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却下落不明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1 14:03:49 298 人看过

如果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另一方下落不明的,债权人可以请求剩下的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来清偿债务;也可以在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时,申请下落不明的一方为失踪人,再由其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清偿债务。

一、欠钱的不还怎么办

1、诉前财产保全

建议当事人先查对方的财产,如果有房产或车子等资财在欠债人的名下,可先向法院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将欠债人的财产先查封,为日后执行阶段做好准备,也可以通过这种方式逼迫欠债人现身。

2、到法院起诉还款

对方欠钱不还找不到人的,如果有明确的被告,居住地址,联系方式法院就可以受理。

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3、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

债务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拒绝支付失的,债权人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将代管人列为被告。

4、尽量查询到债务共同偿还或者连带偿还责任人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如果能够举证证明借款用于家庭开支或者改善家庭生活等行为,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因此可以请求债务人的配偶清偿债务。

2)对于没有可执行财产的债务人,债权人可以追究保证人责任。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发生的重大困难情形,包括债务人下落不明、移居境外,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民间借贷胜诉找不到欠款人怎么办

(一)审查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财产是否是负夫妻共同财产,关系到债权人能否向欠款人的配偶主张债权。如果该欠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就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债权。

(二)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通过宣告下落不明人为失踪人,并为其设立财产代管人,由代管人管理失踪人财产,以保护失踪人与相对人的财产权益。

三、联系不到债务人怎么办

联系不到债务人两年后,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债务人为失踪人,待法院宣布债务人为失踪人并且确定了财产代管人的,那么债权人可以要求财产代管人按照借款合同支付债务,如果财产代管人不还债的话,那么债权人还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财产代管人以债务人的财产清偿债务,但是债权人要注意在向法院起诉时要在准备好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明,这样胜诉的可能性更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31日 18: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文章
  • 夫妻共同债务,一方抵押给另一方有效吗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抵押贷款,另一方不同意的,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抵押夫妻财产的,属于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严重侵犯了一方的财产权。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以向另一方追讨吗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以选择向其中一方追偿。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由此可以知道,夫妻对共同债务承担的是连带清偿责任,即债权人有权利要求任意一方对债务进行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
    2023-08-08
    102人看过
  • 夫妻一方瞒着另一方欠债40万是共同债务吗
    一、夫妻一方瞒着另一方欠债40万是共同债务吗1、夫妻一方瞒着另一方欠债40万,该钱款用于婚姻家庭生活或所得利益由夫妻双方共享的,应当是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二、夫妻共同债务的具体标准有哪些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法律准许夫妻双方对财产的所有关系进行约定,也包括对债务的负担进行约定,
    2023-04-20
    119人看过
  • 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另一方如何办
    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所借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不是用于共同生活中,属于其个人债务。(1)以双方共同名义出具借据,或以双方共同名义进行求借,但用于一方个人使用,属于共同债务。(2)以一方个人名义所借,但所借款是为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的,属于共同债务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4-05-02
    488人看过
  • 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想要离婚应该怎么办
    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受理后,对下落不明人会用公告方式送达诉讼文书。无论被告看到与否,均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如果对方失踪满两年的,可以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宣告失踪后再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宣告失踪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公告期满仍无音讯的,人民法院将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夫妻中的一方被宣告为失踪人后,另一方再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民法典》规定,法院应当准予离婚。一、男方失联女方起诉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男方失联女方可以起诉离婚。女方起诉离婚的,对于找不到的被告法院会进行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起诉状,公告期满被告不出现的法院会进行缺席判决。如果男方下落不明已经满两年的,女方可以申请宣告其失踪,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二、找不到人怎么离婚1、如果一方已经
    2023-03-09
    102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一方不还另一方会黑户吗
    夫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共同债务,在结束离婚之后,若一方未能履行其偿还义务,那么另外一方肯定将因此遭受影响。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种现象并非意味着一定会导致当事人成为银行系统中所定义的黑名单。实际情况如何还需依据具体情境进行判断。如果债权人为追回自己的损失,利用法律手段对欠债的双方提出了诉讼请求,待法院最终宣判并裁决后,如果仍有某方未能履行应尽的义务,那么此人很有可能将面临严重的个人信誉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024-08-07
    80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一方另一方还要处理吗
    在探讨夫妻共债的处置路径时,若一方已然承担起相应职责并正在进行相关事务的处理与协调,那么另一方是否仍然有必要继续投入其中,这主要取决于实际情境。通常情况下,倘若债务属于夫妻共有性质,则双方均负有不可或缺的责任以及参与处置的义务。然而,若是某一方已经具备了妥善且高效地处理并化解债务难题的能力,呢么另一方在特定环境下或许无需直接深度介入。然而,哪怕是在一方负责处理的前提下,另一方也理应深入了解有关债务状况及其处理过程的详细信息,因为共债的最终处置结果将对夫妻双方产生深远的法律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
    2024-08-16
    300人看过
  • 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一方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一)时间特征。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发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即从夫妻双方结婚之日起至双方离婚之日止的期间之内。但是如果一方在婚前举债是为了今后的婚姻生活所用,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二)行为特征。夫妻共同债务的形成有特定的原因,这些原因基本包括生活性债务和经营性债务两大类。(三)债务的性质。由于夫妻财产关系除非有特别约外定,是一种共同共有关系,从而决定了夫妻共同债务为连带债务;夫妻双方任何一方都负有对共同债务的全部给付义务,夫妻一方给付后有向另一方追偿的权利。(四)在效力上的特征。夫妻共同债务是相对于夫妻双方之外的债权人而言的,是一种外部责任,夫妻任何一方都要对其全部共同债务的给付义务,而不区分夫妻双方之间的债务责任。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一)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二)从事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三)因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四)因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五)为
    2023-03-12
    89人看过
  • 对于夫妻一方下落不明的,另一方如何解除婚姻关系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解除婚姻关系:(1)通过法院直接起诉离婚解除婚姻关系。配偶下落不明不满两年或两年以上,人民法院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的规定“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下落不明人在公告规定的期限未到人民法院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依法缺席判决。(2)通过特别程序宣告失踪或死亡来解除婚姻关系。配偶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落不明人失踪(下落不明满四年后以上),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后,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解除婚约关系;如被宣告死亡,其婚姻关系也在宣告死亡之日起解除。一、离婚官司被告不到庭怎么解决离婚官司被告不到庭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1、按缺席审判处理;2、通过公告方式送达文书。《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
    2023-06-21
    421人看过
  • 夫妻间另一方不知情的债务要共同承担吗
    并不以夫妻一方是否知道债务的存在而承担责任,而是看该笔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包括是否为了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为履行法定义务所负债。如果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一方不知情,那么也是要承担责任的,也就是具有归还的义务。但要是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的,那么不管另一方是否知道,此时都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一、老公挪用公款妻子有连带责任吗如果妻子对公款使用也不知情,不用承担责任。实践中并不以夫妻一方是否知道债务的存在而承担责任,而是看该笔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包括是否为了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为履行法定义务所负债。如果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一方不知情,那么也是要承担责任的,也就是具有归还的义务。但要是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的,那么不管另一方是否知道,此时都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二、欠条一方没有签名是共同债务吗看情况。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条件,不是另一方是否在借条或欠条上签字
    2023-03-07
    487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欠债另一方还应偿还债务吗?
    一、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欠债另一方还应偿还债务吗夫妻一方欠下的债务,另一方是否需要偿还,要看债务是不是属于共同债务,如果是共同债务的,另一方有责任偿还。《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二、夫妻一方债务如何执行夫妻共同财产执行依据认定债务人(夫妻一方)对债权人负有金钱给付义务,但未明确该债务是单方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此时如何执行债务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在主债权为金钱债权的执行案件中,夫妻一方作为被执行人的情况下,是否应当执行夫妻另一方(即执行依据上未列明为当事人的一方)的财产,以
    2021-11-29
    67人看过
  • 离婚时夫妻一方不愿清偿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办
    一、离婚时夫妻一方不愿清偿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二、什么是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包括夫妻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包括: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支付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婚前一方贷款购置的住房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物的,为购置财物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三、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应由谁承担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
    2023-06-15
    80人看过
  • 夫妻共同房屋怎么过户到另一方名下
    一、夫妻共同房屋怎么过户到另一方名下夫妻共同房屋过户到另一方名下的手续是:首先需要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离婚房产析产是离婚房产过户免征契税的证明。如果不是因为离婚分得的房产,在房产过户时就需要缴纳契税。办理完离婚房产析产手续后,就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具体的过户流程有:1.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纳登记费;5.取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二、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办理要带的材料1.关于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2.离婚证及复印件;3.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
    2024-01-01
    180人看过
  • 夫妻离婚共同债务怎么证明,一方不还怎么解决
    一、夫妻离婚共同债务怎么证明夫妻离婚共同债务证明如下: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二、夫妻离婚共同债务一方不还怎么解决夫妻离婚共同债务一方不还,另外一方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配偶不偿还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并且有权要求对方进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承担的方式是首先应当由共同财产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
    2023-06-24
    452人看过
  • 共同财产制下的夫妻个人债务另一方有偿还义务吗
    一、共同财产制下的夫妻个人债务另一方有偿还义务吗?共同财产制下的夫妻个人债务,另一方没有偿还义务,个人债务需要个人偿还,夫妻个人债务的认定标准是: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3、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5、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6、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
    2023-06-16
    80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咨询
    •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在离婚时可以怎么做,离婚债务要怎么处理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28
      如果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可以在自己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法院会做公告送达,时间会长一些,具体如何操作可以和律师面谈咨询。 两周岁以内的小孩一般抚养权会判给母亲,如果小孩超过了两周岁,那么法院会从有益于小孩身心发育的角度出发考虑抚养权的分配问题。如果有不止一个小孩,一般来讲两边都会分配小孩,除非一方有不适合抚养小孩的情形,不然不会将几个小孩都判归一方抚养。 一般婚前产生的债务是个人债务,
    • 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不知道,请问是不是夫妻共同承担的债务怎么办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15
      许多人误以为,夫债妻一定要帮忙还,实际上不一定。民事法官说,夫妻一方承担的债务,另一方配偶是否应当共同承担清偿责任,关键要看两个方面:一是债务的发生是否为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即另一方配偶是否事先同意或者事后予以追认;二是借债是否让另一方配偶获益,也包括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者让未成年子女获益等。 法律的基本价值是公正、正义。相关人之所以被‘拉进’责任承担者之列,是因为在通常意义上这样的责任分配是公
    • 夫妻一方对外负担债务,另一方不知道的情况下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25
      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可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也可约定债务各自承担。此时,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清偿。第三人不知道该约定的,如属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第三人有权要求夫妻应当共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
    • 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下落不明怎么办?一方下落不明离婚手续怎么办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07
      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下落不明怎么办作者:雨来源:日期:2014年11月28日重点提示:一方失踪或者下落不明,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法律文书通过公告方式送达。一、一方失踪的离婚程序宣告失踪是离婚的理由之一,宣告失踪不是离婚诉讼的前置程序,因此,一方失踪或下落不明的,另一方依然可以直接提起离婚诉讼。对于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到法院,不论下落不明人出走时间的长短,法院均应受理,
    • 夫妻共同债务一方不承认另一方应该怎么解决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09
      夫妻一方死亡,活着的一方不承认有借款,流水帐号可以作为证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只在下列情况下一方承担。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共同债务,一般情况下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即使夫妻离婚后对债务的偿还有约定比例,但是对债权人而言,他有权找夫妻任何一方要求归还债务。《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