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标准待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10 09:42:38 387 人看过

生育医疗费实行限额支付,实际发生费用高于限额标准的,按限额标准支付,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具体限额标准为:

在综合(或专科)三级医院生育的,正常生育医疗费限额为3000元,剖宫产医疗费限额为3600元;

在二级及二级以下医院生育的,正常生育医疗费限额为2500元,剖宫产医疗费限额为3000元;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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