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有权对环境污染提起民事诉讼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1 10:00:29 415 人看过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的起诉必须符合的条件之一是:“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根据此规定,一般的民事诉讼必须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才可提起;任何人不得对与自己无关的财产主张权利。这种对起诉资格的限制是不能运用到环境民事诉讼中的。因为环境要素是人类共享的公共财产,任何人都不可能对其具有专屑权和排他权,因而也不可能是直接利害关系人。这样,当有人污染破坏环境时,便无人可对致害行为提起诉讼,但环境保护又和任何人都有关系。为解决这一矛盾,我国《环境保护法》第6条明确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6日 12: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环境污染相关文章
  • 橡胶污水污染环境不服处罚提起诉讼
    近日,海南中院对海南国营西达农场不服澄迈县国土环境资源局行政处罚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澄迈县法院一审判决,即:维持澄迈县环资局2003年10月20日作出的澄土环资罚决字(2003)1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澄迈法院一审认定,西达农场橡胶加工厂建有防治水污染处理设施,并取得了排放污染物许可证。2003年5月2日,澄迈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在西达农场橡胶加工厂废水站围墙外排放口进行废水抽样监测,其结果为不达标。5月12日,澄迈县国土环境资源局(以下简称环资局)向胶厂发出《关于责令西达农场胶厂限期治理污染物的通知》,要求该胶厂在2003年6月30日前采取有效防治污染措施治理废水,使废水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同年6月2日、6月19日,澄迈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分别对西达橡胶厂的总排放口及氧化塘出口的废水进行抽样监测。2003年8月12日,澄迈县环保监测站再次到西达农场橡胶加工厂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
    2023-04-24
    179人看过
  • 环境污染哪个机关可以提起公益诉讼?
    一、对于环境污染哪个机关可以提起公益诉讼?1、检察院(1)《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第四款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检察建议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依法履行职责,并书面回复人民检察院。出现国家利益或者
    2024-01-30
    269人看过
  • 环境污染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单位可要求哪些赔偿
    (一)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二)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三)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等费用;(四)清除污染、修复生态环境费用;(五)防止损害的发生和扩大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一、公益诉讼具有哪些法律特征?1、公益诉讼的原告是不特定的人。一般仅指无利害关系的人,但古罗马法亦包括有利害关系的人。且如果原告为多人,可由裁判法官选择适宜的人作为原告。2、原告起诉的出发点在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法律尊严及社会公平正义,而非个人一己私利。3、公益诉讼涉及的案件范围宽泛,可以是民事侵权行为,也可以是行政违法、刑事犯罪活动。4、公益诉讼的地位体现在对国家机关执法能力不足的补充与协助,而非取代国家机关进行执法活动。5、原告在胜诉后往往受到一定的物质奖励。二、环境侵权公益诉讼的审理原则有哪些?1、坚持注重预防的原则。依法及时采取行为保全、先予执行等措施,预防环境损害的
    2023-03-24
    92人看过
  •  污染环境投诉电话有哪些?
    该段内容讲述了遇到一般程度的污染问题,辖区环保局将会受理,但遇到严重环境污染问题,可以直接向一二三六九市指挥中心举报。属于环保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如果属于市本级的,则有市本级处理;如果属于某区的,则转交给该区环保部门处理。对于一般程度的污染问题,辖区环保局将会受理。但是,如果遇到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您可以直接向一二三六九市指挥中心举报。属于环保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如果属于市本级的,则有市本级处理;如果属于某区的,则转交给该区环保部门处理。 污 染 环 境 投 诉 热 线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环境投诉。同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也明确规定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环境噪声污染投诉制度,公开投诉电话、信箱地址和受理人姓名、电话号码,对受理的投诉事项进行调查处理。针对污染环境投诉热线,从法律角度分析
    2023-09-05
    245人看过
  • 对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是什么?
    一、对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是什么?当环境污染事件影响到公众利益,且原告并不属于利益损害方,赔偿金赔给国家而非受害者时,这就属于公益、而非私益诉讼。环境公益诉讼的意义。污染事件屡禁不止因和违法成本过低有关。通常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按照法律规定最高不过几十万。(一)有明确的被告;(二)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三)有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初步证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生活公共利益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二)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二、环境公益诉讼的意义有哪些?1、建立公益诉讼制度是对公民参与国家管理进行司法救济的需要。虽然我国赋予公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以及监督国家机关活动的权利,但我国现有的人民参与制度、人民的民治权利、执法监
    2023-06-15
    469人看过
  • 对行政诉讼起诉状环境污染人应该怎么写
    行政起诉状原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被告: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诉讼请求:写明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决行政争议的具体事项。事实和理由:写清原、被告之间发生行政争议的基本情况以及支持其诉请的事实依据和法律、法规依据。人民法院原告(公民签名、单位盖章):年月日一、环境污染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是什么?(1)对环境行政机关作出的罚款、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限期治理、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行为不服的。(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我国《环境保护法》第32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环境受到严重污染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时,必须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由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
    2023-04-05
    483人看过
  • 工人对环境污染有罪吗
    环境污染工人有罪吗?1。是否按工作流程操作?3。不管怎样污染环境,单位领导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是我们的责任。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不构成犯罪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外,情节较轻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一)责令停止建设,拒绝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二)未取得排污许可证,责令停止排放污染物的(三)采用暗管、渗井、渗坑、灌注、篡改、伪造监测资料、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等方式非法排放污染物的;(4)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阅读本文后,工人在本案中没有环境污染罪。法律将对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进行处罚,并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定罪。企业负责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此我们应该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您咨询
    2023-05-31
    486人看过
  • 刑诉法环境污染都包含哪些污染
    环境刑事诉讼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揭露和证实环境犯罪,追究环境犯罪者刑事责任的活动。一、污染环境(一)污染型环境刑事诉讼污染型环境刑事诉讼是指因环境污染行为而引发的环境刑事诉讼。它在环境刑事诉讼中占有很大的比例,可以说是最为常见的环境刑事诉讼。提起污染型环境刑事诉讼的原因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种类:(1)环境污染行为引发重大环境污染事故;(2)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3)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4)走私废物,包括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污染型环境刑事诉讼的特征是无论其原因行为为何,都具有污染环境的事实或者有污染环境的危险,都是以污染环境这一事实作为提起环境刑事诉讼的基础行为。(二)破坏型环境刑事诉讼破坏型环境刑事诉讼是指因资源破坏行为而引发的环境刑事诉讼。破坏型环境刑事诉讼的原因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种类:(1)非法捕捞水产品;(2)非法狩猎;(3)非
    2023-04-27
    406人看过
  • 环境污染事故分级有哪些?怎么断定环境污染事故的等级
    1、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1)死亡30人以上,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或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5)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件,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6)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7)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8)造成跨国(界)的环境污染事件。2、重大环境事件(Ⅱ级)(1)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2)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
    2023-02-17
    176人看过
  • 哪些事情会污染环境呢
    以下事情会污染环境:1、工厂排出的废烟、废气、废水、废渣和噪音造成水污染、空气污染、噪音污染;2、人们生活中排出的废烟、废气、噪音、赃水、垃圾造成水污染、空气污染、噪音污染;3、交通工具排出的废气和噪音造成空气污染、噪音污染;4、在农田灌溉时大量使用化肥、杀虫剂、除草剂等化学物质造成水污染、空气污染;5、矿山产生的废水、废渣造成水污染、空气污染。保护环境的措施如下:1、不滥砍滥伐树木,不随意毁坏自然资源;2、尽量节约纸张,不把没用完的笔记本随意扔进垃圾筒筒;3、随手关紧关好水龙头,一学浪费一滴自来水;4、尽量不使用一次性筷子;5、不随地乱扔垃圾,特别是废旧电池及塑料袋;6、不污染水资源,不把脏水、废水和有毒物质倒入河中,保护水中动植物;7、随手关闭电源,人不在时不开启电灯、电视等家用电器,尽量节约每一度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
    2023-08-11
    94人看过
  • 如何治理环境污染?减少环境污染的方法有哪些?
    1、加强监督管理新环境保护法强化监督管理措施,进一步强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环境质量的责任。法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未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重点区域、流域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限制达标规划,并采取措施按期达标。”在政府对排污单位的监督方面,针对当前环境设施不依法正常运行、监测记录不准确等比较突出的问题,新法增加了现场检查的具体内容。在上级政府机关对下级政府机关的监督方面,加强了地方政府对环境质量的责任。同时,增加规定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并规定了上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对下级部门或工作人员工作监督的责任。2、规定每年6月5日为环境日新环境保护法规定每年6月5日为环境日。为进一步提高公民环保意识,新法增加规定公民应当采用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同时,增加规定公民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配合实施环境保护措施,按照规定对生活废弃物进行分类放置,减
    2023-04-27
    60人看过
  • 环境污染诉讼中的诉讼标的
    环境污染侵权诉讼中,所提出的诉讼请求无外乎以下三种:(一)赔偿物质损失。对于环境侵权受害人的物质损害赔偿,应贯彻全面赔偿的原则,即加害人不仅应赔偿受害人所遭受的直接损失,即现有财产损失,也要赔偿间接损失,即可得利益。所谓可得利益,是指当事人尚未得到,在未来应当得到的,但因环境污染而未得到的收入。⑤如果受害者是法人的话,因为环境污染侵权导致其商品名誉上的损失,笔者认为也应该列入财产损失的范围之内,特别是一些知名的品牌,更应该加以保护。(二)赔偿精神损害。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受害者因生命健康权,可以向法院提出精神损害赔偿。据此,在司法实践中认可了环境污染侵权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这里还有两个问题需要特别说明:1、法人可否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根据目前的法律及司法解释,一般都认为法人是不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的,笔者也持此观点。
    2023-06-06
    215人看过
  • 环境污染罪侵权环境污染罪怎么认定
    污染环境罪的认定: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了国家防治环境污染的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一、环境污染罪的构成要件和刑事责任1、客体要件。放射性废物主要包括放射性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和大气排放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刑事责任: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
    2023-06-23
    332人看过
  • 环境污染中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有哪些,环境污染中大气污染物的危害
    环境污染中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有颗粒物、硫氧化物、碳氧化物、碳氧化物、碳氢化合物和其他有害物质,环境污染中大气污染的危害包括呼吸道疾病与生理机能障碍等。一、环境污染中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有哪些环境污染中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有:1.颗粒物:指大气中液体、固体状物质,又称尘。2.硫氧化物:是硫的氧化物的总称,包括二氧化硫,三氧化硫,三氧化二硫,一氧化硫等。3.碳的氧化物:主要包括二氧化碳和一氧化碳。4.氮氧化物:是氮的氧化物的总称,包括氧化亚氮,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三氧化二氮等。5.碳氢化合物:是以碳元素和氢元素形成的化合物,如甲烷、乙烷等烃类气体。6.其它有害物质:如重金属类,含氟气体,含氯气体等等。二、环境污染中大气污染物的危害环境污染中大气污染物的危害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是呼吸道疾病与生理机能障碍,以及眼鼻等粘膜组织受到刺激而患病。大气中污染物的浓度很高时,会造成急性污染中毒,或使病状恶化,甚至在几
    2022-06-16
    463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环境污染指自然的或人为的破坏,向环境中添加某种物质而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而产生危害的行为。由于人为因素使环境的构成或状态发生变化,环境素质下降,从而扰乱和破坏了生态系统和人类的正常生产和生活条件的现象。... 更多>

    #环境污染
    相关咨询
    • 环境污染事故管理规定有哪些环境污染事故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08
      环境污染事故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对环境污染事故的预防和管理,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故的能力,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规范突发环境事故的信息报告程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人为因素以及意外因素或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和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环境事故。 第三条环境污染事故包括: (一)水
    • 环境有哪些污染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10
      按环境要素分 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噪(音)声污染、农药污染、辐射污染、热污染。 按属性分 显性污染,隐性污染。 按人类活动分 工业环境污染、城市环境污染、农业环境污染。 按造成环境污染的性质来源分 化学污染、生物污染、物理污染(噪声污染、放射性污染、电磁波污染等)固体废物污染、液体废物污染、能源污染。 陆地污染:垃圾的清理成了各大城市的重要问题,每天千万吨的垃圾中,很多是不能焚化或腐化的
    • 老家污染环境罪诉讼可以提起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3-28
      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履行诉前公告程序是解决检察机关民事公益诉讼诉讼取得诉讼主体地位问题的途经,根据《民事诉讼法》55条第1款“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行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2款“人民检察院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
    • 环境污染罪对环境危害有哪些处罚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11
      污染环境罪会面临的处罚有:犯罪情节一般的,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犯罪情节严重的,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存在其他更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环境污染侵权诉讼如何确定当事人?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30
      以下是对环境污染侵权诉讼如何确定当事人的问题的回答: 所谓环境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加害企业的排污行为导致他人人身或财产权益遭受同一的、不可分割的损害。环境共同侵权行为又可以分为环境共同致害行为和环境共同危险行为两类。所谓环境共同致害行为是指行为人排放的污染物共同造成他人损害。而环境共同危险行为则是指侵害后果是由污染危害行为的多个主体中的一个或数个所致,但不能判明加害具体由谁所致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