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登记的股权质押合同产生什么效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8 12:40:19 169 人看过

股权质押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我国《民法典》在规定股权出质问题时考虑到股权登记机构的区别,对股权质押采取不同的规定。《民法典》第443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质押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未交付质物的,合同不生效。对此,《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九条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可以看出,《民法典》虽然将不动产物权合同的生效与物权的成立分离开来,但并没有规定权利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出质人有什么权利

1、出质人在质权人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毁损灭失时,有权要求质权人承担民事责任o、在质权人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致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权而返还质物。在此种情况下将质物提存的,提存费用由质权人承担。同时,出质人提前清偿债权的,应当扣除未到期部分的利息。

在质权存续期间,质权人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出租、处分质物,因此给出质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有权要求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2、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出质人有权要求质权人返还质物。

3、出质人如果是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该第三人代为清偿债权或因质权实行丧失质物的所有权时,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4、债务履行期届满,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权利,而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质物价格下跌的,由此造成的损失,出质人有权要求质权人予以赔偿。

二、股份质押合同期限

法条中并未对质押合同的期限有所限制。这就代表,股权质押合同期限可约定协商,并以协商的期限为准。

股权质押合同,为双方当事人协商订立的质押合同,法律作为调控主要问题和预防问题的作用并不会将合同的所有订立都规定约束。也就是说,合同本着约定有限的原则,其约定的合法内容都是有效的。

股权质押合同的到期,就意味着债务到期,债务人应该履行偿还义务。若债务人逾期未偿还,债权人则有权出卖股权,获得相对应的赔偿。出卖股权所获得的价款,偿还完债务后,剩下的归还债务人。若股权价格不足以偿还债务,则由债务人补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9日 15: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权质押合同相关文章
  • 股权出质登记的性质和效力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属于政府职能中的公共服务范畴。《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第四百四十四条【以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的设立及转让限制】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出质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第四百四十五条【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的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
    2023-03-26
    369人看过
  • 股权质押登记生效时间是何时?
    股权质押登记生效时间应该是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当天。股权质押有期限,在工商登记的质押期限应当和主合同中约定的期限一致。一、股权质押贷款的流程和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股权质押贷款融资的流程为股权质押决议;提出股权质押贷款申请;签订书面贷款合同和书面股权质押合同;办理股权出质登记;贷款银行发放贷款。股权质押贷款融资需要准备的材料有股权质押贷款申请书、出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借款人上一季度末的财务报表、股权出质公司上一年度的资产评估报告等。二、股权质押生效要件股权质押生效要件:1、具有依法订立的股权质押合同;2、转让人依约交付股权;受让人依约支付价款;3、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股权质押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
    2023-06-24
    372人看过
  • 股权质押的登记是否具有对抗效力?
    股权质押一般认定为登记生效,而非登记对抗,根据相关规定,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登记生效主义指将登记作为物权变动的要件,非经登记不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物权变动的效果,更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登记对抗主义是指某些特殊动产物权的变动不需办理登记,但一旦发生纠纷,动产取得人的所有权就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股权质押如何注销登记1、申请注销时,应当提交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注销登记申请书》。股权质押后,出现主债权消灭、质权实现、质权人放弃质权等情形时,就要注销股权质押登记。2、股权质押后,出现主债权消灭、质权实现、质权人放弃质权等情形时,就要注销股权质押登记。3、法律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1)第十条出现主债权消灭、质权实现、质权人放弃质权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导致质权消灭的,应当申请办理注销登记。(2)第十一条申请股权出质注销登记,应当提交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注
    2023-08-09
    171人看过
  • 股权质押的变更登记登记
    根据相关法律,关于股权质押变更登记如下1、出质人和质权人签名(自然人)或盖章(单位)的《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2、出质人和质权人签名(自然人)或盖章(单位)的《股权出质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出质人、质权人或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名称(姓名)发生变更的,还应提交如下文件:(1)出质人、质权人或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名称(姓名)变更的证明文件;为单位的,提交该单位的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为自然人的,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姓名变更证明。(2)变更名称(姓名)后的出质人、质权人及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为社会团体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为工会的,提交工会法人证书复印件;为基金会法人的,提交基金会法人证书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加盖证书持
    2023-03-17
    283人看过
  • 房产抵押未登记的合同效力如何确定
    未登记的房产抵押协议是有效的。抵押协议只要满足合同的成立要件,不违反法律法规,就是有效的;如当事人只订立不动产抵押协议,未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动产抵押权就不能成立。一、房地产抵押合同未登记抵押合同是否有效房地产抵押未登记,依法成立的抵押合同是有效的,但是抵押权需要登记后才设立。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规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二、不动产抵押未登记,抵押合同是否有效抵押权成立吗抵押权设立的基本原则是:对于不动产抵押,原则上采登记要件主义,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对于动产等其他财产来说,则采登记对抗主义,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只是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具体来说,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荒地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设定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签订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的,
    2023-02-17
    491人看过
  • 抵押合同未登记的效力是怎样的?
    一、抵押合同未登记的效力是怎样的抵押合同未登记的效力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第四百零三条【动产抵押的效力】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二、哪些财产可以设立抵押权(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您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
    2023-04-18
    91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权质押合同,股权质押合同是一种担保合同,其中出质人以其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物来设立担保。在中国,能作为股权质押的仅为股份公司股东的股票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份。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更多>

    #股权质押合同
    相关咨询
    • 质押合同股权登记处不登记是否有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12
      股权质押合同未登记的,合同成立但是质权未设立,该合同是无效的。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合同自登记手续办理完毕时生效。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 质押股权未登记时限有效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8-13
      股权质押不登记不产生质押效力。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 以股权质押合同生效没办理登记担保物权生效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9-15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 1、及其利息;主债权指与之间因债的法律关系所发生的原本债权,例如金钱债权、交付货物的债权或者提供劳务的债权。利息指实现担保物权时主债权所应产生的一切收益。一般来说,金钱债权都有利息,因此其当然也在担保范围内。利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自己约定,但当事人不能违反法律规定约定过高的利息,否则超过部分的利息无效。 2、违约金;在担保行为中,只有因的违约行为导致不能
    • 股权质押登记受理后效力如何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29
      以股权质押的,自办理质押登记之日起生效,对质押人和质押权人均具有约束力。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 股权质押签订质押合同,但未在工商局登记,是否有效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2-17
      不登记不产生质押效力。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