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抵销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6 20:51:52 129 人看过

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抵销发生的基础在于当事人双方既互负债务,又互享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均不发生抵销。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一般因两个法律关系而发生,但也不排除当事人双方基于多个法律关系而累计的对待债权债务。比如,甲欠乙建设工程款200万元,乙第一次向甲购货欠款150万元,第二次购货欠50万元。甲可以以乙两次共欠其的200万元货款债权,抵销其欠乙的200万元工程款。

2.双方债务均已到期。抵销具有用相互清偿的作用,因此只有履行期限届至时,才可以主张抵销,否则,等于强制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牺牲其期限利益。

3.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种类相同,指合同标的物本身的性质和特点一致。比如都是支付金钱,或者交付同样的种类物。品质相同,指标的物的质量、规格、等级无差别,比如都是一级天津大米。债务种类品质不相同,原则上不允许抵销。债务的标的物品质种类相同还表明,用以抵销的债务应当是物而非行为,因为行为具有特定的人身性质,不具有可比性,很难使双方债权在对等额内消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09: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欠款相关文章
  • 债权债务的抵销有哪些条件
    进行债权债务抵销的,相应的条件为:1、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2、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3、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一、恋爱期间借款结婚后仍需偿还吗恋爱期间,男女双方相互之间给付财物是非常普遍的,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男女双方的个人财产不会因为结婚登记而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同理可知,恋爱期间的债务不会因为结婚就变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使恋爱期间借款结婚后也要予以返还。如果婚前债务是用于婚时夫妻财产购置或者婚后的事情,存在债务婚后的抵消或部分抵消情形。二、留置权与抵销权有什么区别留置权与抵消权的区别:1、性质和目的不同。留置权系担保物权,其目的在于担保债务的履行;而抵消权在性质上为形成权,其行使的目的在于使当事人之间对立的债务于等额上归于消灭;2、适用条件不同。留置权一般只存在于一个合同关系;而抵消权则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债的关系。三、婚前双方是否具有
    2023-06-27
    108人看过
  • 法定抵销是如何构成的
    第一、须二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抵销的目的在于使对等数额内的债权债务消灭,故只有双方债权的存在为必要前提。同时,当事人存在的二个债权债务关系必须均为合法,如其中有任何一个不法,即不得进行抵销。另附条件的债权中,如所附条件未成就前,债权尚不发生效力,自不得为抵销,如其为解除条件,则条件成就前债权为有效存在,故得为抵销,对于已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因其不具备强制力,故不得进行抵销,附有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债权,不得以其为主动债权而主张抵销。第三人的债权也不得进行抵销。第二、须双方债的标的种类相同,即同为种类物,如金钱或质量同一的同种物等,质量较差的种类物不得作为主动债权主张抵销,而质量较好的种类物可作为主动债权主动抵销。第三、须双方的债务均届满清偿期。抵销具有清偿功能,应当自债务已届清偿期始得为抵销。当然,未届清偿期的债务的债务人如放弃期限利益,也可用于抵销。在破产程序中,破产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无
    2023-06-14
    161人看过
  • 抵销范围内债务的法定条件包括哪些
    债务法定抵销的条件:当事人互相对对方负有债务;债务的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并且可以进行抵销;任何一方决定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相抵销的。一、法定抵销的条件有什么法定抵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双方互相负债,互相享有债权。抵销的基础是双方互相负债,互相享有债权。只有债务没有债权,或者只有债权没有债务,不抵销;2、双方的债务都到期了。抵销具有相互偿还的作用,只有在履行期届满时才能主张抵销。否则,就等于强迫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牺牲期限利益。但在特殊情况下,未偿债权可视为到期债权,并依法抵销;3、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和质量相同。类型相同,是指合同标的物本身的性质和特点相同。质量相同,指标的质量、规格和等级无差异。债务类型和质量不同,原则上不允许抵销。二、抵销权的溯及力是什么意思抵销权具有溯及力的意思是当事人之间的债务抵销使债的关系溯及到最初抵销的时候,按照抵销的数额而消灭的法律效力,当事人互负债
    2023-06-23
    147人看过
  • 债务法定抵销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债务法定抵销应当具备的条件有,当事人互负债务;其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并且该债务不属于根据债务性质、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不得抵销的债务。一、抵销权什么意思?抵销权是指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在破产分配前向管理人主张相互抵销的权利。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二、抵销合同的要件有哪些合同抵销的要件如下:(一)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二)双方互负债务,必须其给付种类相同;(三)必须是自动债权已届清偿期。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三、合同终止的原因主要有什么下列原因会导致合同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合同中的债务已经履行完毕合同自然就会终止。(二)债务相互抵销。也就是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
    2023-03-03
    286人看过
  • 债的抵销的构成要件
    法律综合知识
    一、债的抵销的构成要件债务抵销的构成要件是,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对方的债务已到期;债务属于依法可以抵销的债务;以及经一方申请抵销。如果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经协商后也可以抵销。二、债的清偿抵充和抵销如何区别在现实生活中,抵充与抵销之间的界限比较模糊,有可能产生混淆现象。与抵销相比,债的清偿抵充有以下区别:首先,方向性。抵销情况是双方互负债务;而清偿抵充则单向性,强调侧重债务人对债权人负债务。其次,期限性。法定抵销中一般情况下主动债权应该已届清偿期;抵充中,对抵充的债务无已至清偿期要求。再次,形式性。法定抵销中的抵销权是形成权,抵销权人必须通过意思表示的方式向对方做出,才发生法律效力;抵充并无此形式要求。最后,阶段性。抵销适用于没有实际履行的债务;而抵充则适用已在履行阶段的债务,在因债务人的不足额支付无法确定消灭哪笔债务时,适用清偿抵充规则。法定抵销是一种形成权,
    2022-06-14
    125人看过
  • 传销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传销罪的定义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组织、从事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实施传销行为,为国家法规所禁止,但为达到非法牟利的目的,仍然实施这种行为,且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希望和积极追求的态度。传销罪情节严重的标准传销罪情节严重的标准:第一,组织、领导的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一百二十人以上的;第二,直接或者间接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数额累计达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第三,曾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以内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行政处罚,又直接或者间接发展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六十人
    2023-08-05
    106人看过
  • 构成宣传传销活动罪的条件有哪些
    构成宣传传销活动罪的条件有:侵犯的客体为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和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客观方面为违反国家规定,组织、从事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4-05-05
    210人看过
  • 连带债务的构成条件有哪些法律规定
    连带债务,是指具有连带关系的多数债务人所承担的债务,根据连带债务,任何一个连带债务人都有义务向债权人履行全部义务。经债务人中一人作出全部履行后,债即消灭。连带债权,是指具有连带关系的多数债权人所享有的债权。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一、个人合伙欠款该起诉谁一起合伙产生的债务,需要根据合伙当时每个合伙人的出资占比或者自行协商的规定,使用自己的财产去偿还相应承担的债务。除此以外,还有个连带义务的概念,就是有连带义务的合伙人或者是债务人,都必须要偿还相应的债务,已经履行债务偿还的合伙人可以要求其他的有连带义务的合伙人偿还其应该偿还的债务份额。这就规定了每个合伙人之间除了是利益的共享关系,还有债务连带关系,对于偿还在合作期间所欠下的债务,每个合伙人都要承担,另一方面也就是保障债务的顺利偿还,一个合伙人是其他合伙人的担保人。合作关系中的每个债务人都应该承担偿还全部债务的义务,如
    2023-03-05
    351人看过
  • 2024债务法定抵销的条件
    法律综合知识
    一、债务法定抵销的条件1、债务法定抵销的条件:当事人互相对对方负有债务;债务的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并且可以进行抵销;任何一方决定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相抵销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第五百六十九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二、债务抵销有哪些规定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抵销系以在对等额内使双方债权消灭为目的,故以双方债权的存在为必要前提。抵销权的产生,在于当事人对于对方既负有债务,同时又享有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均不发生抵销问题。2、双
    2024-03-26
    105人看过
  • 合同抵销最新条件有哪些?
    一、合同抵销最新条件有哪些?(1)双方互负债务。债务抵销是以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为基础的。如果只有债权或者债务,都不能发生抵销的效果。(2)双方债务均已到期。债务抵销的效果是清偿债务,因此只有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才能行使债务抵销,否则就是强制对方履行债务。(3)债务的种类、品质相同。互负的债务性质和特点要一致,比如都是支付金钱或者其他物品。偿还债务的物品质量、规格、等级有差别的,原则上不允许抵销,但是如果一方主动以自身品质较好的与对方品质较差的抵销,这种情况是允许的。二、法定抵销与约定抵销的区别有哪些?(1)抵销根据不同。法定抵销源于法律规定,约定抵销源于双方协议。(2)对抵销债务要求不同。法定抵销要求标的物的种类,任何一方都可以讲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而对于约定抵销,双方必须协商一致,不能单方抵销。(3)对抵销的债务期限要求不同。法定抵销要求双方债务均已到期。而约定抵销可以到期也可以不
    2024-02-04
    191人看过
  • 合同抵销的条件有哪些,合同抵销和合同抵消的区别
    一、合同抵销的条件有哪些合同抵销的条件是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的,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的,可以互相抵销;债务人的债权与债务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的,可以相互抵销。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九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二、合同抵销和合同抵消的区别合同抵销和合同抵消的区别在于:1.构成要件不同。2.效力不同:抵销的效力主要表现在:双方当事人所负债务全部或者部分消灭。抵销具有溯及效力。抵消权为形成权,此种意思表示一经抵消权人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须对方当事人的同意,也不以诉讼上裁判为必要。抵消的方式也无限制,抵消的意识表示发出后,不得撤回。3.依据不同:债的抵消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
    2023-05-03
    344人看过
  • 民法典构成侵权的有哪些条件
    一、民法典构成侵权的有哪些条件民法典构成侵权的条件如下:(一)损害后果损害后果的客观存在是确定侵权责任的首要的必要的条件。所谓损害,是指因人的行为或对象的危险性而导致人身财产方面的合法权益所遭受的不利后果。该损害是客观存在的,是侵害合法民事权益的客观后果;该损害是确定的,是已经发生、真实存在且能够认定的,包括有造成损害的现实危险性;该损害具有法律上的补救性,即补救的必要性——在量上必须达到一定程度和补救的可能性——能用一定的形式填补权利人所遭受的缺损。损害包括财产损害、人身损害、人格损害和精神损害。(二)因果关系这里所说的因果关系是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即行为是导致损害的原因,损害是行为的必然结果,所要解决的是侵权责任是否成立的问题。其表现形式有一因一果、一因多果、多因一果和多因多果四种。至于如何确定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大陆法系多采用相当因果关系说,即“无此行为,虽不必生此损害
    2023-06-19
    405人看过
  • 债务抵消的条件有哪些,债务抵销的效力
    一、债务抵消的条件债务抵销必须具备下列要件才能生效: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抵销权的产生,在于当事人对于对方既负有债务,同时又享有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均不发生抵销问题。2、双方债务的给付须种类相同。为确保双方债权目的的实现,只有双方债务的给付种类相同时才可抵销。(1)金钱债权,不论是否为相同种类的货币,一般均可抵销;(2)双方债权均以特定物给付为标的的,即使该特定物属于相同种类,也不得抵销;(3)一方的债权以特定物的给付为标的,他方债权以同种类的不特定物的给付为标的的,对于特定债权不得以种类债权为抵销,但对于种类债权得以特定债权为抵销;(4)双方虽均以同种类物的给付为标的的债权,然其应给付物的品质有所不同时,以劣等品质的物为给付标的的债权,对于以优等品质的物为给付标的的债权不得为抵销,反之则可以抵销;(5)双方虽均为种类债权,其种类范围有所不同时,
    2023-03-02
    467人看过
  • 法定抵销有什么限制条件
    法定抵销有什么条件?法定抵销的条件是: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抵销发生的基础在于当事人双方既互负债务,又互享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均不发生抵销。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一般因两个法律关系而发生,但也不排除当事人双方基于多个法律关系而累计的对待债权债务。比如,甲欠乙建设工程款200万元,乙第一次向甲购货欠款150万元,第二次购货欠50万元。甲可以以乙两次共欠其的200万元货款债权,抵销其欠乙的200万元工程款。2.双方债务均已到期。抵销具有用相互清偿的作用,因此只有履行期限届至时,才可以主张抵销,否则,等于强制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牺牲其期限利益。3.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种类相同,指合同标的物本身的性质和特点一致。比如都是支付金钱,或者交付同样的种类物。品质相同,指标的物的质量、规格、等级无差别,比如都是一级天津大米。债务种类品质不相同,原则上不允许抵
    2023-04-26
    473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债务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欠款
    词条

    债务人欠货款,如果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没有订立欠条的话,债权人就需要收集其他证据,来证明债权债务合同确实存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司法解释规定,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确实存在的证据,不只限于借条,还包括了双方的收据、书证、电子证据... 更多>

    #欠款
    相关咨询
    • 在哪些条件下才能构成债务抵销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09
      在下列条件下才能进行债务抵销: 1、抵销的当事人互负债务; 2、法定抵消的,须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 3、约定抵消的,须当事人协商一致; 4、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 债务法定抵销条件有哪些法律规定债务抵销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14
      债务法定抵销要具备的条件: 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 2.被抵销债务已到期; 3.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第五百六十九条规定,
    • 构成抵扣税款罪构成要件,法律有哪些规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3-10-04
      构成抵扣税款罪构成要件 1、在发售发票过程中的,主要是指,给不具备申购发票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发售发票,或者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虽具备规定的条件,但未按规定的数量向其发售发票等。 申请购买发票人应当办理了税务登记,申购的种类应当与所经营的业务范围相一致,如从事个体饭店、饮食店、餐馆等经营的,就应申购个体饮食行业统一发票;从事建筑安装经营的,就应申购建筑安装专用发票;进行出租住宅经营的,就应申购住宅租金
    • 哪些条件会构成销售劣药罪,有哪些规定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1-01
      法律分析 销售劣药罪的法定构成条件是: 1、主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 2、主观上行为人有销售劣药的故意; 3、客体是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和公民的健康权利; 4、客观上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劣药的行为。
    • 债权债务抵销的条件,债权债务抵销的法律条件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0-27
      债权债务偿还的条件如下:1、双方当事人之间负债,负债。双方共有债权,共同负债,为双方行使抵押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种债权债务关系必须合法存在。其中任何债务都是违法的,不得主张偿还2、相互偿还的债务,必须是同一种类的支付。如果双方相互负债,目标种类不同,相互抵押可能难以实现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因此,用于偿还的通常是同种货币和实物3、双方的债务必须到偿还期限。债务未到偿还期,债权人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