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取消是否需要重新招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3 11:37:42 166 人看过

中标结果出炉之后,若想解约并无须再次启动招标程序。

然而,倘若招标方经过深入评估后,认为有必要寻觅新的承包商以执行相关的工程项目或提供相应的服务支持,那便可自主决定进而发起新一轮的招投标活动。

此外,在中标与招标双方达成共识的前提下,亦可选择直接通过单独的协商环节来解决问题,例如对原有的合同条款进行修订、重新明确工程的具体范围或是重新商议合同的总金额等等。

《招标投标法》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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