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复发赔偿怎么算
工伤复发赔偿的算法是:复发可以享受除一次性待遇以外的其他待遇。对于因工受伤的情况下,如果经过司法鉴定确实为工伤,那么用人单位就需要对伤者的治疗以及后续的康复治疗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的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可以享受本条例第29条、第30条和第31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即经过诊断治疗的,可以按照第29条的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可以按照规定配置,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工伤鉴定材料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工伤鉴定所需的材料如下:
1.提交工伤认定机构出具的工伤确认书复印件或工伤鉴定委托书一份;
2.填交《职工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一份,加贴一寸照片、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3.提交指定医院医生填写的《工伤职工医疗终结临床体检与诊断表》一份,并附医院各种检查报告单;
4.全部病历资料、医疗检查报告单、诊断书等资料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职业病患者,应提供由市疾病控制中心职业病诊断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结论书;
6.肢残、烧伤等体表伤残者,应提交伤残部位四寸彩照一张;
7.工伤劳动者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三、工伤旧伤复发交通费是否可以报销工伤
旧伤复发交通费是不可以报销的。在本市实行工伤保险统筹后,用人单位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因工负伤或者首次确诊为职业病的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的国有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在职职工或退休人员,原工伤伤情或者职业病病情发生变化,需要继续进行工伤治疗的,可提出旧伤复发鉴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九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期限,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
工伤九级二次复发工伤怎么赔偿
453人看过
-
工伤旧伤复发怎么办,工伤旧伤复发还可以要求赔偿吗
195人看过
-
工伤赔偿后出现复发
278人看过
-
工伤摔伤复发怎么办,工伤伤病复发怎么办
454人看过
-
一次性工伤赔偿完又复发怎么办
483人看过
-
工伤复发员工享有赔偿吗?
300人看过
-
工伤赔偿复发奖金如何计算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28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工伤九级二次复发工伤怎么赔偿江西在线咨询 2021-08-16《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在工伤复发赔偿后如何计算工伤假的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14被保险人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医疗期是指被保险人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和领取工伤津贴的期限。工伤医疗期应当按照轻伤和重伤的不同情况确定为一个月至二十四个月。严重工伤或者职业病需要延长医疗期的,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工伤医疗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医疗期的时间由指定治疗工伤的医院或医疗机构提出意见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并通知企
-
在计算赔偿的时候,职工工伤复发申请工伤假怎么计算的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05工伤医疗期实际应为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医疗期满是指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到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
-
退休人员工伤复发怎么赔偿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05《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256号七、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是否需要治疗应由治疗工伤职工的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