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关于股东协议管辖权在哪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0 18:35:34 97 人看过

首先,股东协议纠纷属于合同纠纷一种,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院在的民诉法司法解释明确,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其次,其他与公司有关的纠纷,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院在的民诉法司法解释明确,因股东名册记载、请求变更公司登记、股东知情权、公司决议、公司合并、公司分立、公司减资、公司增资等纠纷提起的诉讼,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确定管辖。

一、主从合同纠纷的管辖

债权人如果将主合同和从合同的当事人一起起诉到法院,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管辖。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因从合同产生的诉讼从属于因主合同产生的诉讼。

因此,法律规定主合同和担保合同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以主合同确定管辖。主合同的管辖地无非是债务人住所地或者主合同履行地。由于在一般保证情况下采用共同诉讼的模式,即债权人仅起诉一般保证人,不起诉债务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债务人为共同被告,因此,一般保证情况下永远是以主合同确定管辖。其他物的担保合同,比如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也是主合同的从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0日 17: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东协议相关文章
  • 青海股东垫资纠纷起诉管辖地在哪
    青海股东垫资纠纷起诉管辖地在哪这一问题,解答如下: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管辖大致如下:一、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二、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三、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票据纠纷提起
    2023-03-03
    345人看过
  • 贵州股东内部纠纷告人管辖地在哪
    贵州股东内部纠纷告人管辖地在哪这一问题,解答如下: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管辖大致如下:一、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二、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三、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票据纠纷提起
    2023-02-23
    156人看过
  • 出资协议纠纷打官司管辖地在哪
    出资协议纠纷打官司管辖地在哪这一问题,解答如下: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管辖大致如下:一、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二、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三、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票据纠纷提起的
    2023-02-28
    193人看过
  • 四川纠纷协议书诉讼管辖地在哪
    四川纠纷协议书诉讼管辖地在哪这一问题,解答如下:一、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二、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三、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
    2023-03-17
    245人看过
  • 房屋拆迁纠纷属于哪里管辖
    一、房屋拆迁纠纷属于哪里管辖?属于市、县级人民政府管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第七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二、房屋拆迁纠纷向政府部门申请行政裁决需准备哪些材料?(一)裁决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被拆迁房屋的权属证明;(四)申请裁决的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五)房屋拆迁管理部门
    2023-06-15
    296人看过
  • 股权转让协议管辖权适用于约定管辖吗
    一、股权转让协议管辖权适用于约定管辖吗股权转让协议可以约定管辖。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在协议中是可以约定纠纷管辖法院的,但约定管辖权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二、股权转让合同书出让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住址:法定代表人:受让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住址:法定代表人: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所持*****公司(下称“目标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之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使各方遵照执行。一、转让标的甲方向乙方转让的标的为:甲方合法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二、各方的陈述与保
    2022-04-25
    51人看过
  • 劳务派遣纠纷的仲裁管辖权在哪里
    1、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有管辖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本地区的劳动争议负责。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首先,受工伤的职工可以依法确认是否属于工伤。根据规定,员工的工伤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造成事故伤害的;2。在工作时间之前和之后,在与工作场所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或结束工作期间因事故受伤的人员;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遭受暴力和其他事故伤害;4。他们患有职业病。外出时因工负伤或因事故下落不明;6。他们在上下班途中因机动车事故受伤;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其次,根据上述规定,可以认定为工伤的,
    2023-05-31
    74人看过
  • 出租房屋纠纷管辖地在哪里
    一、出租房屋纠纷管辖地在哪里出租房屋纠纷管辖地一般在房屋所在地法院,或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当事人还可以自行协议约定管辖法院,发生房屋租赁纠纷时根据其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法院提起诉讼。二、房屋租赁纠纷诉讼时效房屋租赁纠纷诉讼时效是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特别诉讼适用“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情况的时效为1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三、房屋租赁纠纷应该怎么处理房屋租赁纠纷,承租人应该与出租人协商处理,也可以
    2023-06-16
    214人看过
  • 房产纠纷的诉讼管辖在哪里
    关于房屋产权纷争事项,当事人应向位于争议房屋所在地的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提交诉讼申请之时,须向受诉法院递交书面形式的起诉状,同时需按被告人数的比例提供相应数量的起诉状副本。然而,若在起诉状撰写过程中遭遇实际困境,允许转为通过口头陈述方式进行申诉,但必须保证由人民法院将相关申诉内容详细记录,并及时通知被告方知晓此项申诉事宜。《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2024-04-30
    164人看过
  • 股权转让协议纠纷股东股权转让
    全部转让的,转让人不再是公司股东,受让人成为公司股东;部分转让的,转让人不再就已转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受让人就已受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股权转让(zhanrang)协议纠纷2010-05-1713:43股权转让(zhanrang)协议纠纷笔者通过在代理股权转让协议纠纷案件的实践与查阅北京市各基层人民法院的大量案卷中发现,股权转让协议纠纷主要发生在以下几个方面:一、部份股东隐瞒并冒充其他股东的签名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二、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出让方不履行协议义务协助受让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受让方不履行给付股权转让款项。三、一方起诉要求确认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四、隐名股东替代挂名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五、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经其他股东的同意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侵害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实践处理方式:一、在实践中,冒充其他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只要事后没有获得追认的,应该认定转让协议无效。需要注意的是现
    2023-06-04
    333人看过
  • 赠予房产纠纷法院管辖权归哪里管辖
    关于房屋赠与合同争议案件的管辖权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应归属不动产所在地法院审理。当涉及到合同纠纷引发的诉讼请求时,案件的审判权限则可能交由被告的户籍所在地区域或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地点的人民法院进行处理。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鉴于标的物为具体的房地产项目,这代表着该类诉讼案子在法律上具有特殊性,即因不动产产生的纠纷,其诉讼程序必须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负责审理。依据现行法律法规,以下几类案件将由本条规定的特定人民法院享有专属管辖权:首先,因不动产纠纷引发的诉讼,应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其次,若纠纷源于港口作业过程中,则应由港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最后,若争议源于继承遗产方面的问题,则应由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居住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负责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
    2024-05-18
    229人看过
  • 福建退伙协议纠纷诉讼管辖地在哪
    福建退伙协议纠纷诉讼管辖地在哪这一问题,解答如下: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管辖大致如下:一、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二、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三、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票据纠纷提起
    2023-02-26
    276人看过
  •  股东间协议纠纷是否属于合同纠纷?
    股东与债权人之间的利益纠纷类型包括股东未出资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股东抽逃出资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和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公司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在未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或者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责任。同时,债权人可以一并起诉提供协助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实际控制人。股东之间达成的协议属于民事平等主体之间订立的合同,相应的纠纷属于民事合同纠纷。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只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股东与债权人之间的利益纠纷类型有:1、股东未出资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公司债权人可以未出资或未全面出资的股东为被告,要求其在未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但如果
    2023-11-11
    304人看过
  • 山东企业借贷纠纷维权管辖地在哪
    山东企业借贷纠纷维权管辖地在哪这一问题,解答如下:一、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二、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三、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
    2023-02-09
    215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东协议指股东之间对成立公司的一些权利义务的约定。如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出资比例、分红等等。 股东协议的主要条款有鉴于条款、股东除名条款、隐名股东的协议安排条款、退出机制条款。... 更多>

    #股东协议
    相关咨询
    • 股东权益纠纷的管辖权在哪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1-11
      纠纷关于股东协议管辖权可以再被告的住所地,或者是合同的履行地,并且股东协议纠纷一般是关于公司的纠纷,管辖权可以是再公司的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按照具体的情况选择相应的法院申诉。
    • 股东协议纠纷管辖法院是多少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22
      先,股权转让纠纷属于合同纠纷一种,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根据2013版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院在最新的民诉法司法解释明确,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
    • 协议合同纠纷法院管辖范围在哪里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06
      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合同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法律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请问股东关联股东纠纷,由谁管辖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1-01
      在实践中,公司关联交易引起的纠纷多种多样,不同的情况需要向不同的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公司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提起的诉讼应以《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地域管辖一般原则为基础,结合《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综合考虑确定管辖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因股东名册记载,请求变更公司登记、股东知情权、公司决议、公司合并、公司分立、公司减资、公司增资等纠纷提起的诉讼,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
    • 吉林地区关于股东知情权纠纷的诉讼管辖问题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5-01-14
      一、关于民事诉讼管辖的规定,有以下规定: 1.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4. 对公民提起的与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