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小产权房的补偿,首先要确定的是补偿对象,因为小产权房在法律上的特殊属性,其中很容易涉及非法买卖。所以在确定补偿时,不仅要考虑法律规定,还需考虑房屋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去确定征收补偿的权利人。在补偿范围上,可以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小产权的解除就是不能合法的办理房地产权证,或者由土地的属性无法办理土地使用证等情况下,所建筑的房产,对于相关房产由于是无法进行交易的,但如果是合法建筑也是可以领取拆迁补偿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小产权房遇到拆迁有拆迁补偿款吗?
对于小产权房在拆迁守程中能否获得拆迁安置补偿,分为两种不同情况。
第一,小产权房的性质是属于履行了审批手续的房屋,但是集体经济组织在安置本集体民过程中擅自扩大了销售对象。由于根据现行法律和政策,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得购买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因此买卖合同归于无效。在此情况下,应首先认定所涉房屋的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或者属于宅基地使用人所有,拆迁安置补偿的利益,只能由所有权人即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享有。
第二,小产权房是属于违法建筑。对于这种情况,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2条第2款“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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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能否转成大产权真相只有一个
现在由于房价的直线上涨,存了那么多年的资金远远不够买房,而小产权房相对来说,价格比较能接受,于是很多人开始购买小产权房。尤其是最近接到了越来越多关于小产权房的咨询问题,这其中关于“小产权能否转变成大产权”的疑问最多,那么小产权到底能不能转变成大产权呢
小产权房能否转成大产权
“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它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目前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
所以,“小产权”其实就是“乡产权”“集体产权”,它并不真正构成严格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说的再直白一些,“小产权房”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
另一方面,在买房过程中界定大产权房与小产权房,最主要的标准是看房产所占土地的来源。如果是国家(也就是当地政府)划拨或者转让的,属于大产权(经济适用房除外)。这类房产在建设之初就已经向国家缴纳了相应的土地使用费用,个人在购买后,受到国家的认可,可以出售、抵押。
而小产权房如上文所说,其土地是“集体所有制”,建设用地一般是乡政府集体所有,以乡政府的名义开发。这类房产只能由这个乡的村民购买居住,不受国家承认。
小产权的房子有房产证吗
小产权房在实际上是没有产权的,这种房子既没有土地使用证也没有预售许可证。根据规定,国家是明确禁止小产权房登记发证的,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购房合同备案。同时,随着现在国家逐步推行换发不动产证,小产权房同样无法取得。
但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小产权房没有办法取得正常的房产证和不动产证,但也不意味着小产权房没有合法的证件,比如很多购买小产权房的人就办理了还一本蓝色的“房产证”,叫《集体土地使用证》(如宅基地使用证等),不过有了这个证件也不代表这个房子就是你的,只是说地方政府在一定范围内认可的土地使用证.简单来说你只是取得了这个房子的使用权利,房屋的产权仍然不是你的。
所以,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小产权房是不可能取得国家颁发的房屋产权证书,如果有人忽悠你说小产权房可以办理房产证,那么他肯地是在骗人,买房人切勿上当!
购买小产权房的风险
购房者如果购买可能就会遭遇部分项目被依法停建甚至强拆,那么结果只能是购房人找开发商索要购房款,面临既无法取得房屋,又不能及时索回房款的窘境。另外,购房后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拆迁,购房人并非合法的产权人,所以其很可能无法得到对产权进行的拆迁补偿,而作为实际使用人所得到的拆迁补偿与产权补偿相比微乎其微。
另一方面,小产权房无产权保障,不具有房屋所有、转让、处分、收益等权利,且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小产权房只具备普通商品房的使用性质。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商品房的相关规定和制度对小产权房是无效的,司法机关也不能适用商品房买卖的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处理涉及小产权房的案件,购房人的权益很难得到维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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