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复发赔偿怎么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7 15:25:31 438 人看过

一、工伤复发赔偿怎么算

工伤复发赔偿的算法是:复发可以享受除一次性待遇以外的其他待遇。对于因工受伤的情况下,如果经过司法鉴定确实为工伤,那么用人单位就需要对伤者的治疗以及后续的康复治疗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的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可以享受本条例第29条、第30条和第31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即经过诊断治疗的,可以按照第29条的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可以按照规定配置,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工伤鉴定材料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工伤鉴定所需的材料如下:

1.提交工伤认定机构出具的工伤确认书复印件或工伤鉴定委托书一份;

2.填交《职工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一份,加贴一寸照片、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3.提交指定医院医生填写的《工伤职工医疗终结临床体检与诊断表》一份,并附医院各种检查报告单;

4.全部病历资料、医疗检查报告单、诊断书等资料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职业病患者,应提供由市疾病控制中心职业病诊断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结论书;

6.肢残、烧伤等体表伤残者,应提交伤残部位四寸彩照一张;

7.工伤劳动者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三、工伤旧伤复发交通费是否可以报销工伤

旧伤复发交通费是不可以报销的。在本市实行工伤保险统筹后,用人单位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因工负伤或者首次确诊为职业病的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的国有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在职职工或退休人员,原工伤伤情或者职业病病情发生变化,需要继续进行工伤治疗的,可提出旧伤复发鉴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九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期限,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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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05日 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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