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可以一审终审的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6 20:23:43 363 人看过

一审终审指一个案件经过一级人民法院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对于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等不得再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不得按照上诉审程序抗诉。

以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1、最高院作的一审民诉案件;

2、不服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以外的所有裁定;

3、督促程序审结的案件;

4、公示催告程序审结的案件;

5、以特别程序审结的案件;

6、依照破产程序审结的案件;

7、一审以民事调解书结案的案件;

8、所有的决定都不能上诉。

婚姻效力是一审终审吗

(一)婚姻效力是一审终审。我国适用一审终审的有以下几类案件:

1、最高院进行的一审案件;

2、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

3、适用法院调解的案件;

4、法院作出不可上诉的裁定;

5、确认婚姻效力的判决。

(二)对确认婚姻效力的判决不能提起上诉。根据法律规定,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并且法院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上诉。但是对财产的分割和子女的抚养可以调解,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也可以上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8条规定: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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