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权的解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08:00:50 324 人看过

姓名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姓名、要求他人尊重姓名的人格权利。

姓名权主要包括三项权利:

1、姓名决定权,又称命名权,即自然人决定使用何种名称及其组合的权利;

2、姓名变更权,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变更姓名或者姓名的权利;

3、姓名使用权,是指自然人依法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如在自己的物品和作品上标注自己的姓名,作为权利主体的标志,在作品上签名等。

侵害姓名权的行为

侵害姓名权的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形:

1.不使用他人姓名的行为姓名为正当的指示手段,指明某人时,应使用其姓名,应当使用而不予使用,即为侵权。这种侵权行为的行为人只能是负有使用他人姓名的义务人。如使用他人作品时,未标明作者姓名,或者标明有误,均构成对作者姓名权的侵害。

2.干涉他人行使姓名权的行为这种行为是指对权利人行使姓名权的命名权、使用权、变更权的无理干预,阻碍权利人对其姓名权的行使。例如,自然人成年后,有权依自己的意愿变更姓名,他人若无端加以阻挠,即构成侵权。

3.非法使用他人姓名的行为非法使用他人姓名的行为,包括盗用和假冒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是指未经权利人授权,擅自以该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或从事不利于姓名权人、不利于公共利益的行为。例如,未征得他人同意,擅自使用他人姓名为其征婚。假冒他人姓名、使用他人姓名并冒充该人参加民事活动或其他行为属冒名顶替。例如,将自己作品冠以著名作家姓名发表。此外,姓名的故意混同行为也构成对他人姓名权的侵害;故意将他人姓名为豢养动物命名的行为亦构成姓名权的侵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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