英美法的小额诉讼程序相似,两者的产生都是适应社会和司法实践的发展需要,以简便、快捷、低廉的方式保障公民的诉权,实现司法的大众化,“通过简易化的努力使一般国民普遍能够得到具体的有程序保障的司法服务”该程序应当前司法审判形势而生,在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减轻当事人讼累、缓解法院审判压力等方面发挥极大作用。但该程序在增大法官自由裁量权,
    2023-04-07
    267人看过
  • 广州海珠区法院试行刑事速裁程序
    8月5日,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对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案、尹某危险驾驶案分别进行开庭审理。和以往不同的是,这两起案件首次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分别仅用了15分钟即审理完毕,并在宣判后10分钟内送达了判决书。此时,距离两起案件审查起诉还不到七个工作日。据了解,适用刑事诉裁程序的案件均为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告人自愿认罪。因此,在庭审环节,法庭不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而是以综合公诉意见及综合辩解意见代替,并做到当庭宣判。对指控的证据,被告人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已经确认并签署证据明细确认书,庭审环节亦不再出示。被告人的身份情况均在庭前核实完毕,简化讯问。通过适当简化庭审程序,有效提高了审判效率。刑事速裁案件庭审主要采用视频方式记录,全程录音录像,每个案件均制作光盘存档,书记员仅制作简化的庭审笔录。同时,对速裁案件的判决书进行简化,根据不同案件类型制作格式化、模板化判决
    2023-06-11
    426人看过
  • 刑事速裁程序的概念内容包括什么?
    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是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单处罚金危险驾驶等十一类案件,在遵循法律基本原则、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简化诉讼程序、缩短办案期限的工作机制。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一般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当庭宣判。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当事人对适用法律没有争议的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诈骗、抢夺、伤害、寻衅滋事等情节较轻,依法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案件,或者依法单处罚金的案
    2023-04-13
    388人看过
  • 速裁程序判处免于刑事处罚合法吗?
    速裁程序判处免于刑事处罚是合法的。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是人民法院宣布开庭审理,然后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之后听取辩护人意见之后作出判决。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一般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第二百二十四条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不受本章第一节规定的送达期限的限制,一般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当庭宣判。一、刑事速裁程序的适用条件是什么?1、只有基层法院审理案件时才可以适用速裁程序,排除了中级、高级和最高法院对速裁程
    2023-04-11
    411人看过
  • 法院刑事速裁程序实施是怎么样的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速裁程序的刑事案件,由一名审判员独立进行审判,而审判时不需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由当事人陈述后作出判决。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不受本章第节规定的送达期限的限制,一般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当庭宣判。第二百二十五条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一、当事人对鉴定结果不服怎么办?1、可以坚持申请重新鉴定为了使司法鉴定结果更加公正、对自己更加有利,当事人在申请重新鉴定时不仅要单纯地提出申请,还要准备充分合理的理由,要尽量搜集证据,对鉴定结论提出充分异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二十八条的规定,符合法定情形的,法院应当准许重
    2023-02-20
    332人看过
  • 民事速裁程序和简易程序区别是什么
    民事速裁程序和简易程序有以下三点区别:1、审判形式不同,简易程序可以组成合议庭也可以由审判员独任审判;速裁程序只能由审判员独任审判;2、简易程序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速裁程序的应当当庭宣判;3、审限不同,简易程序的案件一般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速裁程序的一般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民事速裁程序是人民法院在简易程序改革中,为提高司法审判效率,在保留必要庭审要素的前提下,运用合理分流机制,简化庭审、送达等诉讼程序,实现“立案速”、“送达速”、“调解速”、“审理速”、“裁判速”,缩短案件审理期限的程序,是一种“加速的简易程序”。什么是民事速裁程序民事速裁程序是近年来我国法院推行的简易民事案件审判方式,即对一些简易、小额的民事案件实行快审快结。它不同于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简易程序,而是比简易程序更为简易、灵活的程序,与英美法的小额诉讼(smallclaims)程序相似,两者的
    2023-07-26
    193人看过
  • 刑事速裁程序律师的有效辩护怎么做?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这是针对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适用速裁程序的规定。根据前述规定,可以得知,速裁程序有其适用条件,第一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刑罚案件;第二被告人认罪认罚且同意适用。这两个基本要件必须具备。如果被告人拒不认罪认罚或者做无罪辩护的,则不应当适用速裁程序,如果已经确定适用速裁程序的,则应当变更为普通程序或者简易程序审理。速裁程序案件的审理期限有明确规定,其中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同样,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速裁程序审理会不会影响审理的公平公正。速裁程序的适用不会排除当事人应有的诉讼权利,包括认
    2023-04-19
    28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法院刑事审判的速裁程序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15
      刑事案件速裁程序适用的条件既有积极条件(肯定性条件),也有消极条件(否定性条件)。积极条件包括客观条件和主观条件两大类。客观条件包括: (1)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的案件适用范围为: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诈骗、抢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毒品犯罪、行贿犯罪、在公共场所实施的扰乱公共秩序的犯罪情节较轻,依法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案件,或者依法单处罚金的案件 (2)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
    • 刑事辩护速裁程序开庭审查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27
      刑事辩护速裁程序庭审的内容案件都是简单轻微刑事案件,在侦查阶段是关健,承担着调查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的重任,是为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查明案情、作出公正判决的基础。这个阶段也是耗费的司法资源最多的环节,办案人员可能为了完成任务,加快办案进度,而对犯罪嫌疑人施加不当影响,犯罪嫌疑人自身又无力抵御,有可能侵犯犯罪嫌疑人的合法诉讼权益。
    • 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的实施方式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15
      刑事案件速裁程序适用的条件既有积极条件(肯定性条件),也有消极条件(否定性条件)。积极条件包括客观条件和主观条件两大类。客观条件包括: (1)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的案件适用范围为: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诈骗、抢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毒品犯罪、行贿犯罪、在公共场所实施的扰乱公共秩序的犯罪情节较轻,依法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案件,或者依法单处罚金的案件 (2)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
    • 刑事速裁程序可以自己上诉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25
      当事人对速裁程序审理刑事案件的判决不服时,可以提起上诉,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
    • 民事速裁程序的规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0-20
      民事快速审判程序是近年来我国法院实施的简易民事案件审判方式,即对一些简易、小额民事案件实施快速审判。与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简易程序不同,比简易程序简易、灵活,与英美法小额诉讼程序类似,两者的产生都适应了社会和司法实践的发展需求,以简单、快捷、廉价的方式保障了市民的诉讼权利,实现了司法的大众化,通过简易化的努力使一般国民普遍获得具体的程序保障的司法服务但是,该程序在增加法官的自由裁判权,给予法官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