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成立的前提是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30 17:38:16 208 人看过

一、保险合同成立的前提是哪些

1.投保人具有订立保险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及权利能力;

2.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

3.保险人同意承保;

4.双方基于前述条件,达成书面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保险合同成立有哪些条款

1.保险标的:指保险所要保障的对象,如人身保险中的生命、健康,财产保险中的财产。

2.保险责任:指当保险标的遭遇特定风险事故时,保险公司需要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3.保险期限:指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在此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发生保险事故或达到给付条件,保险公司应按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4.保险金额:指保险公司承担的最高赔偿限额或给付金额。

5.保费:指投保人需要支付给保险公司的费用。

6.支付方式:指保险费、赔偿金等的支付方式,如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等。

7.除外条款:指保险公司不承担的特定风险,通常会在合同中明确列出。

8.违约责任:指违反保险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9.争议解决方式:指合同双方在发生争议时应采取的解决方式,如诉讼、仲裁等。

10.适用法律和管辖权:指保险合同适用的法律和管辖法院的约定。

三、保险合同成立怎么处理纠纷

1.协商和解:双方应实事求是有诚意的进行磋商,彼此作出让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和解协议。

2.诉讼:一方为原告,而被请求的一方为被告。如当事人一方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没有满足自己的诉讼请求或者不当时,在接到判决书的15日之内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3.向银保监会投诉:保监会开通了“12378”全国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接到消费者投诉后,会责成保险公司进行处理并反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n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n(二)意思表示真实;\n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0日 13: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哪些因素会影响保险合同的成立?
    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由此可见,保险合同成立生效的条件有:其一,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其二,保险人同意承保;其三,保险人与投保人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海上保险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海上保险合同的订立过程中,要约的构成须符合下列要件:提出者希望对方承诺,而非仅提出属于询价性质的要保;所声称的要约必须是完整的,即已明确地表明双方打算签订的合同;所声称的要约必须已发出给对方,而不只是告诉了本方的代理人或第三人;所声称的要约在对方接受时必须仍然有效,因在要约被接受前,发出者可将其收回,而一旦被收回或撤销,就不再是要约,除非再次发出,否则接受无效。承诺必须是完全接受对方发出的要约,如果改变了要约的内容,或提出了新的条件,就是反要约,表明双方仍在协商过程中,海上保险合同并未达成,即使海上保险单已
    2023-07-04
    323人看过
  • 成立反担保需要什么前提,成立反担保的前提是什么?
    一、反成立反担保需要什么条件1、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2、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3、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4、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5、担保适用的原则、方法、标的物、担保物种类均适用于反担保。但反担保的担保方式只有保证、抵押、质押。反担保是担保人转移担保风险的一种措施,其本质和担保并无差别。二、成立反担保的条件是什么反担保只有保证、抵押、质押三种担保方式,而将留置和定金排斥在外。也就是说留置和定金两种方式不能作为反担保的方式。因为在留置和定金的担保中不会出现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能,所以,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的第三人,既可以是保证人,也可以是抵押人,还可以是出质人。根据不同的担保方式,适用反
    2023-03-04
    106人看过
  • 订立商业保险合同前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订立商业保险合同前的注意事项:1、投保之前谨慎挑选保险公司;2、准备投保时要检查保险营销员、代理人、经纪人的资格证书和展业证明;3、针对保险对象选择保险合同;4、签约之前,消费者要仔细阅读和研究合同条款的内容;5、如实填写投保单并亲自签名。《保险法》第11条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
    2024-04-30
    59人看过
  • 订立保险合同前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订立商业保险合同前要注意以下事项:1、保险人应当是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保险组织;2、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3、合同内容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工伤商业保险赔偿标准商业保险的赔偿与受伤工人无关。工伤职工按照工伤保险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商业保险中的意外伤害保险种类繁多。不同的产品和保险公司之间有许多不同之处。如何支付赔偿金,应按合同处理。保险法实施前订立的保险合同,当其时法律无效、保险法有效的,适用保险法的规定。保险人可以对被保险标的物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及时向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提出书面建议,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二、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条件有什么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条件如下:1、未按期缴纳保险费,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缴纳第一期保险费后,保险合同开始生效,此后,投保人必须按时缴纳保险费,超过宽限期后,投保人仍未缴纳保险费且无保费自动预付功能的,
    2023-03-15
    438人看过
  •  遗嘱的成立需要哪些前提?
    遗嘱须满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真实意愿表示、不违反公共利益和公德、符合法定形式等要件。自书遗嘱需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则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1.遗嘱人需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遗嘱人立的遗嘱应是其真实意愿的表示。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6.遗嘱的形式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的内容是否需要真实意愿表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通过遗嘱形式对财产或其他事项做出安排
    2023-11-13
    83人看过
  • 合同提前履行是否成立生效
    合同提前履行成立生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提前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一、签章只是签字可以吗签章只是签字也是可以的。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二、甲乙双方一方合同丢失怎么办甲乙双方一方合同丢失的,可以请求对方复印合同,并在合同复印件上签字或者盖章,也可以请求重新签订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
    2023-02-26
    236人看过
  •  集体合同的订立需要哪些前提条件?
    集体合同的订立需要满足四个条件。首先,双方需共同商定协商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其次,集体成员的的意愿表达应真实可靠;再者,集体合同的期限应为1至3年,在合同期限内,双方代表有权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解除;最后,需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集体合同的订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首先,双方需共同商定协商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其次,集体成员的的意愿表达应真实可靠;再者,集体合同的期限应为1至3年,在合同期限内,双方代表有权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解除;最后,需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集 体 合 同 订 立 需 要 满 足 哪 些 条 件 ?集体合同订立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集体合同订立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首先,集体合同需要由工会或者全体职工代表参加;其次,集体合同需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最后,集体合同需要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只有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集
    2023-09-11
    470人看过
  • 合同成立的前提条件和准则
    一、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是什么订立合同时,谈判双方都应遵循一定的原则,只有这样,合同的订立才有意义。1.守法的原则2.自愿的原则3.公平的原则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这一原则主要强调了三点:(1)强调了签约双方在法律上的平等地位,在利益上的互相兼顾。不允许以上压下,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也不允许以小讹大、以穷吃富。(2)强调了签约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充分协商,在意思表示真实的前提下,达成一致协议(凡是采取欺诈、胁迫手段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订立违反对方真实意愿的合同,都属无效合同)。(3)强调了签约双方权利义务的对等,坚持商品交换的基本原则。由于合同不同于行政调拨,一般来说它应是有偿的。因此,订立合同,必须将公平、公正贯穿始终。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将公平作为出发点,这是合同顺利履行的前提条件。4.诚实信用的原则讲诚实、守信用,是合同当
    2023-07-08
    299人看过
  • 商品买卖合同成立前提
    一、商品买卖合同成立前提(一)房屋出售方必须具备该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二)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未成年人或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均不能签订买卖合同。(三)房屋买卖合同在买卖双方所附条件未实现之前其房屋买卖不能成立。任何一方以欺诈、胁迫、诱骗等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情况下所签订的合同或者双方串通损害第三者利益的合同都属于无效合同。(四)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通过划拨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房屋买卖必须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交纳土地出让金后,才能签订合同。(五)房屋买卖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需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合同文本。二、买卖合同商品质量标准质量要求,是指出卖人出卖的物品经双方约定,必须要达到的技术等级,如国际认证标准、国家标准、部门标准、行业标准等要求,或者符合产品质量法规定的其他标准,出卖人出卖的物品
    2023-05-03
    58人看过
  • 保险利益----保险合同生效与否的前提
    案情简介:2007年7月,原告宁波某机械有限公司与被告某宁波无效。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是投保的前提条件。由于原告对出险的标的物不具有保险利益,因此原告主张的所有的经济损失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应该原告自行承担,被告不承担保险赔付责任。法院在开庭审理
    2022-04-10
    234人看过
  • 保险利益原则是保险合同有效的前提条件
    一、案例简介××年4月6日,香港A公司向P保险公司在香港的代理提交了一份《财产险投保申请书》,为其在深圳设立的全资公司z公司投保财产险及工人工资和租金间接损失险,投保金额为1404万港元。次日,P保险公司向A公司签发了财产保险单,被保险人为A公司,保险期限为一年。当年5月15日,A公司交纳保险单约定的保险费共219万港元给P保险公司的指定收款人香港某保险咨询有限公司,P保险公司确认已收到保险费。Z公司原是1989年11月13日注册成立的中外合资的中国企业法人,1995年11月24日变更为Z公司,同时所有股权转由香港K公司持有,已向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1995年5月1日,K公司将全部股权转让给A公司,约定从即日起K公司在Z公司的股权全部转让给A公司,所有在中国境内公证处股权转让手续及费用由A公司自行负责。A公司到1995年11月11日才在香港办理商业登记手续,系独资公司。A公司成立后,
    2023-06-08
    415人看过
  • 保险合同纠纷的产生是保险案件诉讼的前提
    2007年08月21日案例介绍:刘某于2003年11月与某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投保了重大疾病保险和附加意外伤害保险等。2005年12月,保险公司突然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得知刘某以保险公司没有履行应尽的告知义务,导致其不能享受所投保险的利益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双方之间的保险合同,返还保险费。本案分析:本案中的焦点问题是刘某是否符合起诉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条件。刘某与保险公司成立了保险合同关系,双方均应履行法定义务及合同约定义务。在合同约定的可撤销期间内,刘某并未行使撤销权,故双方之间的保险合同不可以无端解除。保险合同条款对保险合同的解除有明确约定的条件,即投保人需向保险人提供解除合同申请书等一系列书面文件,刘某并未向保险公司正式提出过解除合同申请,保险公司没有接到解除合同的书面要求,双方并未产生任何有关保险合同的争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6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
    2023-08-08
    160人看过
  • 欺诈卖房合同不成立的前提是什么
    若欲使基于欺诈因素所缔结的合同宣告失效,需满足以下几个关键条件:(1)作为欺诈方,其必须存在主观上的恶意企图或蓄意;(2)欺诈方在实际行动中确实实施了相关的欺诈行为;(3)被欺诈方由于受欺诈的影响,错误地做出了自己的意志表示;(4)由于欺诈行为的存在,由此导致所缔结的合同最终损害了国家的整体利益。《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024-04-24
    180人看过
  • 合同成立的有什么前提需要符合
    合同的成立的要件如下:1、订立的主体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为两人或以上;2、合同订立时应依法进行;3、当事人必须就协议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2024-05-05
    49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合同订立的前提及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4
      合同订立的前提及成立的条件有以下这些: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 合同生效的前提有哪些成立条件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2-26
      合同有效成立的前提是: 1、两个以上当事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必须就主要约定事项协商一致,合同的意思是真实的; 合同的设立应当有要约和承诺。
    • 2022年合同成立前提条件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2-04
      合同成立要件有三个: 1、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的情形。 3、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要式合同成立要满足哪些前提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27
      要式合同成立的条件包括以下几项: 1、双方已经就合同的内容达成合意。 2、合同一方已经履行了其主要义务。 3、合同另一方接受履行。《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 赠与合同成立后有哪些生效的前提
      台湾在线咨询 2024-09-20
      1、所赠房屋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赠与人赠与的财物属国家、集体、他人或是非法所得的财物,赠与合同无效。 赠与如果是为逃避履行法定义务,将自己的合法财产赠与他人,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该赠与合同无效; 2、必须是赠与人自身意志的真实表示; 3、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受赠与人不愿意接受赠与,或者受赠与人愿意接受赠与,而赠与人没有赠与的意思,则赠与合同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