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的重大过失如何赔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09:50:50 130 人看过

FOB贸易方式,国内出口企业接受国外进口客商指定,将货物交该指定货代。该指定货代在未接到国内出口企业的指令下,将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交与国外客商,致使国内出口企业收货款不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办案思路及心得一、被告必须接受原告委托才能实施订舱行为,原被告间形成。

1、2000年12月,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下发〔2000〕外经贸发展运函字第3040号《关于规避无单放货风险的通知》,排除了国外货代在国内签发提单的可能,同时规定境外指定货代的提单,必须委托经我部批准的货运代理企业签发并掌握货物的控制权,同时由代理签发提单的货代企业出具保函,承诺货到目的港后须凭信用证项下银行流转的正本提单放货,否则要承担无单放货的赔偿责任。

2、对外贸易中,一般出口企业会将出口事宜交予专业的具有订舱资格、懂得出口业务的代理企业实施。该代理企业可以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出口行为,也可以以自身名义实施,但前提--均为接受货主的委托。因为货代或国外买家指定的出口岸货代,只有在接受出口企业的货物信息后,才能向承运人的订舱,因此出现国内出口岸指定货代的双重代理身份,同时上述文件中,强调了国内出口岸货代的义务性责任---签发并掌握货物的控制权“提单”。

3、原、被告之间是否建立了货运是本案的争议焦点之一。原告提供了其委托被告进行订舱、保管以及拖箱等出运事宜的委托书,被告实际从事了这些代理事项,并就这些代理事务向原告收取了代理费(由原告出具的代理费发票佐证)。因此,应当认定原告和被告之间就货运代理事项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双方的货运代理律关系有效成立并生效。被告作为原告的受托人理应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忠实的在委托权限内办理委托事务。

实际承运人已向被告签发海运提单,被告未将代表货物权利凭证的提单交予原告,并违规放货,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原告在诉前以获得的报关单(核销联),上载明有运输单号即提单号,提单作为物权凭证,由其唯一性特点。该凭证也是而实际承运人在承运货物、发放货物的法律文书。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适用法律若干意见》下发后,实际承运人为避免承担无单放货责任,一般要求凭正本提单放货、或托运人出具保涵后才放货。且报关单上标注了提单号,被告作为订舱人,不可能没收到实际承运人交付的货物凭证--提单。

2、被告接受原告委托并实际从事相关代理事务后,没有及时将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利益--提单交给委托人,并因此使得原告在中未收到买方货款的情况下,失去对货物的控制,从而造成原告遭受货款及退税等损失。

【案例分析】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这里的“财产”应当做广义的理解,即不仅包括“财物”,还应当包括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各种利益,例如提单等运输单证。因此,及时向委托人交付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利益是货运代理人的一项法定义务。

又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有偿的,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本案中,海运提单应是货运代理人处理订舱等委托事务取得的最直接最重要的利益,作为受托人,被告没有诚实信用地履行合同义务,将关系委托人重大利益的提单交付给委托人,应当属于重大过失。

因此,被告理应对原告因此而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裁判结果最后法院支持了我的分析意见和观点,最终支持了诉讼请求。案件虽然胜诉,但从案件中,买方、货代应该如何规范操作行为避免法律风险呢?本代理人认为,首先买方应规范自身法律行为,交易初期无论是否为指定货代或自己的合作货代,均应建立代理法律关系,签订书面代理协议。已避免发生纠纷时,无书面基础法律关系而产生的诉讼维权不能的困境。交易中应收取一切和货物有关的信息,列如订单回单、集装箱装箱记录等,最重要是获取提单,至少获取货代提单。已避免无法证实买方为实际货主的窘境。而货代呢,在实际操作中,需遵循:诚信代理的基础,尽职做好代理工作,双方只有规范的操作,才能最终避免不必要争议的产生。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28日 22: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违约比缔约过失多赔偿什么
    既构成缔约过失责任,又构成违约责任,需要承担双重赔偿。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构成条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构成条件: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既有危害行为又有危害结果,且两者间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劳动者的财产权,又妨碍了正常的劳动用工关系,侵犯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二、购房合同没签合同能退首付吗可以,但需要支付违约金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首付并不是定金,而是实际履行主要义务的行为,对方当事人有理由因此认为合同已经订立。此时,要求退首付即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主要债务,对方当事人可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对方当事人不认为合同已经订立的,也可以要求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即要求对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总的来说,首付可以退,但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三、违反合同义务算违约吗?违反先合同义务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缔约失责任赔偿当事人的信
    2023-06-23
    185人看过
  • 雇员有重大过错侵权如何赔偿
    一、雇员有重大过错侵权如何赔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员有重大过错的,雇员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
    2023-04-30
    172人看过
  • 无偿委托有重大过失才赔偿吗
    无偿委托合同的赔偿责任即使是无偿的委托合同,受托人一样要尽到委托注意义务,不得故意或者过失的损害委托人或者第三人(你这里的致第三人损害实质上也就对委托人造成了损害),只是注意义务没有有偿委托合同所要求的高。受委托人是以委托人名义行使委托权利义务的,依照委托人委托内容行事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相反,受委托人超出委托内容行事的法律后果则具有可追认性(即委托人承认的则由委托人承担,否则收委托人自己承担该法律后果)。所以,受委托人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第三人损害的,委托人总不可能自愿承担这个不利后果,那么这个损失自然就是由受委托人自己承担了,即是受委托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在无偿委托合同中,过失必须为重大过失)对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由受委托人承担责任。相反,不可抗力或者受委托人不存在过失或者过失轻微时,则由委托人与受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在有偿的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只要有过错,并给委托人造成损
    2023-06-18
    386人看过
  • 缔约过失赔偿和违约赔偿能同时适用吗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缔约过失赔偿和违约赔偿是不可以同时适用的,缔约过失是以合同不成立为要件,违约责任是以合同成立为要件。《民法典》【缔约过失】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拒绝履行】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一、缔约过失责任赔偿范围是什么(一)固有利益固有利益的损害在缔约过失责任中主要是于缔约之际未尽保护义务而致相对方人身权、财产权的损害,应由加害人承担全额赔偿责任,不存在是否以履行利益为最高限额问题。固有利益赔偿范围
    2023-03-31
    279人看过
  • 法院如何确定违约方违约造成损失的赔偿范围
    案件名称:京西公司诉。8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初审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第143号意见:如何筹集股权转让资金是股权购买人本人的行为,资金来源可能很多,股权转让方能够预见的合理损失,应当仅为股权转让方实际占用资金期间的利息损失,不包括股权购买方实际发生的对外融资费用。因此,股权转让失败后,股权转让资金的损失应当按照股权转让人实际占有资本的时间和金额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相应的利率计算。一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支付的咨询费、审计费、财务顾问费和人员工资,是为实现本合同的目的和诚实信用地履行本合同而实际支付或必须对外支付的,应确认为未履行合同造成的损失
    2023-05-07
    276人看过
  • 违约责任如何计算:探讨缔约过失的赔付方式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而因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如下:一、固有利益。固有利益的损害在缔约过失责任中主要是于缔约之际未尽保护义务而致相对方人身权、财产权的损害,而应由加害人承担全额赔偿责任,不存在是否以履行利益为最高限额问题。二、信赖利益的赔偿范围。信赖利益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主要包括:1.缔约费用,如为了订约而赴实地考察所支付的合理费用;2.准备履约和实际履约所支付的费用,如运送标的物至购买方所支付的合理费用;3.因缔约过失导致合同无效、被变更或被撤销所造成的实际损失;4.因身体受到伤害所支付的医疗费等合同费用;5.因支出缔约费用或准备履约和实际履行支出费用所失去的利息等。间接损失主要包括:1.因信赖合同有效成立而放弃的获利机会损失;2.利润损失;3.因身体受到伤害而减少
    2023-07-07
    462人看过
  • 如何计算违约损失并进行赔偿
    合同违约的赔偿损失费是,按照因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赔偿损失费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能超过订立合同时违约方不能预计到的可能会造成的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简述建筑合同中违约损失赔偿的依据简述建筑合同中违约损失赔偿的依据:1、一方当事人出现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等违约行为的,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2、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2023-07-05
    476人看过
  • 工作中如何定义重大过失?
    在具体的个案中, 判断员工是否具有重大过失, 需要考虑多个方面, 包括损害结果的可预见性、可避免性, 以及员工是否具备从事所属职业的专业技能、年龄层应有的认识能力、是否存在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以及是否出现不听劝阻的情况。在具体的个案中,判断员工是否具有重大过失,需要考虑多个方面,包括损害结果的可预见性、可避免性,以及员工是否具备从事所属职业的专业技能、年龄层应有的认识能力、是否存在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以及是否出现不听劝阻的情况。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框架内,雇主和雇员虽然在民事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但在现实生活中,雇员受雇于雇主,从事雇主安排的工作,雇员的职务行为是为了雇主的利益,雇主将从雇员的职务行为中得到更多的利益,雇员的地位往往属于弱势的群体,我国劳动法的立法本意就是体现以人为本,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虽然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存在重大过失导致雇员受害,但在责任划分上也应照顾雇
    2023-09-17
    186人看过
  • 如何计算买卖合同违约赔偿的损失?
    买卖合同违约赔偿损失计算分为两种情况:1、首先是卖方不履行的情况。按照客观的计算方法,损失额的计算应该以货物的市场价格和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标准;2、其次是买方拒绝接受货物的情况。应该按照合同价格与违约时的市场价格来作为标准,确定卖方遭受的损失数额,这一点与卖方不交货的计算方法大概相同。最后如果货物价格仍然处于不断下跌的情况,没有可得利益的损失,那么就不能按照价格来计算损失额。如何计算买卖合同违约赔偿金案例一某镇煤气站与某市煤气总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规定:煤气总公司供给煤气站煤气15吨,每吨6000元,该合同从签订之日起履行。在该合同中,双方没有规定违约金和支付定金。合同签订后,煤气就大幅度涨价,从每吨6000元涨到每吨8000元。见煤气涨价,煤气总公司就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给某镇煤气站送气。三个月后,煤气站要求煤气总公司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煤气总公司却认为,在合同中既没有签订违约金或
    2023-07-01
    83人看过
  • 无偿保管可免责过失重大当赔偿
    无偿保管的保管人一般不负赔偿责任,但保管人存在重大过失的,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日前,顺义法院审结一起这样的保管合同纠纷案,法院判令被告孙某赔偿原告王某经济损失1400元。2007年2月,王某与孙某签订了一份保管合同,约定孙某负责保管王某的一批机电设备,期限为1年,王某支付保管费用800元。3个月后,王某另有一批动物饲料需要存放,经与孙某协商,孙某同意一并保管,但该批饲料不必另支付保管费用。事后,孙某因外出旅游,忽视了自己保管物品的库房需要维修。后出现降雨,因孙某保管物品的库房顶棚出现漏洞而未加修复,导致雨水将库房内存放的大部分动物饲料浸坏。王某得知此事,起诉孙某赔偿保管饲料不利的经济损失2000元。孙某称,饲料是我无偿为王某保管的,不在有偿保管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故不应负赔偿责任。法院认为,王某与孙某双方就保管该批动物饲料达成了保管协议,由于孙某表示不另行收取保管费用,故该保管系无偿保管。
    2023-06-09
    126人看过
  • 如何确定重大过失的判定标准?
    重大过失的判定标准主要考虑以下因素:1、普通人的注意,这种注意义务是按照一般人在通常情况下能够注意到做为标准,对于一般人能够在一般情况下注意到却没有注意,为有过失;2、应与处理自己事务为同一注意,判断这种注意义务,应以行为人平日处理自己事务所用的注意事项为标准,为一种主观标准,即行为人是否尽到了注意的义务;3、善良管理人的注意。这种注意义务,认为具有相当知识和经验的人,对于一定事件的所用注意作为标准,客观地加以认定,为一种客观标准。交通肇事罪的判定标准有哪些?交通肇事罪的判定标准: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2023-07-04
    258人看过
  • 4s店违约如何赔偿
    一、4s店违约如何赔偿按照合同的约定赔偿。原则上,合同自合同各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合同成立并生效后,合同各方当事人应按合同中的约定履行各方义务,如果一方违约,那么未违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对于以上情况,由于卖方先行违约,那么你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关于违约金数额问题按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进行确定,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是定金那么根据定金罚则,你方可以向对方主张双倍退还已将付的定金,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是订金,那么不存在双倍退还问题,你方可以要求对方退还该订金。如果双方协商不能处理,那么你方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二、合同违约金最高多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
    2023-06-15
    384人看过
  • 缔约过失赔偿责任是违约责任吗
    一、缔约过失赔偿责任是违约责任吗缔约过失赔偿责任并不是违约责任,所以缔约过失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合同违约的,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缔约过失责任】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二、缔约过失赔偿责任怎么划分缔约过失赔偿责任的划分采取的是过错责任原则,具体来说,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四个:1.缔约一方当事人有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2.该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给对方造成了信赖利益的损失。3.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
    2023-06-15
    366人看过
  • 重大火灾后如何赔偿
    发生重大火灾后怎样进行赔偿,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有责任人,可以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请求赔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数额的确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百八十条【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2023-06-14
    499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金和损失大约如何赔偿
      新疆在线咨询 2021-08-13
      提前终止合同违约金的赔偿:提前终止合同违约金按照双方合同中约定好的进行赔偿;如果双方之间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则只需要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即可,关于损失赔偿,当事人之间可以进行协商。
    • 如何赔偿违约产生的损失?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7-14
      1、首先,甲应该退回你的押金。其次,因为你们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所以你可以主张甲方赔偿你因退租而遭受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1)违约金小于损失,可要求增加。(守约方对损失额负举证责任) (2)违约金阿玉损失(过分高于损失),可要求予以适当减少。(违约方对损失额负举证责任) (3)违约金大于损失(高于但不过分),使用违约金。 所以,约定的违约金要适当的高于违约行为发生时可能造成的损失
    • 涉及重大过失的违约责任怎么划分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11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损害的,违约方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此类情形主要体现在赠与合同、无偿保管合同、无偿委托合同等无偿合同中。
    • 员工重大过失工伤赔偿的标准会是如何的呢?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3-29
      单位承担的工伤责任是无过错责任,只要职工所受伤害符合工伤条件,不论职工有无过失,甚至重大过失,单位都有承担责任。单位免责只能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三种情况,即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工伤保险条例只规定了单位应当支付工伤待遇,没有规定单位支付工伤待遇后可以取得向造成工伤事故的责任人追偿
    • 如何区分普通过失和重大过失
      香港在线咨询 2023-12-09
      法律分析 普通过失和重大过失的区分如下: 1、普通人注意义务。一般人能够注意而没有注意,行为人即存在过失,且为重大过失; 2、与处理自己事务相同的注意义务。违反这种相同注意义务为轻过失,即一般过失; 3、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这种注意义务要求高于前两种注意义务,违反该注意义务为抽象轻过失,即轻微过失。