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是否可以进行口头约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10:36:02 189 人看过

一、借款合同是否可以进行口头约定

1、借款合同是可以进行口头约定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并且以口头形式订立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认可。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二、借款合同借款人有何权利和义务

借款合同中的当事人包含的权利与义务有:

贷款人有权请求返还本金和利息,对借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停止发放或提前收回借款、解除合同。不得利用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且不得将借款人的营业秘密泄露于第三方等。

借款人应当提供真实情况,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并且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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