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员应当满足哪些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3 00:00:25 433 人看过

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前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与劳动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

哪些人可以要求应当回避的人员回避?

刑事案件中,由于案件涉及的人员较多,故无论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还是近亲属都存在担心办案人员不公平、不公正地处理案件的问题。为了确保刑事案件得到客观公正处理,实现实体与程序公正,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回避制度。那么哪些人可以要求应当回避的人员回避呢

在我国,以回避提出的主体不同为标准,可以将回避划分为自行回避、申请回避和指令回避三种。

1、自行回避

自行回避,是指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査人员等在诉讼过程中发现自己有法定应当回避的情形时,自行主动提出不参加该案诉讼活动的制度。

2、申请回避

申请回避,是指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等,认为办理该案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具有法定的应当回避的情形,而向他们所在的机关提出申请,要求他们不参加该案诉讼活动的制度。

2、指令回避

指令回避,是指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在诉讼过程中遇有法定应当回避的情形而没有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没有申请他回避,他所在机关的有关组织或者负责人有权作出决定,令其退出该案诉讼活动的制度。

申请回避的主体既包括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包括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回避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同时也是公安司法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公安司法机关有义务保证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充分有效行使这一权利,不得以任何借口限制、阻得或者剥夺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该权利的行使。

综上所述,回避分为三种方式,分别是自行回避、申请回避以及指令回避。相关人员符合法定情形,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他们回避,公安司法机关可以指令他们回避。无规矩不成方圆,我国的回避制度对于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三条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回避,当事人也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请:(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回避申请应当及时作出决定,并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通知当事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0日 16: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相关文章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构成:了解一下?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设仲裁员名册。仲裁员应当公道正派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曾任审判员的;(二)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三)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五年的;(四)律师执业满三年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二)受理劳动争议案件;(三)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四)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二)受理劳动争议案件;(三)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四)对仲裁活动进行监
    2023-12-06
    397人看过
  • 仲裁委员会如何处理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实行仲裁员、仲裁庭制度。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应当组成仲裁庭。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简单的劳动争议,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审理。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于开庭四日前,将仲裁庭组成人员、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先行调解。仲裁庭开庭裁决,一般按《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劳部发〔1993〕276号)第27条的规定的程序进行,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应制作仲裁裁决书。当庭裁决的,应当在7日内发送裁决书。定期另庭裁决的,当庭发给裁决书。
    2023-06-10
    145人看过
  • 争议劳动仲裁委员会怎么申请
    一、争议劳动仲裁委员会怎么申请争议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程序如下:1.当事人申请仲裁;2.劳动纠纷仲裁的审查受理;3.劳动纠纷仲裁前的准备;4.劳动纠纷仲裁审理,通知当事人,先行调解,开庭裁决,制作仲裁裁决书。二、劳动仲裁开庭会提前几天通知劳动仲裁开庭会提前五日通知,应该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的时间、地点。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五条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三、劳动仲裁可以撤诉吗劳动仲裁可以撤诉。如
    2023-10-19
    305人看过
  • 能否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不能作为被告。根据法律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争议的双方仍然是企业与职工。双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和诉讼地位上是平等的。此类案件不是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在审理时,应以争议的双方为诉讼当事人,不应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列为被告或第三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行政机关吗《劳动法》第八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国家授权依法设立的,代表国家行使仲裁权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生效裁决实施,三方联合处理劳动争议的准司法性的国家仲裁机构。因此,虽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中有劳动保障部门的代表,虽然其主任由劳动保障部门的代表担任,虽然其办事机构设在劳动保障部门,但是可以肯定地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是行政机关。另外需要明确的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
    2023-07-16
    425人看过
  • 哪些案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优先立案
    一、哪些案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优先立案1、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争议,或者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优先立案,优先审理。2、法律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五条二、劳动争议的受理范围有哪些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2、因企业职工流动、停薪留职、从事第二职业发生的争议;3、因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工资(含津贴和补贴)的规定发生的争议;4、因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作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病假待遇、死亡、丧葬抚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5、因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集体福利费、交通补助费、探亲路费、取暖补贴、生活困难补助费等福利待遇的规定发生的争议;6、因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职业技术培训的规定,职工在职期间参加各类专业学校和各种技术培训班、进修班的培训及相关的培训合同、培训费等发生的争议;7、因执行国家
    2023-06-16
    469人看过
  • 劳动争议管辖权归哪个仲裁委员会?
    发生劳动争议后由以下地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1、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2、规定双方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地区发生的劳动争议。这是明确劳动争议仲裁管辖的区域管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哪些人组成(一)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二)工会的代表;(三)政府指定的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的代表。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必须是单数,主任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担任。仲裁委员会可以聘任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人员、工会工作者、专家学者和律师为专职的或者兼职的仲裁员。兼职仲裁员与专职仲裁员在执行仲裁事务时享有同等权利。兼职仲裁员进行仲裁活动时,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仲裁管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
    2023-07-05
    427人看过
  • 哪些劳动争议案件可由仲裁委员会裁决先予执行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案件,如果当事人申请的,可以裁决先予执行,并移送法院执行。一般来说,裁定先予执行需要符合两个条件:首先,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明确;其次,是不先予执行对于劳动者的正常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一、抚养费纠纷的审限问题抚养纠纷的审限一般为六个月。如果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为三个月。对于抚养纠纷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二、公司被劳动仲裁的后果劳动仲裁是解决公司与员工之间发生劳动争议的合法途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不执行劳动仲裁裁决的话,有可能冻结财产、加入失信名单等。申请了劳动仲
    2023-03-08
    148人看过
  • 哪些案件应当提交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讨论决定
    1、人事争议仲裁庭对重大、疑难以及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处理意见案件的处理,应当提交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讨论决定;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仲裁庭必须执行。2、法律依据:《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第二十八条一、劳动仲裁裁决前允许申诉人撤诉吗《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的规定:仲裁庭作出裁决前,申诉人申请撤诉的,仲裁庭审查后决定其撤诉是否成立。仲裁决定须在7日内完成。1、申诉人申请撤诉是申诉人的一种权利,是申请人对仲裁权利的积极处分;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必须是申诉人或经申诉人特别授权的代理人,以及有仲裁行为能力申诉人的法定代理人;(2)必须是在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案件以后、仲裁调解或裁决之前;(3)必须出自本人真实意愿并符合法律规定,不得侵犯对方当事人以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规避法律。符合上述条件,撤诉才能成立,仲裁庭才能批准撤诉。同意撤诉应制作仲裁决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2、按撤诉处理,
    2023-04-11
    83人看过
  • 当选业主委员会委员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当选业主委员会成员需要符合的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5.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一、业委会签的物业合同业主可以查看吗?业委会签的物业合同业主可以查看。业委会是业主的代表,是代表业主的,那业主有权去查看业委会和物业的合同,更可以要求业委会提供出与物业签订的合同复印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向业主公布下列情况和资料:1、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2、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决定;3、物业服务合同;4、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二、电梯维保费用由谁承担电梯维保费用由业主承担。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2023-06-21
    388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第三人通知书
    ×劳仲案字〔〕第号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委决定你(单位)应为_______劳动争议案的第三人参加仲裁活动。请你(单位)于____年__月__日前来本委办理有关事项。本委办公室地址:特此通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年月日说明一、本通知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制作的。二、本通知书是仲裁委员会在审理案件处理结果与第三人有利害关系时,由仲裁委员会指定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或通知第三人参加仲裁活动使用的一种格式文书。三、本通知书正文劳动争议案的一句,前面的空白应填写某某与某某,即双方当认识的全称。四、劳动争议当事人是单位的,在本文书中应写单位全称。五、本通知书应一式二份,一份发送,一份留存。送交本通知书时,应使用送达回证。
    2023-06-09
    125人看过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发现案件不应当受理怎么办
    1、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后,发现不应当受理的,除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九条规定外,应当撤销案件,并自决定撤销案件后五日内,以决定书的形式通知当事人。2、法律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二条一、劳动仲裁要经过哪些程序1、受理:申请人提交仲裁申请材料,其中包括仲裁申请书(按照仲裁机构提供的仲裁申请书文本格式填写)、申请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核对后返给申请人)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资质证明、与申请仲裁相关的证据材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受理范围并在时效内的,仲裁委员会予以立案,并在5日内告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2、立案:仲裁委对已决定立案的仲裁案件,进行案件编号、组建仲裁庭、确定仲裁庭人员。3、送达:立案后,仲裁委将应诉材料(申请人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的申请书副本、案件证据材料登记表、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2023-03-16
    433人看过
  • 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争议不予受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一个时期以来,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了大量劳动争议,特别是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有少数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工作中存在不接受当事人申诉的情况,有的对当事人申诉做出不予受理决定后,不出具仲裁文书,有的出具仲裁文书不规范等,致使部分劳动争议当事人投诉无门,影响了劳动争议仲裁与法院审理工作的有效衔接,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为解决这些问题,进一步做好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通知如下: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接受劳动争议当事人提出的申诉,并依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1993年国务院令第117号)第二十五条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劳部发〔1993〕276号)第十四条的规定,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7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
    2023-06-10
    206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被告能成立吗?
    劳动仲裁结束以后,根据我国相关规定,一方不得以劳动仲裁委员会为被告提起相关诉讼。一、申请婚姻无效被驳回可以离婚吗在接到驳回无效的判决书后,可以起诉离婚。婚姻关系没有被法院认定为无效,则是有效的。有效的婚姻关系,需通过法律程序解除。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离婚的条件包括: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2、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3、提起诉讼离婚的一方,必须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离婚诉讼。另外,法律还特别规定对提起方进行限制:当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二、如何去法院起诉离婚要满足哪些条件起诉离婚的可以去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离婚的条件包括:1、当
    2023-06-22
    424人看过
  • 龙华新区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要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主要有哪些内容1.主要是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争议的法律规定。主要适用有:因确认劳动关系,或者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2.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或者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3.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发放,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二、仲裁受理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要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
    2023-03-04
    471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仲裁会是劳动争议的法定前置程序受理和处理机构。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 更多>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或仲裁员有哪些情形的,应当回避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1-13
      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其回避: (一)是劳动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二)与劳动争议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劳动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如何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流程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18
      仲裁委员会仲裁流程如下: 1、劳动保障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受理的,应当由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作出不予受理通知,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不提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向哪个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仲裁管辖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26
      应当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仲裁委提起仲裁,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
    • 哪些争议可以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直接受理临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6
      (一)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和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职业培训、社会保险、福利、工伤待遇、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三)因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聘用协议发生的争议;(四)因经济性裁减人员发生的争议;(五)因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发生的争议;(六)因事实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七)依法应当
    • 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受理条件是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15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调解组织包括: 一是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是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是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这里要指出的是,调解程序也是一个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