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核和复议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1-31 11:52:00 424 人看过

复核:法院判处死刑案件的特定司法程序。普通意思:再次审核一次。

复议: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做出的具体决定不服向原机关或上级机关提起的重新审查程序。

复核与复议的区别。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复议指对已经作出了决定的事项做再一次的评议和讨论,确定原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及是否符合事实。而复核强调的是对某一事项的决定作出进一步的讨论核实以提高决定的正确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17修正):第二章 行政复议范围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n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n(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n(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n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n(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n(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n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n(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n(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n(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n(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4日 04: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执行复议和执行异议区别
    一、适用的情形不同,执行复议是在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人民法院执行行为异议的裁定不服时向上级法院提出,而执行异议则是在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案外人认为法院不应该执行该执行标的时向法院提出。二、不服的救济途径不同,执行复议的结果是终局的,而对执行异议的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提前执行异议之诉。执行复议规定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后半段: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执行异议则规定在第二百二十五条前半段: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和第二百二十七条中: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
    2023-04-15
    435人看过
  • 诉讼财产保全复议和异议有什么区别
    一、诉讼财产保全复议和异议有什么区别主体不一样,财产保全异议由案外人提出,财产保全复议由当事人提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二、诉讼财产保全当事人提出复议法院应该怎么处理法院收到申请人提出的财产保全裁定复议后,如果保全复议的理由成立的,变更不受理财产保全的决定,理由不成立的,驳回复议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申请保全人、被保全人对保全裁定或者驳回申请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后十日内审查。对保全裁定不服
    2023-06-06
    297人看过
  • 什么是附议和复议?
    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活动。附议是指同意别人的提议。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1.二者受理的机关不同。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一般由原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受理,特殊情况下,由本级行政机关受理。2.二者解决争议的性质不同。人民法院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属于司法行为,适用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处理行政争议属于行政行为的范围,应当适用行政复议法。3.二者适用的程序不同。行政复议适用行政复议程序,而行政诉讼适用行政诉讼程序。行政复议程序简便、迅速、廉价,但公正性有限;行政诉讼程序复杂且需要更多的成本,但公正的可靠性大。行政复议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而行政诉讼实行二审终审制度等。4.二者的审查强度不同
    2023-08-03
    309人看过
  • 二审手续和死刑复核手续的区别
    二审程序和死刑复核程序区别有以下四点:1、审理的对象不同:二审程序和死刑复核程序审理的都是判决或裁定尚未生效的案件,前者是一审判决或裁定尚未生效,后者是死刑判决或裁定尚未生效。2、提起的主体不同:二审程序由依法享有上诉权的被告人和在一审程序中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提起。死刑复核程序是由作出死刑判决、裁定的法院主动报请的。3、提起的条件不同:二审程序如果由上诉人提出则不需要任何理由,只要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表示上诉即可;如果由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则要求认为第一审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死刑复核程序是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或第二审人民法院主动报请的。4、提起的期限不同:提起二审程序必须在法定的上诉期和抗诉期内。死刑复核程序实质上是一种主动报请程序,只要符合法律法规的条件,判决死刑或裁定维持死刑的人民法院必须在三日内向有核准权的上级人民法院报请复核。一、宣告死刑后立即执行宣告死刑后不是立即执行。中级人民法院
    2023-04-02
    231人看过
  • 行政复议中重复诉讼和简易诉讼的区别
    1、重复起诉指的是基于同一个事实和理由而提起的诉讼,或者就同一案件向两个法院提起的诉讼。2、重新起诉符合起诉要求的会被法院受理,重复诉讼则不会被受理。3、当事人不得重复起诉。当事人重复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已受理的,应当驳回起诉。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区别有哪些?1、二者受理的机关不同。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一般由原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受理,特殊情况下,由本级行政机关受理。2、二者解决争议的性质不同。人民法院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属于司法行为,适用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处理行政争议属于行政行为的范围,应当适用行政复议法。3、二者适用的程序不同。行政复议适用行政复议程序,而行政诉讼适用行政诉讼程序。行政复议程序简便、迅速、廉价,但公正性有限;行政诉讼程序复杂且需要更多的成本,但公正的可靠性大。行政
    2023-08-02
    188人看过
  • 死刑复核和死缓复核
    死刑复核的特点有:1、死刑复核程序审理的对象具有单一性和特定性。2、死刑复核程序是死刑案件必经的程序。3、引起死刑复核程序的方式具有特殊性。4、死刑案件的核准权,只能由最高人民法院或者高级人民法院行使。一、最高法院死刑复核期限是多久目前我国刑诉法对死刑复核程序的期限没有规定,有的死刑复核案件报请最高法院后,迟迟没有回音,个别案件复核期限长达数年。死刑复核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核所遵循的一种特殊审判程序。二、死刑复核期限只有10天吗根据最高院相关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置:(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未上诉、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十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认可判处死刑的,应当在作出裁定后十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不认可的,应当依照第二审流程提审或者发回再次审判;(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
    2023-03-10
    212人看过
  • 退伍和复员的区别?
    1、不同概念的复员:中国人民解放军志愿者和部分干部退出现役,回到参军地区参加生产或工作。退伍军人:指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义务兵退役。2、条件不同的复员是指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人员。退伍是指1954年11月1日后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持有退伍军人或复员军人证件的人员。退伍和复原的区别首先的区别就是分配的工作不一样。复员泛指士兵、士官退出现役,虽然三级以上士官称为转业。军人退出现役称复原,但是同样是复原,军官和士兵复员的叫法以及工作的分配等都是不一样的。三级以上士官(中级士官以上)、排长(少尉军衔)以上军衔的军官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则称为转业,意思是转一个职业。而士兵、初级士官(一级士官、二级士官)复员则称为退伍,意思是退出现役。另外转业军人和退伍军人会到地方对工作的分配也是不一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2011修订)》第五
    2023-08-08
    218人看过
  • 行政复议中止和终止区别
    一、行政复议中止和终止区别行政复议中止只要中止原因消除之后就可以恢复,终止是无法恢复的。行政复议中止:1.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2.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是否参加;3.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承受人。行政复议终止:1.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2.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没有近亲属或其近亲属放弃复议权利;3.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组织终止,承受人放弃复议权利;4.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达成和解;5.申请人对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申请复议后,因同一违法行为涉嫌犯罪,变更为刑事拘留的。二、行政复议机关的决定有哪些行政复议的决定主要有以下四种:1.维持决定。2.履行决定。履行决定是指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履行某种法定职责的决定。3.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决定。撤销、变更或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
    2024-01-04
    75人看过
  • 执行异议与复议的区别
    执行复议规定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后半段: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执行异议则规定在第二百二十五条前半段: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和第二百二十七条中: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两者的主要区别有两个:1、适用的情形不同,执行复议是在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人民法院执行行为异议的裁定不服
    2023-06-13
    108人看过
  • 怎么区别二审程序和死刑复核程序
    二审程序和死刑复核程序区别有以下四点:1、审理的对象不同:二审程序和死刑复核程序审理的都是判决或裁定尚未生效的案件,前者是一审判决或裁定尚未生效,后者是死刑判决或裁定尚未生效。2、提起的主体不同:二审程序由依法享有上诉权的被告人和在一审程序中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提起。死刑复核程序是由作出死刑判决、裁定的法院主动报请的。3、提起的条件不同:二审程序如果由上诉人提出则不需要任何理由,只要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表示上诉即可;如果由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则要求认为第一审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死刑复核程序是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或第二审人民法院主动报请的。4、提起的期限不同:提起二审程序必须在法定的上诉期和抗诉期内。死刑复核程序实质上是一种主动报请程序,只要符合法律法规的条件,判决死刑或裁定维持死刑的人民法院必须在三日内向有核准权的上级人民法院报请复核。一、判处死刑的案件如何确定核准法院死刑复核程序的流程如下:
    2023-03-16
    471人看过
  • 怎么区别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一、怎么区别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1、二者受理的机关不同。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一般由原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受理,特殊情况下,由本级行政机关受理。2、二者解决争议的性质不同。人民法院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属于司法行为,适用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处理行政争议属于行政行为的范围,应当适用行政复议法。3、二者适用的程序不同。行政复议适用行政复议程序,而行政诉讼适用行政诉讼程序。行政复议程序简便、迅速、廉价,但公正性有限;行政诉讼程序复杂且需要更多的成本,但公正的可靠性大。行政复议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而行政诉讼实行二审终审制度等。4、二者的审查强度不同。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原则上法院只能对行政主体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而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对行政主体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5、二者的受理和审查范围不同。《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对于受理范围均做了比较详细
    2023-04-14
    262人看过
  • 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有什么区别
    根据《禁毒法》,社区戒毒是指县级公安机关发现并确认符合社区戒毒条件的吸毒人员,责令其接受戒毒治疗的一种戒毒措施,所在社区有关基层组织和机构的咨询和帮助。《戒毒法》第三十三条: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吸毒人员在社区接受戒毒,并将吸毒人员的户籍地或者居住地通知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期为三年。根据禁毒法的规定,社区戒毒是指县级公安机关发现、检测确认符合社区戒毒条件的吸毒人员,责令其进行戒毒治疗的一种戒毒措施,在他们居住的社区提供咨询和帮助。根据《禁毒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强制隔离戒毒的决策机关可以责令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接受不超过三年的社区康复。社区康复参照本法有关社区戒毒的规定执行。社区康复是我国法律规定的一项戒毒后续服务措施,为防止复发,对后续护理采取强制性的订购方式。
    2023-05-31
    86人看过
  • 恢复原状和赔偿损失的区别是什么?
    一、恢复原状和赔偿损失的区别是什么?恢复原状是指行为人导致他人财产损害后,应当进行修补,使财产恢复原有的状态。物权请求权中的恢复原状,主要是指对物的恢复原状而非对人格利益遭受损害的恢复,它不同于恢复名誉,亦不同于合同被宣告无效以后的恢复原状,后者是指通过返还财产,使当事人达到订立合同前的状态。损害赔偿。顾名思义,就是如果因为故意或过失造成物的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通俗地讲就是赔钱。损害赔偿是民事纠纷中最常见的纠纷和案由。损害赔偿的证据最为繁多和复杂。二、预期违约下损害赔偿的范围预期违约下损害赔偿的范围,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第一款明确规定“损害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也就是所谓的可得利益。当然,该规定也没有说仅能够请求履行利益的赔偿,在特殊情形似应当允许当事人请求赔偿信赖利益作为替代。预期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与违反合同行为
    2023-04-13
    300人看过
  • 什么是复核步骤,什么是死刑复核步骤
    一、死刑复核程序死刑复核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审核准所遵循的特别审判程序,是其在人民法院内部实行的一种对死刑案件的特别监督程序。应该说刑事诉讼法关于死刑复核程序的特殊程序性规定体现了立法者对有关死刑案件的特别审慎的态度,有利于贯彻少杀、慎杀。复核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审核准所遵循的特别审判程序,是其在人民法院内部实行的一种对死刑案件的特别监督程序。应该说关于程序的特殊程序性规定体现了立法者对有关死刑案件的特别审慎的态度,有利于贯彻少杀、慎杀,防止错杀的方针,防止死刑滥用,从而确保适用死刑的正确性,发挥其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有力的保障作用。但是我们也应当清楚地看到,由于法律条文粗疏,死刑复核的具体程序仍不完善,虽然最高人民法院有关的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立法的不足,但仍有许多问题有待于研究和进一步完善。二、关于存在与第一程序合二为一的问题由于最高人民法院将部分
    2023-02-08
    10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刑法复核和死刑手续复核有什么区别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3-15
      二审程序和死刑复核程序区别有以下四点: 1、审理的对象不同:二审程序和死刑复核程序审理的都是判决或裁定尚未生效的案件,前者是一审判决或裁定尚未生效,后者是死刑判决或裁定尚未生效。 2、提起的主体不同:二审程序由依法享有上诉权的被告人和在一审程序中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提起。死刑复核程序是由作出死刑判决、裁定的法院主动报请的。 3、提起的条件不同:二审程序如果由上诉人提出则不需要任何理由,只要不服一审
    • 什么是复查申请和行政复议的区别?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28
      不是,《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至第十五条规定非常明确,有向本级政府申请的,也有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的,还有原级复议的。行政复议不存在复核,如果对省级以下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对省级机关原级复议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参看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既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
    • 信访的复查复核和行政复议规定是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30
      我国《信访条例》规定: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采用前款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称信访人。 第三十三条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
    • 信访复核与行政复议的区别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25
      1、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 2、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收到复核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3、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
    • 行政复核行政复议的差别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21
      复核是上级机关对下级所做出的决定的审查,复议是指公民在被行政处罚后不服的,向该机关的上级领导机关申请复议,是一种权利救济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